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屯市西区照明与亮化设施维护管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奎屯市西区照明与亮化设施维护管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奎屯市西区照明与亮化设施维护管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信息来源:发布时间:2024-12-16 16:19浏览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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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奎屯市西区照明与亮化设施维护管养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6日 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JS-GK-2024-078

项目名称:奎屯市西区照明与亮化设施维护管养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7

最高限价(元):********.27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奎屯市西区照明与亮化设施维护管养项目
数量:3
预算金额(元):********.27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西区亮化面积约******㎡、 路灯盏数约*****盏及配套设施(箱变53台、电缆、控制平台等设施)的养护、维修、改造工作进行招标。(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一)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二)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三)配备的专职维护人员具有相应的作业水平并取得相应的作业证书。
(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按成立年份提供;
(七)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八)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6日 16: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6日 16: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翔晟CA服务热线025-********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奎屯市市政设施服务中心

地 址:新疆奎屯南环东路98号

联系方式:09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锦华佳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胡杨河市天北新区聚鑫园东门三楼

联系方式:09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江玉

电 话:0992-*******









附件信息:

温馨提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照明 管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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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锦华佳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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