渑池至淅川高速公路洛宁至嵩县段特许经营项目社会投资人招标公告
渑池至淅川高速公路洛宁至嵩县段特许经营项目社会投资人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渑池至淅川高速公路洛宁至嵩县段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方案已由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通过。项目授权主体是洛阳市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是洛阳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招标人”),本项目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社会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招标人根据项目前期工作成果提供的项目信息,仅供社会投资人参考,不应作为社会投资人投资、决策的依据,社会投资人应自行调查、评估项目风险,并自主决策)。 (1)项目名称:渑池至淅川高速公路洛宁至嵩县段特许经营项目 (2)项目代码:2309-******-04-01-****** (3)项目编号:洛直工施招标新(2024)0056号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规模: 本项目为高速公路新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叉工程、交通工程与沿线设施、绿化工程、临时工程等。 本项目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路线全长44.356公里,设计时速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 本项目建设规模如下(具体建设规模以投资主管部门批复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永久占地3020亩;填方308.2300万立方米,挖方1018.7487万立方米(不含隧道土石方);主线设桥梁9678.5米/30座,其中特大桥1208米/1座,大桥8470.5米/29座;隧道*****米/5座,其中特长隧道*****米/1座,长隧道7415 米/4 座,涵洞37道;设互通式立交2处,其中枢纽互通2处;设分离式立体交叉45米/1座,主线下穿分离式立交 98米/1 座,通道 26 道,天桥7处;设收费站1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路段监控通信分中心1处,桥隧养护管理站1处。 (6)总投资: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52万元(项目总投资最终以主管部门批复的概算为准)。 (7)资金筹措方案:本项目的项目资本金比例为20%,项目资本金约为******.90万元,资金来源于社会投资人自有资金,剩余资金约******.62万元,由中标特许经营者出资设立的项目公司依法依规融资筹措。 (8)建设地点:渑池至淅川高速公路洛宁至嵩县段位于洛阳市西部洛宁县、嵩县境内,起点与已建成通车的洛卢高速交叉,路线总体呈南北走向,向南经洛宁县陈吴乡东、嵩县德亭镇西,终点于旧县镇东与洛栾高速相接。 2.2 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渑池至淅川高速公路洛宁至嵩县段特许经营项目的社会投资人。 (2)运作方式:社会投资人中标后,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经营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3)实施方式:建设—运营—移交(BOT)。 (4)特许经营期:暂定特许经营期限为 34年10个月,包括前期及建设期和运营期(含收费期)两个阶段,其中,前期及建设期4年10个月(具体以政府审批为准),自特许经营协议生效日起至项目约定交工日止;运营期(含收费期)自项目约定交工日的下一个公历日开始至特许经营期届满之日,或本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提前终止日止,其中收费期暂定30年,自本项目收费许可颁布之日起计,除非本项目合同因故提前终止。如届时法律法规对经营性公路收费期上限作出调整,可在符合届时法律法规、项目情况、协议约定等前提下,按程序重新合理界定特许经营期限。 (5)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的投资回报方式为使用者付费。整个特许经营期内政府不提供政府投资支持和运营补贴。 2.3其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投标人中标后,依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对参与公路工程投标和施工的公路施工企业资质要求的通知》(交公路发[2002]54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投标人可承担资质许可范围内工程的勘察、设计和施工等,资质许可范围外的工程须由社会投资人组建的项目公司依法开展相关招标工作。 2.4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和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关于投资规模大建设难度高收费公路项目认定标准的意见(试行)》(豫交文〔2024〕51号)规定,本项目为洛阳市新建高速公路项目,拟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估算总投资约为77.83亿元,符合豫交文〔2024〕51号文件适用标准,本项目可认定为“投资规模大、建设难度高”的收费公路项目,结合国办函〔2023〕115号文件相关要求,支持民营企业参与。
3.1法人资格: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2财务状况:最近连续三年(2021—2023年)每年均为盈利(每年净利润为正值),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3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投标人发生了合并、分立或重组情况,无法提供满足2021-2023年财务报告的,应提供合并、分立或重组以来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查封、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3投融资能力:2023年末经审计总资产额77.83亿元(含77.83亿元)以上(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2023年末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5%(含85%)。具有不低于项目估算总投资的投融资能力,投融资能力不低于77.83亿元(含77.83亿元,以银行授信额度、银行存款证明、针对本项目的银行贷款意向书、针对本项目的其他融资意向书合计总额为准),202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不低于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的35%(即不低于 27.24亿元)。 3.4商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最新信用评价未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且处于有效期内。 3.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近十年(2014年1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收费批复或交工验收日期为准),至少独立或主持或参股投资完成过一个总投资不少于30亿元(含30亿元)的新建高速公路项目。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10家(含10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在项目公司持股,联合体牵头人应最有利于组织协调整个联合体各方、最有利于代表联合体与政府开展合作磋商及谈判、最有利于项目推进。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项目初步协议,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应当符合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 联合体应满足下列条件: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招标公告第3.1、3.2、3.4项的要求; (2)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招标公告第3.3项中资产负债率的要求; (3)联合体各方合计满足招标公告第3.3项中总资产、净资产及投融资能力的要求; (4)联合体成员至少有一家承担施工任务的应满足招标公告第3.5(1)项的要求; (5)联合体成员之一满足3.5(2)项要求。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9评标办法: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10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但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投标人如需要了解项目及现场情况,请自行前往项目建设地点。如果投标人在踏勘现场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财务损失或其他损失,招标人均不负责。 答疑会时间:2024年12月27日9时30分; 答疑会地点:洛阳市交通运输局9楼911会议室。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4年12月17日 至2024年12月23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登录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02月25日09时05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二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扫码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http://lyggzyjy.ly.gov.cn/BidOpening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执行洛发改公管〔2021〕2号规定。可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银行汇款等方式缴纳。其中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有关服务和货物招标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诉或者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
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
招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电子印章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阳市交通运输局》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招 标 人:洛阳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172号
联 系 人:张毅
电 话:0379-********
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15号1号楼A区12层1202号
联 系 人:杨永丽
电 话:139*****565
监管部门:洛阳市交通运输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交通运输局机关纪委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标签: 段特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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