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废旧物资杂项类公开销售

年度废旧物资杂项类公开销售

广西珠江啤酒有限公司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广西珠江啤酒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废旧物资(杂项类)公开销售项目 ;

2.项目编号:SQD-GX-GXZHBGS-******-022 ;

3.采购项目内容: 广西珠江啤酒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废旧物资(杂项类)公开销售;

4.项目类别:废旧物资公开销售 ;

5.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属于分支机构的,必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书);

2、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且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未被列入珠江啤酒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并在名单管理期内;

4、本项目不接受有关联关系的单位同时报名;

5、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有经营存储场所(须提供物资堆放的储存场所具体地址,比选方派人到储存场所现场考察经考察与事实不符,则出售方有权取消合作)。

三、供应商须知

申购方在比选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取消参与评审资格,有权不予退回比选保证金并列入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录,限制参加采购人后续的任何采购项目。

1、申购单位串通比选;

2、申购单位弄虚作假;

3、申购单位出于恶意竞争或采用不正当手段或联手降低价格的。

申购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有串通或围标行为,取消其比选资格:
1)申购单位直接或者间接从出售方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申购单位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2)申购单位按照出售方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申购单位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申购单位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选、成交;
5)申购单位之间商定部分申购单位放弃参加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选、成交;
6)申购单位与出售方或者代理机构之间、申购单位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申购单位中选、成交或者排斥其他申购单位的其他串通行为;
7)不同申购单位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8)不同申购单位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比选事宜;
9)不同申购单位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10)不同申购单位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1)不同申购单位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12)不同申购单位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3)不同申购单位报名使用同一IP地址登录采购平台进行本项目操作,包括但不限于下载采购文件或上传响应文件等;
14)不同申购单位使用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或者打包加密上传响应文件的;
15)不同申购单位的响应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申购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不良行为供应商管理。

在珠江啤酒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在参与珠江啤酒公司采购项目活动或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下列行为或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录,并限制其参加珠江啤酒公司后续的任何采购项目:

1)申购方在参加比选活动中存在串通、围标等行为(详见比选文件相关条款);

2)申购方在参加比选活动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详见比选文件相关条款);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申购方责任发生以下安全、环保、质量等事件的:

未做好安全防护及保护措施,导致发生人员重伤或死亡安全事故的;

在开展业务或施工过程中,未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做好环保措施,导致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处罚种类为警告及责令改正除外);

在出现安全环保隐患或质量问题时,拒不按照珠江啤酒公司要求及时进行整改的;

因申购方责任导致合同项目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

4)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不诚实守信或弄虚作假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提供虚假发票、偷盗公司财物等);

5)申购方在建设工程等项目合同履行中与其他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施工人、转包方或分包方)发生争议,导致第三方以诉讼、仲裁等方式向珠江啤酒公司主张工程款、设备款、工资或报酬,并造成珠江啤酒公司损失的;

6)因申购方管理不善导致其属下雇员或聘请的其他第三方采取罢工、聚众闹事、静坐等方式严重影响珠江啤酒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给珠江啤酒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声誉影响的;

7)擅自将合同业务非法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8)申购方单方擅自解除合同,或因供应商违约行为导致合同解除的;

9)申购方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人名单的。

4、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处理:

1)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加盖申购单位公章;

2)申购单位法定代表人未按比选文件要求签名;

3)报价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4)逾期;

5)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

四、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1日9时28分

2.报名资格:供应商报名前需在珠江啤酒电子采购平台(https://cg.zhujiangbeer.com/,下称采购平台)注册并成为正式用户(具体详见采购平台注册相关指引)。已注册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本项目采购。

3.采购文件领取地址:已报名供应商,经采购方初步资格审核通过后,可在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4.报名注意: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报名。

五、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8时0分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1)电子版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电子采购平台上传响应文件的电子扫描版;

(2)纸质响应文件:提供响应文件纸质版【密封】,要求在封面上标记采购项目名称、单位全称并加盖骑缝章后,直接或邮递送达以下投递地点,采购方不接受传真响应文件。

投递地址:广西-南宁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华大道27号

收件人:谭静 189*****600

六、采购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有关本项目的疑问,可通过下述联系方式与采购人联系:

采购人名称:广西珠江啤酒有限公司

联系人: 谭静

联系电话:189*****600

采购人:广西珠江啤酒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2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27 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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