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内容
1、项目概况: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是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要国情国力调查,在第二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基础上,全面查清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属性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普查结果可为土壤的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等提供科学依据,是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是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有力支撑,是保护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有效途径。
2、服务质量标准和要求:成果编制工作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有关规定、规范标准及采购人要求。项目需求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相关要求执行(如对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有新的要求,则按其最新要求形成成果,直至通过国家、省、市验收)。
3、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00个日历天内完成,成果编制须通过各级验收合格。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编制要求
5.1工作需求
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修订版)》及国家和省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有关要求,澄江市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县级成果汇总汇交工作,包括数据成果、图件成果和文字成果的汇总编制、验收和上报。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内容 |
1 | 数据成果 | 包括基础数据、过程数据和成果数据。 |
2 | 图件成果 | 包括土壤类型图、土壤属性图、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图、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图、样点分布图、土特产品区域分布图、特产品限制因素等级分布图与适宜性布局图、土壤酸化分布图及其它图件成果。 |
3 | 文字成果 | 包括土壤三普工作报告、土壤三普技术报告、土特产品优化布局评价技术报告、土壤酸化专题分析报告、土壤志、土种志及其他文字成果。 |
5.1.1数据成果
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规范(修订版)》及土壤三普有关技术规程规范要求,组织完成澄江市土壤三普基础数据、过程数据和成果数据的收集、采集、检查、整理、管理、存储和提交,通过各级土壤普查办的验收。成果内容具体包括:
(1)基础数据
基础数据指用于支撑土壤三普工作开展所需要的各类数据,主要包括:
1)基础地理数据。包括行政区、居民点、道路、水系、数字高程模型(DEM)等。
2)历史土壤调查数据。包括土壤二普县级土壤图、分类校核更新后的土壤二普县级土壤图、土壤二普县级土壤志、土壤二普县级土种志剖面数据。
3)土地利用类型数据。包括国土三调地类图斑数据、国土三调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等。
(2)过程数据
过程数据指在土壤三普工作开展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数据,主要包括:
1)调查采样数据:包括调查点位位置、成土环境信息、立地条件调查信息、剖面形态学信息、采样信息等。
2)样品制备数据:包括样品类型、样品重量、制备机构、制备时间等。
3)检测分析数据:包括土壤物理性状、土壤化学性状、土壤环境性状、土壤生物性状等。
4)样品流转数据:包括样品装运、样品装运样品清单、样品接收、样品接收样品清单等。
5)样点数据、调查采样数据、样品流转数据、检测分析数据等,通过土壤三普工作平台云端同步等方式获取,获取后进行整理、审核、存储等管理工作。主要分类数据为:调查采样数据、样品制备数据、检测分析数据、样品流转数据、质量控制数据等。
(3)成果数据
成果数据指基于基础数据和过程数据,按照土壤三普技术规程规范形成的各类图件和报告等数据,主要包括:
1)成果中间数据。包括形成成果中的各类图层、处理的数据等。该类的具体表格、字段等要求由各数字化图件、文字报告等标准约定。
2)最终成果数据。包括图件、文字报告等。
5.1.2图件成果
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类型图编制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属性图与专题图编制技术规范(修订版)》及土壤三普有关技术规程规范要求,组织完成澄江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类型图、土壤属性图、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图、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图、样点分布图、土特产品区域分布图、土特产品土壤优势区与适宜区布局图、土壤酸化分布图及其它图件成果的编制,提交并通过各级土壤普查办的验收。主要包括:
(1)土壤类型图
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类型图编制技术规范(修订版)》有关技术要求,完成图件成果编制所需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形成图件成果,并完成图件编制技术报告的编写,提交并通过各级土壤普查办的验收。
(2)土壤属性图
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属性图与专题图编制技术规范(修订版)》有关技术要求,完成图件成果编制所需数据的收集和整理,选择澄江市重要的土壤属性(至少包括有机质、酸碱度、质地、全氮、全磷、全钾、有效磷、速效钾、CEC和耕作层等属性),形成图件成果,并完成图件编制技术报告的编写,提交并通过各级土壤普查办的验收。
(3)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图
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属性图与专题图编制技术规范(修订版)》有关技术要求,与农业农村部门、自然资源部门等协商获取相关数据,通过ArcGIS工作平台,按照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技术规范形成限制因素等级分布图和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图,形成基础数据、评价过程中产生的中间数据、以及最终的评价结果数据,完成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技术报告,提交并通过各级土壤普查办的验收。
(4)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图
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属性图与专题图编制技术规范(修订版)》有关技术要求,完成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所需资料数据的收集、整理,根据澄江市实际选择恰当的评价单元和评价指标,完耕地质量等级图制作和评价报告的编写,提交并通过各级土壤普查办的验收。
(5)样点分布图
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属性图与专题图编制技术规范(修订版)》有关技术要求,完成澄江市土壤三普样点分布图制作,提交并通过各级土壤普查办的验收。
(6)土特产品区域分布图、土特产品限制因素等级分布图与适宜性布局图
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属性图与专题图编制技术规范(修订版)》有关技术要求,结合澄江市实际情况,完成土特产优化布局评价所需资料数据的收集、整理,完成澄江市土特产品产地分布现状图、限制因素等级分布图和土壤适宜性布局图的编制,完成土特产品优化布局评价技术报告的编写,提交并通过各级土壤普查办的验收。
(7)土壤酸化分布图
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属性图与专题图编制技术规范(修订版)》有关技术要求,结合澄江市实际情况,完成澄江市土壤酸化分析所需资料数据的收集、整理,完成pH栅格图制作,完成土壤酸化分布图制作,完成分析报告的编写,提交并通过各级土壤普查办的验收。
(8)其它图件成果
国家及省级有关土壤三普补充要求的其它图件成果。
5.1.3文字成果
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有关技术规程规范要求,组织完成澄江市土壤三普工作报告、土壤三普技术报告、土特产品优化布局评价技术报告、土壤酸化专题分析报告、土壤志、土种志及其他文字成果的编写和印制,提交并通过各级土壤普查办的验收。
6、成果递交要求
成果应包括开发方案文本、编制说明书、图件及矢量数据,以确保成果的直观性和准确性。其中文本和说明书采用“.doc (.doxc) +.pdf”格式,图件采用“.jpg”格式,矢量数据采用“.dwg”格式,另还应提供相应的纸质的开发方案文本、编制说明书和图件各 3套(若采购人需要可作追加)和电子版(PDF版、Word版、U盘)各3套。
7、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工作要求
根据《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施方案》、《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以及国家及省级土壤普查办有关通知文件要求,开展澄江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汇交工作。
(2)技术要求
所提交的成果内容符合《第三次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类型图编制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属性图与专题图编制技术规范(修订版)》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形成方法及验收标准》等有关技术要求,通过上级土壤普查办的验收。项目执行期间,国家及省级土壤普查办对成果汇总汇交工作有新增技术要求的,本项目需参照执行。
(3)实施要求
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有关技术要求及国家、省和州级土壤普查办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澄江市实际,提供满足项目需求的技术人员和技术设备,强化组织保障,合理规划各项成果汇总工作周期,在国家及省级土壤普查办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澄江市成果汇总汇交工作。
(4)保密要求
严格执行信息安全保密法律法规,落实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有关信息安全保密要求,确保澄江市成果汇总汇交工作顺利开展。
(5)人员要求
成交供应商应明确本工作的总负责人(1人),并明确该项目的具体项目组人员(至少3人),合同履行期间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擅自调换项目负责人及工作组成员。采购人认为负责人员无法胜任本项工作时,成交供应商应按原同等条件5日内进行更换,并报采购人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