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5年“优秀园本课程”的通知
关于征集2025年“优秀园本课程”的通知
各幼儿园:
为配合“第十三届宁波市精品校(园)本课程”(以下简称“精品课程”)征集活动,推进我区幼儿园课程建设走向规范化、科学化和个性化,经研究决定组织区内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面向学前教育,征集各幼儿园自主开发的优秀课程(非整体课程)。
二、申报条件
1.原创性。课程须由幼儿园自主开发并实施,符合《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理念与精神,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符合幼儿园实际,能满足幼儿发展的实际需要。
2.科学性。课程有完整的课程纲要、实施方案、典型案例和配套资源,课程目标设计科学,内容编排合理,实施规范有序,保障体系完备,课程管理到位。
3.先进性。课程体现生活化、游戏化的特征,课程实施尊重幼儿的主体性和主动性,最大限度地支持和满足幼儿通过直接感知、实际操作和亲身体验获取经验的需要,注重幼儿学习方式的改进及学习经历的丰富。
4.可推广性。课程对深化课程改革、促进幼儿的学习与发展、形成幼儿园的特色与文化建设有良好的成效,具有较高的推广价值。
5. 一个幼儿园最多申报1门课程,已获得“宁波市精品课程”一、二等奖荣誉称号的课程不再申报。
三、申报程序与要求
精品课程采用幼儿园自主申报,区教研室审核确定的办法。课程申报条件如下:
1.各幼儿园根据评选条件向区教研室提出申报。
2.课程须报送材料包括:
(1)宁波市精品课程申报表(附件另发);
(2)幼儿园课程整体规划或方案,需说明申报课程在规划中的地位与作用;
(3)课程纲要;
(4)完整的课程内容说明;
(5)能说明课程实施情况的其他材料(含典型案例、课程实施总结)。
3.区教研室组织专家,对推荐课程通过现场答辩、材料审阅等形式进行评审,确定获奖名单。
四、推荐名额与要求
1.市级幼儿园精品课程评比将年度常态化实施,镇海区每年度推荐名额为2门。区教研室采用每二年组织审核评审一次的形式,每次确定4门课程,分别作为今明两年市级精品课程推荐对象。同时,将依据上级部门要求有变更而作相应调整。
2.各幼儿园于2024年12月27前向教研室提出申报申请。暂定2025年2月底准备好精品课程推荐电子材料(1份)交区教研室,联系人:顾涵老师。
宁波市镇海区教育发展研究院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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