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进贤县峰里塘6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送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回执

国家能源集团进贤县峰里塘6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送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回执

国家能源集团进贤县峰里塘6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

项目送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回执

编号:验收回执[2024]53号

报备申请单位

国能江西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进贤县分公司

申请文号

公司网站及网址

https://www.yanshou100.com/item_detail.html?id=******

公示起止时间

2024年6月13日—2024年7月10日

参加验收组的省级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专家

吴丁丁

水行政主管部门

意见

报备材料符合格式要求,接受报备。

接受单位:南昌市水利局

2024年12月13日

联系人及电话

罗文成:0791-********

备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从已报备的生产建设项目中选取水土保持监测评价结论为“红”色的,以及根据跟踪检查和验收报备材料核查的情况发现可能存在比较严重水土保持问题的,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核查。第二十条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出具报备回执12个月内组织开展核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渔光互补 水土保持 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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