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涉及禹会区整改措施清单》中,对汽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提出具体要求。我区积极推进任务,举一反三在全区范围开展全面排查整治,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蚌埠市对汽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监管不够有力,抽查的汽修厂中多数存在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问题。
二、整改实施主体
禹会区委、区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一)开展汽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检查。全面排查整治机动车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处理工作,摸查摸清辖区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的底数,对照禹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维修经营者明细表,逐一排查辖区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有关情况。督促辖区机动车维修企业按照规定时限完成挥发性有机物的整改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管理台账。
(二)强化执法监管力度,发现违法行为严肃查处。2024年6月28日、7月3日、7月29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联合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源头监管。
(三)加强宣传指导。坚持“教育在先,查处在后”,在全区汽修行业大力推广新材料、推出新工艺,提升行业污染防治水平。鼓励汽修企业使用低VOCs水性涂料,鼓励汽修企业喷烤漆房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
四、目标任务
全区汽修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得到进一步规范。
五、完成时限
2024年12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我区将继续严格落实环境监管责任,持续加大对汽修行业的执法检查力度,紧盯问题不放,跟踪整改成效,切实提升汽修行业污染防治水平。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30日,共10个工作日)向蚌埠市交通运输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2-*******
电子邮箱:bbjtzyk@163.com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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