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市国有农业用地规模化经营项目田间配套控制价编制服务采购公告

嫩江市国有农业用地规模化经营项目田间配套控制价编制服务采购公告

嫩江市国有农业用地规模化经营项目(田间配套)控制价编制服务采购公告

我公司接受嫩江市经济开发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嫩江市国有农业用地规模化经营项目(田间配套)控制价编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namespace prefix = "o" />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嫩江市国有农业用地规模化经营项目(田间配套)控制价编制服务

1.2 项目编号:0222FW********/HCZB2024-YG09

1.3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 采购预算:100,000.00元(含税、运输、安装等一切价格)

1.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6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7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灌溉和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等,建设规模2.0万亩。

1.8招标范围:完成嫩江市国有农业用地规模化经营项目(田间配套)控制价编制服务并出具成果文件。

1.9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提交成果文件。

1.10 服务地点:嫩江市大治林场。

1.11 付款方式:提交成果文件并通过财政审核后支付全部费用。

1.12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及技术标准执行。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意向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3.2本次招标要求意向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质:

①具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证明;

②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在职人员,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师职业资格;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3本次招标要求意向供应商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在投标人本企业注册,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并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连续缴纳3个月(2024年09月至2024年11月)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根据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依法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

3.4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中国裁判文书网"官方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5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如存在上述情况,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9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采购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9:00至2024年12月21日16:00(北京时间)。

4.2意向供应商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

五、系统使用费

5.1系统使用费由系统服务方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5.2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16:00(北京时间)。

5.3系统使用费由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5.4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系统使用费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将无法进行后续操作。(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六、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金额:200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6.2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09时00分前

6.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09时00分前

7.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红旗大街352号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8.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4日09时00分

8.2开标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红旗大街352号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www.ejy365.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嫩江市经济开发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军民路1353号233室

联 系 人:孙林林

电 话:045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宏昌拍卖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东方大街汇智中心C栋511室

联 系 人:梅先生

电 话:0451-********

邮 箱:hljshcpm@126.com

我公司接受嫩江市经济开发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嫩江市国有农业用地规模化经营项目(田间配套)控制价编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namespace prefix = "o" />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嫩江市国有农业用地规模化经营项目(田间配套)控制价编制服务

1.2 项目编号:0222FW********/HCZB2024-YG09

1.3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 采购预算:100,000.00元(含税、运输、安装等一切价格)

1.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6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7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灌溉和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等,建设规模2.0万亩。

1.8招标范围:完成嫩江市国有农业用地规模化经营项目(田间配套)控制价编制服务并出具成果文件。

1.9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提交成果文件。

1.10 服务地点:嫩江市大治林场。

1.11 付款方式:提交成果文件并通过财政审核后支付全部费用。

1.12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及技术标准执行。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意向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3.2本次招标要求意向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质:

①具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证明;

②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在职人员,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师职业资格;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3本次招标要求意向供应商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在投标人本企业注册,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并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连续缴纳3个月(2024年09月至2024年11月)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根据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依法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

3.4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中国裁判文书网"官方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5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如存在上述情况,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9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采购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9:00至2024年12月21日16:00(北京时间)。

4.2意向供应商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

五、系统使用费

5.1系统使用费由系统服务方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5.2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16:00(北京时间)。

5.3系统使用费由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5.4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系统使用费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将无法进行后续操作。(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六、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金额:200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6.2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09时00分前

6.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09时00分前

7.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红旗大街352号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8.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4日09时00分

8.2开标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红旗大街352号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www.ejy365.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嫩江市经济开发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军民路1353号233室

联 系 人:孙林林

电 话:045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宏昌拍卖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东方大街汇智中心C栋511室

联 系 人:梅先生

电 话:0451-********

邮 箱:hljshcpm@126.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国有 用地 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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