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建设维修改造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场地建设维修改造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场地建设维修改造一期工程
二、项目编号:2024-JWZGDJ-G1015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场地建设维修改造一期工程

2项目编号:2024-JWZGDJ-G1015

3预算价:37.******万元

4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

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6质量标准:合格

7招标范围:场地建设维修改造一期工程施工,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有。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一)、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十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十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四)、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十五)、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单位名称),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十六)、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投标人提供在线查询截图或承诺书。
(十七)、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投标人提供在线查询截图或承诺书。
(十八)、供应商参加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依托电子招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提供注册成功的证明截图或已完成注册的查询截图等证明材料),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12月16日 至 2024年12月23日 ,每天上午 09:00 至 11:30 ,下午 13:00 至 16:0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社会代理机构):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市场街道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7楼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①投标人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项目经理无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承诺书。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6日 12:59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6日 09:30
(三)投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市场街道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7楼
(四)提交方式:密封提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采购人不予接收。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01月06日 09:30
(二)开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市场街道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7楼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1.申领地点:网上申领。

2.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证明材料,在线查询截图或承诺书;

(7)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在线查询截图或承诺书;

(8)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①投标人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项目经理无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承诺书。

3.申领方式

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以上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材料审核通过后,招标人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招标人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招标人邮箱:m188*****676@163.com。

4.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尹先生
联系电话:188*****676
地 址:辽宁省 沈阳市
,和平区,辽宁,沈阳市,法库县,沈阳,南京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场地建设 工程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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