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湖区新津街道金津社区居民委员会路灯照明改造工程

汕头市龙湖区新津街道金津社区居民委员会路灯照明改造工程

汕头市龙湖区新津街道金津社区居民委员会路灯照明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2024-12-16
一、招标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汕头市龙湖区新津街道金津社区居民委员会路灯照明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控制价(元)
151,435.87
投标保证金(元)
300.00
招标项目类型
水电工程
招标类型
施工
招标工期(自然日)
30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捐赠和居委自筹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方式
招标方名称
汕头市龙湖区新津街道金津经济联合社
招标方信用代码
二、时间安排
报名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12-25 23:59:59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1-06 23:59:59
开标时间
2025-01-07 10:00:00
三、项目要求
1、项目建设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新津街道汕头市龙湖区新津街道金津经济联合社
2、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
计划在辖区主干道和巷道,配套节能LED路灯约120盏(每盏LED路灯功率为30W,有效光照范围为50米,按20-30米安装一盏计算)
3、项目建设质量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要求
4、有意投标者可自行到项目地点作实地查看或联系招标方商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已列入警示名单的意向人报名;
2、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其他要求:(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9)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 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须在该企业注册。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五、保证金说明
投标人必须按照本交易公告的要求,将交易保证金转入专用账号,确保交易保证金在报名结束前一次性全额到账。
未中标的投标人,交易保证金将在结果公示期结束后,由交易服务管理机构提交退款申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不计息按原账号退回。
中标的投标人,交易保证金将在合同审核通过后,由交易服务管理机构提交退款申请,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不计息按原账号退回。
1、每个项目对应唯一的交易保证金银行账号,如投标人出现错缴或漏缴等情况,则视为不具备该项目的投标资格。
2、交易保证金仅限于通过银行渠道进行转账,如手机网银APP、网上银行等(请勿通过现金存款或微信、支付宝及其他第三方渠道转账,否则因银行系统无法识别账户信息,将会导致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且无法通过线上正常退款,由此产生的线下退款银行手续费由竞投人自行承担)。
3、为确保交易系统能及时获取银行系统的到账信息,建议投标人提前完成网上报名及交易保证金转账。
4、投标人必须使用本人的银行账户支付交易保证金,否则因银行系统无法匹配账户信息,将会导致竞投人不具备投标资格。
5、逾期未缴纳交易保证金,或交易保证金未在报名结束前到账,均无投标资格。
六、投标注意事项
1、阅读招标公告内容并审查自身是否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
2、未注册用户请先登录“ 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大厅”网站进行用户注册(完成注册的用户可直接登录);
3、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报名流程缴纳投标保证金;
4、报名成功后,联系招标人获取招标文件;
5、根据招标文件拟定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交易服务管理机构;
6、参与线下评标,确定最终中标人;
7、严禁围标、串标、弃标行为,严禁以威胁手段向其他投标人收受不当利益,严禁交易成功后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不按时付款及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交易行
为。经查实投标人有前述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赔偿责任。构成违法犯罪的由相关部门或单位追究行为人相应
法律责任。另外,行为人自行承担日后在本平台再参加竞投时因前述不良行为记录产生的可能影响其交易资格的不利后果。
七、其他说明
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1) 网上报名:供应商可发邮件(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信用代码)至电子邮箱:gdzyglzx@163.com。报名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采购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代理机构收到报名信息后,将发送《文件发售登记表》至供应商处,供应商填写并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代理机构,《文件发售登记表》原件请在参加开标时递交。 2)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的,不代表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
八、联系方式
1、招标方信息
名称:
汕头市龙湖区新津街道金津经济联合社
地址: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新津街道汕头市龙湖区新津街道金津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
纪传国
联系电话:
2、交易服务管理机构信息
名称:
汕头市龙湖区新津街道办事处
地址: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新津街道嵩山路89号新津大厦6楼
联系人:
纪焓
联系电话:
3、交易监督管理机构信息
名称:
汕头市龙湖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珠池街道珠池路物产楼
联系电话:
4、平台服务电话
联系电话:
汕头市龙湖区农业农村局
2024-12-1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路灯照明 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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