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条款的公告

关于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条款的公告

江苏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条款的公告

江苏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本行就《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条款的议案》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后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迁监管分局提出申请并获核准。2024年12月13日,本行完成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修订的工商备案手续,并取得宿迁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换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所载本行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615万元变更为人民币*****.2275万元,《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同步更新。

特此公告。

江苏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章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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