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彝海公园星光集市夜经济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EPC 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彝海公园星光集市夜经济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EPC 总承包工程已由招标人上级批准建设,项
目业主为 楚雄金江碳汇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招标人为 楚雄金江碳汇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楚雄市东南片区,彝海公园北岸沿街的主建筑。
2.2 工程内容及招标规模:彝海公园北岸沿街的 5 栋主建筑及 11 栋住宅楼宇建筑外立面灯光提升工
程。招标规模 1350.43 万元。
2.3 招标范围:
2.3.1 设计: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后续技术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服
务及咨询工作和竣工验收等全部设计工作。
2.3.2 施工:完成该项目设计图及设计变更所包含的全部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
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2.4 计划工期:15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2.5.1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设计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确保设计成果
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符合项目实际,且确保设计成果资料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
并取得批复文件,对所提供的成果质量负终身责任。
2.5.2 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提供的设备和材料是全新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有关手续完备、具有
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实现高水平达标投产,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设计值,满足招标文件各项技术
要求。
2.5.3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电力行业现行相关的强制性标准、质量验收(或检验
评定)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
1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条件;(若同一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以下 2 项资质
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方)。
3.1.1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 施工资质: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财务要求: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当财务状况良好,具备(2021 年至 2023 年)经会计
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
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 1 年的,提供自成立至投标截止日止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3 业绩要求:
3.3.1 设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近 3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
准)至少承担过 1 个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或城市夜景灯光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
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3.3.2 施工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近 3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
至少承担过 1 个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或城市夜景灯光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3.4 人员要求:
3.4.1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和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
同及社保证明,且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提供书面承诺)。
3.4.2 设计负责人:投标单位拟派本项目总设计师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电气工
程师证书,并注册在本单位,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
社保证明。
3.4.3 安全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或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2
核合格证书(C 类),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
明。
注: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不得由同一人兼任,否则不予
认可。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
投标人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做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5.2 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
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投标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证明材料(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
件提交截止时间止)。(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5.3 投 标 人 及 其 法 定 代 表 人 未 被 列 入 “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
(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查询结果证明材料(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若为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家数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方必须
是施工方),并满足以下要求:
3.6.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
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的各成员应具备所承包工作范围相应的资质,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 2
家,牵头人必须是施工方。
3.6.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6.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6.4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
承担连带责任。
3.7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
3.8 其他要求:
3.8.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
加投标(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3.8.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
段的投标(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4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0 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 9:30~12:00 下午 14:00~17:00(节假日除外)。
4.2 获取方式:
4.2.1 现场获取:企业请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云南华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
司(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度假区广福路南悦城一期 1 幢 4 层 406-408 号)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4.2.2 线上获取:将上述资料及联系方式在规定的获取招示文件时间内以扫描件的方式
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2014989052@qq.com),同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6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 年 01 月 06 日 14:30
5.2 投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度假区广福路南悦城一期 1 幢 4 层 406-408 号会议室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
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启
6.1 时间:2025 年 01 月 06 日 14 时 30 分
6.2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度假区广福路南悦城一期 1 幢 4 层 406-408 室开标室
7、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4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 cebpubservice.com/)、
云采招阳电子招采交易平台(www.ebidcn.com)上公开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
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楚雄金江碳汇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彝海北岸金江能源广场
联 系 人:吴润晶
联系电话:13658857971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华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度假区广福路南悦城一期 1 幢 4 层 406-408 号
联 系 人:郭工、段工
联 系 电 话:15087257561
5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