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承接年三水区“人社+工会”劳动争议裁调对接服务机构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集承接年三水区“人社+工会”劳动争议裁调对接服务机构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落实“人社+工会”劳动争议裁调对接工作机制,推动全区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有效运作,现就面向全区律师事务所采购2025-2026年三水区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的调解服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期限:2025年1月-2026年12月(具体以合作协议为准)。
二、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1家,组建劳动争议调解员团队,派驻三水区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设在三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对劳动仲裁案件在立案前开展劳动争议调解等工作。
三、服务要求
(一)调解员团队应当不少于2人,其中一名应当为律所资深律师,负责统筹管理项目团队、协调沟通业务指导部门;其他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具备二年以上工作经验、熟悉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动争议处理流程的正式执业律师或实习律师。
(二)承接团队应派出一名成员在联调中心开展驻点坐班,每周至少坐班三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开展包括案件调解、资料整理、法律咨询等工作。
(三)项目团队成员要做到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责任心,有较好的沟通协调和调解工作技巧;未加入过境外组织或民间维权组织或参与其组织的活动。
(四)项目团队成员在服务期内不得代理由三水区劳动人事争议委受理的仲裁案件,项目团队所在律所的全体律师在本项目服务期内不得接受联调中心委派调解争议的当事人在裁前调解、仲裁程序的委托代理(包括司法部门、工会组织的法律援助委托)。
四、工作职责
(一)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三水区劳动争议裁调对接工作的规定(试行)》的规程,对联合调解中心委派的劳动争议案件开展调解,并遵守《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则的相关约束性条款。
(二)做好项目过程管理。对调解案件的案宗材料做好整理、归档、移交等行政事务性工作。每月15日前上报调解工作报表和工作简报,每季度上交台账资料由区总工会审核,每半年按要求提交项目经费申请。每季度编写和发布一份宣传文稿,有重大案件的调解成果或亮点工作随时编写和发布宣传文稿;全年编撰调解典型案例不少于3篇。
(三)派驻律师为职工提供劳动保障方面法律法规咨询、代写文书,初次审查职工提出的工会法律援助申请。
(四)落实上岗考勤登记制度,按月形成规范统计登记报表,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后,提交区总工会审核。
五、项目费用
项目费用根据实际调解案件情况进行统计支付,补贴标准如下:
(一)劳动争议案件调解成功的,并按有关要求归档结案的,审核通过后补贴标准为每件1200元。
(二)事项相同的群体性劳动争议调解案件,按上述标准以一个案件为基数计算补贴,根据人数不同,每增加一个当事人增加若干补贴,具体计算按佛山市总工会《关于印发<劳动争议裁调对接工作经费补助办法>的通知》标准执行。
(三)项目费用按照上级工会要求,每半年申请一次项目经费,由区总工会对案件归档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材料按照呈批手续报送上级工会审批,待上级工会批准的费用补贴下拨后进行支付。
六、申报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三水区内依法设立并取得执业许可证;
2.律所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信誉,且最近三年内律师事务所及采购项目配置的律师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3.具备公益服务精神,热心支持工会工作;
4.律所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申报,不允许对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二)满足条件并有意向的律师事务所请对照提交申报服务方案。所有申报材料要求纸质版(需装订成册)2份送至区总工会权益经济部,电子版(Word版或PDF版)1份发送至邮箱qzghqyb@ss.gov.cn,联系人:聂先生,电话:********。
七、申报时间和评审事项
(一)申报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18日(上午8:30-12:00,14:00-17:30,)。
(二)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文锋西路46号1栋;
区总工会在收到各律师事务所的申报材料后将组织评审小组进行集中评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三水区劳动争议裁调对接服务项目承接单位,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告。
附件1: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三水区劳动争议联合调解工作的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三水区劳动争议裁调对接工作的规定(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印发《劳动争议裁调对接工作经费补助办法》的通知.pdf
佛山市三水区总工会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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