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林书院小区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翰林书院小区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翰林书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之规定,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雄飞翰林书院建筑区划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决定对“翰林书院”小区物业服务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1.项目地点:成都市双流区。

2.项目概况:

翰林书院;物业类型:多层住宅;物业座落:成都市双流区;

总建筑面积*****.62平方米物管用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本项目地面机动车停车位约321个,本项目住户共426户。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服务企业;

2.投标公司需有一个在管项目业绩;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行业主管部门黑名单。

4.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报告内容无异常、失信和黑名单等情形。

5.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二)整改内容及资金要求

1.投入整改资金: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由投标单位提供整改方案、修缮内容,结合小区实际改造需求,联合小区业主委员会确定最终改造方案并实施,整改内容需在6个月内实施完成,专款专用于小区院落专项整改,未按照约定支付整改资金,自动解除合同。

2.资金监督:由业主委员会监督。

三、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收费形式、物业服务等级:

1.多层住宅:0.80元/㎡/月;

2.地面机动车车辆停放服务费暂定每月60.00元/辆/月;

3.收费形式:包干制。

4.服务等级:参照四川省成都市地方标准(DB5101/T 123—2021)《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三级标准。

四、中标候选人确定:

1.依据本招标文件的综合评分法评出前三名中标候选人。

2.综合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即确定为中标人,由业委会与之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如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故不能履行时,则排名第二的中标侯选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

3.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2年,与中标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

4.考核办法:业主委员会和业主代表每年通过组织召开考核会议,依据考核办法对物业满意度评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不扣除保证金,70~80分扣除保证金5%,60~70分扣除保证金10%,60分以下(延长一个季度整改,)整改后不合格自动退场,连续两次考评分在90分以上业主委员会月度公共收益中50%用于奖励物业公司,保证金扣除部分须物业公司7日内补齐,同时出具限期整改计划。限期内不整改,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表决是否解聘并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投标单位在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以下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盖鲜章)。

2.经办人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

3.投标公司需有一个在管项目业绩(复印件盖鲜章)

4.《承诺书》格式自理,盖公章。用于承诺比选申请人不存在任何被限制比选的情形,未被列入行业主管部门黑名单、不通过联合体投标、提交的相关资料均真实可信,无虚假情形。

5.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报告盖公章。信用报告内容无异常、失信和黑名单等情形。

六、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1.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1日。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

备注:中标与否均不退。

七、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1.线上报名:请按照第五条规定内容提交盖章扫描件PDF版本,并发送至QQ邮箱:********@qq.com%E3%80%82">********@qq.com。

2.线下报名:请按照第五条规定内容提交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育仁西路8号1栋11层18号

联系人及电话:黄磊181*****717

八、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金额:人民币*****.0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

交款方式:以银行公对公转账方式,不接收代付款,不接受银行保函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付款单据须注明:“翰林书院小区物业服务投标保证金”。

收款单位: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雄飞翰林书院建筑区划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川大西路支行

银行账号:440 203 980 910 014 9831

交款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17:00前(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注:投标人按照上述交款方式及指定银行账号进行办理,交款账户名称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在规定时限内指定收款银行账号未收到投标保证金的,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投标。招标人收到款项后,投标人如果需要,招标人可开具收据(不提供发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参与投标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转让中标人资格的。

3.投标人对招标组织机构和评标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

九、投标保证金退还

1.中标人的投标人,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后,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2.未中标的投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投标保证金原渠道无息退还。

十、投标地点: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E区4楼401室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5日下午13时30分,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接受。

十二、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1月5日下午13时30分

2.开标地点: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E区4楼401室

十三、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的,请于2024年12月27日前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十四、信息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物业管理网》小区内公示栏发布。网址:http://www.scwygl.com//index.php

招标人: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雄飞翰林书院建筑区划业主大会

执行机构: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雄飞翰林书院建筑区划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宗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小区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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