发电站土建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发电站土建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Z200503-358
1.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干熄焦工程(汽轮机发电站土建施工),已由云南省经贸委(云经贸投资[2003]259号)文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汽轮机发电站土建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工程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招标范围:为昆钢焦化厂干熄焦工程的汽轮机发电站土建施工,设为1个合同包;
2.2建设规模:1994m2工业厂房;
2.3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2.4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国家贴息贷款和企业自筹两部分组成,现工程项目资金已落实;
2.5工程建设地点为:云南省安宁市昆明钢铁厂;
2.6计划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为准,项目完成期限为 75 天;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保证一次验收合格。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4.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能力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加本工程投标,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申请人可在昆明市大观路164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三部(503室)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从即日起至2005年08月19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分至下午5: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7.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200.00元;图纸售价为人民币:¥800.00元,本公告第6条所述的资料如需邮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另加邮费每套人民币:100.00元,电子版本每套另加人民币:50.0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后1日内,以特快专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上述资料,招标文件及图纸售后不退。
8.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现金捌万元(¥80000.00元),于2005年8月30日北京时间17:00时前交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科。
9.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05年8月31日北京时间上午9:00,提交地点:昆明市大观路164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本次工程项目的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昆明市大观路164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厅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 标 人: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干熄焦项目工程指挥部)
办公地址:云南省安宁市昆明钢铁厂
邮政编码:650302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郭启鸿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市西市区支行
帐号:****************511
办 公地 址:昆明市大观路164号
邮 政编 码:650032
联 系电 话:****-*******
联 系 人:高剑昆、师继承
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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