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竞争性比选公告
物业服务竞争性比选公告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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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物业管理服务 需求描述 重庆市南岸区大佛段小学校物业服务 | 238,800.00 元 | 1(件) | 238,800.00 元 |
1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2.1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开始和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北京时间14:00-14:30。
2.2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大佛段小学校会议室(重庆市南岸区涂山镇福民路20号)。
2.3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副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若供应商的线上报价与纸质响应文件报价函中的报价不一致,按废标处理。如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2.4已参与线上报价的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由采购人自行验收,按合同约定的服务要求和考核标准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相关材料。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但不仅限于人员的工资(含基本工资和补贴、劳动保护费、社会保险费等)、加班费、工作人员意外保险费、福利费(含伙食费和其他福利等)、投入本项目设备费、低值易耗品(含基本办公用品、维修工具、服装费等)、固定资产折旧费和运维费、服务保员意外保险费、管理费、税费、合理利润、代理服务费、平台服务费、标志标牌制作费、以及服务过程可能发生的不可预见的,合同明示或暗示的应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的一切责任、义务和风险等所有费用。
详见采购文件。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标签: 校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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