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供销合作社关于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验收及补助资金申报情况的公示
营山县供销合作社关于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验收及补助资金申报情况的公示
根据《营山县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营农服发〔2023〕19号)和《营山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暂行)》的要求,营山县星火镇梨木村供销合作社和营山县小桥镇供销合作社完成了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经村级确认、乡镇验收、县供销合作社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耕种防收现场抽查复核。现将最终验收情况及项目补助资金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2024年12月16日至12月20日。
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如有异议,请以实名如实向营山县供销合作社反映。受理电话:0817-*******。
附件:营山县供销合作社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验收及补助资金申报情况汇总表
营山县供销合作社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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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农业社会化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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