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湖华苑11号楼顶漏水维修项目

御湖华苑11号楼顶漏水维修项目

御湖华苑11号楼顶漏水维修项目

宁波市江北区御湖华苑业主委员会委托对御湖华苑11号楼顶漏水维修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御湖华苑11号楼顶漏水维修项目(施工)

2、建设地点:宁波市江北区。

3、建设规模:详见施工图纸。

4、招标控制价:******元。

5、工期:60日历天。

6、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

7、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8、安全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2、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施工企业对应资质信用等级不得评为D级(以开标之日所在月份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 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预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在公示前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日期: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0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采购文件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资料盖公章扫描件及报名费汇款凭证截图”发送至*********@qq.com 邮箱中,并电话确认后为报名成功。

3、报名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2)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投标报名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最后一页)。

4、售价: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6日14时30分

5.2开标地点:宁波市江北区仓储路276号3号楼6楼

6、其他事项

6.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6.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4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6.5未获取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7、发布媒介(网站)

乐采云网(https://www.lecaiyun.com/)上发布。

8、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 称:宁波市江北区御湖华苑业主委员会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甬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仓储路276号3号楼6楼

联 系 人:陈康伟、沈燕婷、薛家仙、王增波

联系方式:0574-********

传真:057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漏水维修 楼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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