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气钢瓶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液化石油气钢瓶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液化石油气钢瓶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物资/炼焦产品、炼油产品/石油制品/石油气、相关烃类

采购单位 霞浦县福宁液化气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 宁德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16日 16:34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福州市仓山区中天金海岸金爵苑48座2701号(桔园4路永辉对面)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19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4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方建莲、胡小芳
项目联系电话 180*****588 059*****5389
采购单位 霞浦县福宁液化气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福安市城北街道福泰路23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先生 153*****877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闽鸿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中天金海岸金爵苑48座2701号(桔园4路永辉对面)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方建莲、胡小芳 180*****588 059*****5389
附件:
附件1 购买标书登记表.xlsx

项目概况

液化石油气钢瓶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仓山区中天金海岸金爵苑48座2701号(桔园4路永辉对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MHZB(TP)-009

项目名称:液化石油气钢瓶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采购标的

数量

所属行业

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元)

谈判保证金

1

液化石油气钢瓶采购项目

3000只

工业

******

******

8200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 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 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谈判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 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2、资格承诺函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说明:1.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7日 至 2024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中天金海岸金爵苑48座2701号(桔园4路永辉对面)

方式:现场获取/邮箱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号楼1幢2-B1(大众水族馆旁)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号楼1幢2-B1(大众水族馆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期限内,投标供应商可选择现场或邮箱报名(报名邮箱:fjmhzb@sina.com),潜在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填写《购买谈判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供应商在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供单位(或公司)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各一份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交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底,否则不予受理。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购买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投标,且可以不予以书面通知谈判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果有的话)未报名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收。

2、购买谈判文件、谈判保证金、代理服务费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闽鸿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上江城支行

银行账号:350*****770*********

3、开标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号楼1幢2-B1(大众水族馆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霞浦县福宁液化气有限公司     

地址:福安市城北街道福泰路232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 153*****8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闽鸿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中天金海岸金爵苑48座2701号(桔园4路永辉对面)            

联系方式:方建莲、胡小芳 180*****588 059*****53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建莲、胡小芳

电 话:  180*****588 059*****538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钢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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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闽鸿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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