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忠县民用醇基液体燃料发展规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忠县民用醇基液体燃料发展规划的通知
忠经信发〔2024〕21号
忠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印发忠县民用醇基液体燃料
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为加强我县民用醇基液体燃料行业管理,规范市场秩序,确保民用醇基液体燃料安全、健康、有序发展,根据《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民用醇基液体燃料行业安全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渝经信油气〔2021〕6号)《忠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醇基液体燃料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忠安委〔2021〕11号)要求,我委编制了《忠县民用醇基液体燃料发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忠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年11月11日
忠县民用醇基液体燃料
行业安全发展规划
忠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制
2024 年 11月
一、规划背景
(一)应用现状。
民用醇基液体燃料是以甲醇、乙醇等醇类为主体配置的燃料。从2010年开始,民用醇基液体燃料开始进入居民、商业餐饮及食堂等领域,并逐渐展现出较强市场竞争力。一是价格优势。相比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民用醇基液体燃料的价格相对较低,且不需要支付安装费用。二是资源充足且运输成本低。近几年国内甲醇产量均在7000万吨/年左右,川渝地区产能超过700万吨/年,不受冬季供气不足限停气影响。天然气需要加压管输或冷凝成液化天然气低压运输,甲醇只需要常温常压运输,甲醇运输 成本更低。三是使用方便。民用醇基液体燃料不需要建设专用管道,相比管道燃气省去了安装及申报环节,用户初装成本低。据不完全统计,2023年全市民用醇基液体燃料用户已超过5万户,消费量达到15万吨,已成为民用燃料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存在的问题。
目前,国家尚未出台民用醇基液体燃料管理办法,醇基液体燃料市场快速增长,很多未受过安全培训的人员进入民用醇基液 体燃料生产销售领域,安全隐患突出。一是无证非法经营。民用醇基液体燃料属于危化品,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经营许可条件,我县大多数经营者未取得许可手续。二是存储环境差。燃料存放的场所均达不到危化品 安全存储标准。三是运输安全隐患突出。醇基液体燃料多采用普通面包车或厢式货车运送,未采用正规危化品车辆运输,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四是包装不规范,产品无着色警示。目前经营者采用塑料桶包装,在运输和使用中容易破损,造成泄漏;同时醇基液体燃料在没有着色处理的情况下,与食用酒精产品的气味和颜色相近,易使人误饮。近几年我市因醇基液体燃料乱存乱放、不正确使用,发生了多起火灾、误饮中毒等事故。总体上讲,醇基液体燃料在生产、经营、运输以及使用等环节存在较多问题,从业人员与用户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安全隐患突出。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 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
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以引领民 用醇基液体燃料行业高质量发展、服务居民高品质生活为导向,按照“安全第一、疏堵结合、从严控制、适度发展”的原则,从严控制总量,合理优化布局,促进行业整合,夯实安全基础,逐步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不断满足消费者生活需求的民用醇基液体燃料经营服务网络体系。
(二)总体目标。
通过规划实施,做到民用醇基燃料场站布局合理、建设有序、营运规范、管理有方、安全高效,确保其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及使用等各环节责任明确、安全可控、全程可溯。
三、规划编制的目标和任务
全县共规划储配站1个、零售供应站4个,随市场发展变化情况,后续可按照相关程序和有关规定对数量适度调整。储配站在乌杨工业园区规划 1 个。零售供应站全县共规划 4个,忠州、白公等县城区规划1个;拔山、新立等乡镇片区规划1个、汝溪、官坝等乡镇片区规划1个、乌杨、磨子等乡镇片区规划1个。具体规划内容,详见下表。
序号 | 片区 | 零售供应站数量 | 涉及乡镇(街道) |
1 | 县城区 | 1 | 忠州街道、白公街道、新生街道、任家镇 |
2 | 拔山新立片区 | 1 | 拔山镇、新立镇、双桂镇、花桥镇、马灌镇、金鸡镇、永丰镇、白石镇、善广乡 |
3 | 汝溪官坝片区 | 1 | 汝溪镇、官坝镇、黄金镇、石黄镇、三汇镇、野鹤镇、石宝镇、兴峰乡、金声乡、涂井乡 |
4 | 乌杨磨子片区 | 1 | 乌杨街道、洋渡镇、东溪镇、复兴镇、磨子乡、石子乡 |
合计 | 4 | 4 | 29 |
四、建设要求
(一)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结合道路交通建设规划、城镇 化建设规划和市场需求情况,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合理布局,坚持依法依规、便民利民原则。
(二)民用醇基液体燃料储配站、零售供应站建设要节约土地资源,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环保达标、生产安全、管理便利,兼顾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应,站点建设需符合相关标准和达到相关部门的许可要求。
(三)站点布局应做到统筹兼顾,坚持安全第一。储配站、零售供应站点布局应满足《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技术基本要求》(GB*****-2019)《民用醇基液体燃料应用技术规程》(DB50/T 1279-2022)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要求。同时,应兼顾液化石油气(二甲醚)经营群体、现有民用液体燃料经营群体、社会资本个体以及国有企业等,合理筛选。
(四)民用醇基液体燃料零售供应站可采取租赁配套库房(无自建库房条件)或自建配套实体储存库房(有自建条件)的方式进行布局,满足零售供应站民用醇基液体燃料的储存、配送等需要。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民用醇基液体燃料规划与建设工作,密切协调有关县级职能部门,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二)严格市场准入。民用醇基液体燃料储配站、零售供应站应符合本规划和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有关部门要对建设项目及经营单位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好市场准入及退出。
(三)强化责任监管。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县级相关职能部门要以实施本规划为契机,持续深入开展好当前民用醇基液体燃料经营行业的清理整治,确保行业安全发展。
忠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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