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交委乐山市“十三五”农村公路整体建设项目单一来源征求意见公示

乐山交委乐山市“十三五”农村公路整体建设项目单一来源征求意见公示

乐山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乐山市“十三五”农村公路整体项目征求意见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我单位为满足乐山市“十三五”农村公路建设工作需要,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乐山市“十三五”农村公路整体项目,申请金融机构贷款513138万元,贷款期限20年,项目总预算854953万元。一、采购内容(简介):全市农村公路当前存在如下问题:路网结构不尽合理,通达深度、覆盖广度和网络化水平低;区域发展不平衡,水平差异较大,路况总体较差,公路等级普遍较低,道路安全设施,标志标线不够齐全;技术标准普遍偏低,路面状况不佳,抗灾能力弱;养护管理基础薄弱;补助资金偏低,我市少数民族地区山地面积很大,山区公路建设工程量大、施工难度大,除部、省补助资金外,资金缺口越来越大;施工工艺落后,机械化水平低,管理粗放;安全保障水平低、安全隐患凸显。为发展地方经济,帮助广大农村群众脱贫致富,市委、市政府在“十三五”期作出了加快农村公路发展的战略部署。乐委发[2016]7号文件:“全市‘十三五’期间新(改)建县乡公路1700公里,通村公路5100公里;乐脱贫领办发[2016]20号文件关于印发《乐山市“十三五”时期脱贫攻坚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实施农村公路6800公里,总投资68.37亿元”。乐山市农村公路提升改善工程多为原有道路基础上的改建,项目的实施,主要是改善原有道路技术指标,改善道路的舒适度。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有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完善地区路网结构,提高公路抗灾能力、提升路网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有利于改善原有道路交通现状,方便沿线居民出行。二、拟定供应商名称及地址:乐山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经营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东段175号。三、原因如下:1、该项目属于乐山市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工程体量大、时间跨度长、涉及区域广、投资金额大。项目的建设对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完善地区路网结构、提高公路抗灾能力、改善原有道路交通现状等方面具有重要价值。2、该项目对土地利用、工程环境、节能、社会影响方面具有严格要求,具有很强的社会公益性。同时,在建设过程中,涉及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难度很大、维稳要求很高,需要各级地方政府和部门予以配合,这都要求承担项目的供应商须在当地具有有效开展相应工作的能力。3、该项目的资金需求非常庞大,采购人提供的资金有限,需要供应商自行筹措或商银行贷款大量资金,对供应商的实力要求非常高,非一般的社会性公司能独立承担。4、乐山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地方性国有企业,承担了多项全市重点交通项目,具有较强的实力和丰富的经验,对项目的推进能最大程度得到各方面的支持,有利于项目的早日竣工验收。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经专业人员论证,认为能够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的供应商来源具有唯一性,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现就此事项广泛征求意见。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9日),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和财政部门。采购单位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祥路703号,邮编:614000采购单位联系人:邹劲松  联系电话:0833-*******传真:****-*******财政部门联系人:黄旭梅联系电话:****-*******财政部门地址:乐山市中区春华路南段608号邮编:614000 附件:1.单一来源采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乐山市交通运输委员会2016年11月25日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村公路 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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