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皇姑区生活垃圾分类就地厨余处理处置招标公告

2024年皇姑区生活垃圾分类就地厨余处理处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2024年皇姑区生活垃圾分类就地厨余处理处置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同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4-12-16

项目概况

2024年皇姑区生活垃圾分类就地厨余处理处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6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2024年皇姑区生活垃圾分类就地厨余处理处置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包组002:3#处理站

1、服务范围:负责皇姑区1台5吨大型厨余就地处理设备。

2、服务内容:皇姑区范围内的厨余垃圾指定收集点收运及处理。

3、服务量:日处理量按照实际处理量计算。

4、服务要求:

4.1 报价要求

(4.1.1)报价须包含厨余垃圾收运费用,厨余垃圾处理费用,人员工资(满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福利、保险费用,电费、水费,收运车辆及设备配置费用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上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4.1.2)本项目服务期为3年,最高限价为一年价格,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一年期服务价格。

4.2作业质量标准及要求

(4.2.1)厨余垃圾收运

a.城区厨余垃圾须做到定点收集、日产日清;

b.厨余垃圾须采取密闭方式进行运输,禁止敞开式运送厨余垃圾;

c.在垃圾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

d.车辆在运输前,须及时检查车辆外观,不得有拖挂垃圾现象,杜绝垃圾二次污染;

e.收运车辆在处理终端卸完垃圾后,须对卸料口进行冲洗,并定期对车辆外观进行清洗;

f.经常检查车辆密封构件,定期更换密封条,确保完好,不洒漏污水;

g.厨余垃圾运输车辆须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车牌号码完整,车门喷印清晰的单位名称,车顶无乱焊铁架等现象;

h.垃圾装运量须以车辆的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不得超重、超高运输;

(4.2.2)厨余垃圾处理

处理终端设施设备的维护、卫生及安全生产

a.处理终端有专人管理;

b.处理终端要有应急机制以及协商处理措施,以防突发事件发生时可以有效解决,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行;

c.须定期对处理终端进行喷洒消毒,在可视范围内,基本无蝇、无蟑螂、无活鼠等;

e.保证处理终端安全生产,确保设施设备的完好及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4.3 一线作业人员及车辆设备配置

a.人员配置:投标人须承诺为确保作业质量,一线作业人员须参照辽宁省市容环境卫生统一劳动定额,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配置。

b.车辆及设备配置:为保证作业效果,投标人须充分考虑皇姑区环境卫生作业要求和作业环境,合理配备车辆和应急处理设备。

5、厨余垃圾处理设备主要参数指标

序号 设备 名称 技术参数/规格/型号等
1 处理主机(单台) 日处理量(吨/天/台) ≥5
2 主设备组成 进出料口、检查口、反应器、搅拌器、加热装置组成,具有保温、自动运行和运行状况显示功能。
3 设备密闭性要求 设备设计合理,密闭性好,确保无泄漏;关键单元采取密闭设计,不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4 材质要求 机体、与物料接触的零部件均采用SUS304不锈钢材料(不锈钢板厚度≥0.3mm,不锈钢圆方管壁厚≥2mm),其它配套材料材质为Q235碳钢。机仓密闭确保不出现渗漏现象;处理设备表面应平整,无明显凹凸痕、划痕、毛刺及无尖锐棱角等。
5 减量技术 微生物酶解化水(消灭型),垃圾减量最后以液体或气体的形式排出,液体含固率约5%。
6 减量率(%) ≥95%,有机物重量比(干基)
7 环境温度(℃) -10~50
8 运行温度(℃) 25~35
9 额定电压(V) 380
10 单台装机功率(kW) ≤25
11 进料方式 间歇(桶上料)
12 处理周期(h) ≤24h(1天)
13 填料 设备运转配合使用填料,填料比表面积≥*****mm2/g。
14 菌群 微生物菌群与设备匹配协调,能够合理发挥最大效率,微生物使用寿命正常一年,后续一年加一次菌群。
15 设备排料 设备设置排液口,排出物只有水及水溶物,设备无固态残渣排料出口。
16 自动称重功能 自动称重功能,在垃圾卸料或上料时每次都自动称重计量。
17 主体设备辅热(保温) 采用电热,并具有过热保护装置,具有探测器测温,高于45摄氏度有警报,恒温装置要具备恒温控制功能,无需人工干预。
18 运转方式 处理设备采用低速间歇运转形式,降低噪音污染。机仓的搅拌系统的转停时间可按需要调节设定,搅拌主电机应有变频控制和过载保护装置,并设有手动控制装置。
19 提升系统 根据设备需求配套垃圾筒提升系统,容积≥220L,配备自动送料翻转装置,通过提升机构完成物料的机械提升,除人工控制升降开关外,无需任何其它人工辅助。
20 电气要求 设备电控主要电器元件应选用3C认证产品;设备电压波动±10%时,设备应能正常工作。
21 操作界面 液晶操作屏幕界面功能:能够通过液晶显示端直观的反映设备即时运行状态,并进行有效操作的功能;

★商务要求

★1.服务期及地点: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服务地点:皇姑区

★2.付款方式:根据实际处理量按月支付。

★3.报价要求:(1)报价须包含厨余垃圾收运费用,厨余垃圾处理费用,人员工资(满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福利、保险费用,电费、水费,收运车辆及设备配置费用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上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2)本项目服务期为3年,最高限价为一年价格,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一年期服务价格。

★4.售后服务:

(1)如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出现不能履行合同或服务质量不能达到采购人需求的标准,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本项目在运营期满后,完成移交验收且接到甲方通知后方可撤出。

★5.验收标准及方法: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标准:处理后气体的排放必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排放标准值检测的标准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6日21时00分至2024年12月24日01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1月06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到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 “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等相关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 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400-128-8588;CA数字证书问题请咨询相应CA数字证书办理机构。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同时执行,并保持内容、格式一致。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皇姑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昆山西路119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同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8号(28层)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TZZB2812@163.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皇姑支行
账户名称:同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0614 0001 0400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倩妮
电 话:0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活垃圾分类 厨余 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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