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中国电信钦州分公司法律顾问及诉讼案件代理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年度中国电信钦州分公司法律顾问及诉讼案件代理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2025-2026年度中国电信钦州分公司法律顾问及诉讼案件代理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2025-2026年度中国电信钦州分公司法律顾问及诉讼案件代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7-15-04D-2024-D-A*****),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1.1项目概况:就2025-2026年度中国电信钦州分公司法律顾问及诉讼案件代理服务项目所需的服务进行采购。
1.2采购内容:主要内容为协助采购人进行法律咨询、诉讼案件代理、普法培训宣传、法律支撑服务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询比文件。
1.3采购预算:28万元(含税)。其中: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预计4万元/年(含税),合计8万元(含税);法律诉讼代理费(按照实际案件数及收费标准结算)预计10万元/年(含税),合计20万元(含税)。
1.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服务地点:广西钦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6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1.7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1.8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
(1)常年法律顾问最高响应限价为4万元/年(含税),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法律诉讼案件根据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进行折扣报价,最高响应折扣限价为70%,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响应折扣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9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 其他咨询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供应商资格要求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备注: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应具备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下属司法行政部门核发有效并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1.3具备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承接的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或法律诉讼案件服务项目有效业绩。
备注:合同签订双方不能为自然人,合同签订是固定金额的,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合同签订是框架协议+结算单据(结算单据可为:1.采购订单;2.发票;3.结算单;4.确认单;5.报账单;6.结算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形式的,以结算单据金额为准,只提供框架合同(无结算单据)或结算单据(无框架合同)之一的,或框架合同与结算单据未体现关联性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2.1.4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团队人员、证书要求:
(1)律师服务团队要求:5名(含1名项目负责人);
(2)律师服务团队证书基本要求:5本律师执业证书;
备注: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有效执业证书扫描件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4年5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或有效劳动合同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承诺函):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响应单价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获取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7日08时30分至2024年12月2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响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询比文件:
4.2.1登录“【(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在“电采”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本项目询比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2.2询比文件下载:采购代理机构对潜在供应商的支付信息审核完成后,潜在供应商即可登陆“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下载询比文件。
备注:如潜在供应商无办理CA证书记录的,可在“(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完成注册后,直接登陆申领询比文件,同时应尽快完成CA证书办理,用于响应文件制作及上传;如潜在供应商有办理CA证书记录的,则主账号或子账号均需使用对应的关联CA证书登陆平台并申领询比文件。
4.3【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4.4未获取询比文件或未报名成功的潜在供应商不具备参与本项目响应的资格。
5.响应文件的提交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登录(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在“电采”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加密的;
(2)未按规定获取询比文件的;
(3)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响应文件的;
(4)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本项目不涉及。
7.供应商注册7.1【】注册
已在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可通过原账号密码登录【(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在“电采”模块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未在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请直接在【(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编制和响应,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01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仅在(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9.异议接收及联系方式9.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
地址:广西钦州市钦州湾大道7号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北路52-1号东方曼哈顿25楼
邮 编:******
项目负责人:郑清(接受项目咨询)/李勇波/劳德/李琳/单浩/潘文辉
电话:191*****036
电子邮箱:gcgxzbzx@163.com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2月16日
标签: 诉讼案件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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