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执法车辆招标公告
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执法车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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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安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执法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
日期: | ||||||||||||||||||||||||||||
采购人名称:固安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人地址 :固安县106国道北段 采购人联系方式:刘彦军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3号楼20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郭俊燕153*****976 采购预算金额:*******.00 采购数量 : 采购用途 : 执法用车辆 项目实施地点 :固安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本次招标货物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经销商(一标段需为生产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一标段投标人须为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协议供货目录企业;二标段须提供车辆相关检测及试验报告; 3、具备检察院出具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注:有意投标者请持以下证件:①营业执照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提供合一后证书);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投标企业法人报名);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金缴纳证明(投标企业法人授权代表报名);④《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⑤一标段单独提供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协议供货目录企业证明;二标段单独提供生产厂家的销售授权书(经销商)及蓄电池观光车(或旅游观光车)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经销商提供复印件).以上全部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A4复印件4套。到采购人处备案后我公司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开始时间 : 开标、评标地点: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廊坊市建国道东方新天地410室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套(售后不退)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6-11-30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6-12-06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9点至11点,下午3点至5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3日14时00分 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3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固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供货时间:15日历天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标准 投标截止时间:2016-12-23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 备注:1.本项目编号:ZCZB-2016-1209; 2.提供虚假资质谋取中标者后果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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