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数字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档案数字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 河南省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16日 14:2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3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hnsggzyjy.henan.gov.cn/)
开标时间 2025年01月07日 09:00
开标地点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三)-6
预算金额 ¥104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凯
项目联系电话 158*****290
采购单位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10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71-********
代理机构名称 河南鹏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福禄街与中兴南路交叉口嘉亿东方大厦8楼80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8*****290
公告内容文档

项目概况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hnsggzyjy.hen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4-1442
2、项目名称: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0,443,000.00元
最高限价:********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豫政采(2)********-1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项目A包 ******* *******
2 豫政采(2)********-2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项目B包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
A包:立案、诉讼阶段随案生成的纸质材料、音视频材料等的数字化加工,含登记交接、信息回填、出号录入、整理拆分、装裱修补、纸面处理、目录编辑、扫描、图像优化、信息检索、电子目录、数据挂接、质检、打码装卷、登记归还、数据备份、归档销号等环节工作以及必要的事务性工作。符合国家标准《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确保在扫描过程中不对档案原件造成二次损伤,扫描件内容应与相对应的纸质档案完全相同,且图像清晰、完整、不偏斜、不失真、不漏页。
B包:执行阶段产生的纸质材料、音视频材料,以及未数字化的历史档案的数字化加工,含登记交接、信息回填、出号录入、整理拆分、装裱修补、纸面处理、目录编辑、扫描、图像优化、信息检索、电子目录、数据挂接、质检、打码装卷、登记归还、数据备份、归档销号等环节工作以及必要的事务性工作。符合国家标准《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确保在扫描过程中不对档案原件造成二次损伤,扫描件内容应与相对应的纸质档案完全相同,且图像清晰、完整、不偏斜、不失真、不漏页。
5.2 质量要求:合格
5.3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考核合格则续签合同。
5.4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或“档案数字化加工”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至符合性审查前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结束后至符合性审查前查询到投标人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投标人的投标视为无效。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础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17日 至 2024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hnsggzyjy.henan.gov.cn/)
3.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hnsggzyjy.henan.gov.cn/)”,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投标项目所含格式(.hnzf)的招标文件及资料。注册、登录、下载等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01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门户网站(http://hnsggzyjy.henan.gov.cn/)”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系统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01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三)-6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网址(hnsggzyjy.henan.gov.cn)。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2.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市场主体信息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未在市场主体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应及时对市场主体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人(投标人)应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按时参与开标会议,并在平台规定时间(30分钟)内远程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文件,按未递交处理。详情可查询: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先或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5.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执行。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106号
联系人:庞雅婷
联系方式:03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鹏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福禄街与中兴南路交叉口嘉亿东方大厦8楼807室
联系人:张凯
联系方式:158*****2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凯
联系方式:158*****29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档案数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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