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少数民族文物图谱内蒙古卷》成果策划编排与制作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中国少数民族文物图谱内蒙古卷》成果策划编排与制作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对《中国少数民族文物图谱(内蒙古卷)》成果排版与制作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招标,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中国少数民族文物图谱(内蒙古卷)》成果策划编排与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批准文号:采购单位自行委托

采购文件编号:NMW-WXC003

2、内容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项目要求

预算金额

(元)

1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族工作宣传新媒体服务

1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50,000.00

预算总金额:*****.00元大写:伍万元整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申报单位须是在内蒙古自治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相关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等。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条件能力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4年12月17日09:00至2024年12月18日17:00(工作日时间),到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院7号楼330室)递交报名资料,经初审资料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竞标人可以从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获取响应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携带下列资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一式一份,标准A4纸)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有效并加盖竞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提供有效并加盖竞标企业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须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下午17时30分。

2.投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330室(新华大街63号7号楼330室)。

3.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9日下午16:00。

4.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五楼东侧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63号7号楼330室

联 系 人:白女士

电话:0471-*******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4年12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图谱 文物 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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