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大学报废物资处置公示
贵州师范大学报废物资处置公示
根据《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建立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公示制度的通知》(黔财资〔2021〕6号)、《贵州省省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黔财资〔2023〕5号)及《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黔财资〔2018〕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报废物资处置实际情况,拟对我校花溪校区、白云校区及宝山校区2024年校内资产清查(第一批)报废物资处置进行公示。
一、资产基本信息
本批次报废物资2002台/件,账面总原值11,499,633.46元(具体详见资产报废清册)。
二、资产现状
使用时间长、已损坏、无法使用。
三、处置依据
《贵州师范大学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2024年第14期)》,2024年11月27日。
四、处置原因
年代久远、使用频繁,已坏且达到报废年限。
五、处置方式
交由拍卖公司公开拍卖处置。
六、拟处置的价格
99,915.00元(评估公司评估价)。
七、公示期限
2024年12月16-20日。
八、反馈意见联系人、联系方式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
咨询电话:********,联系人:任昌萍。
监督电话:********。
附件:资产报废清册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年12月16日
【责任编辑】一审(校):黄成梅;二审(校):任昌萍;三审(校):郭栋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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