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税务2024年税务人智慧办公平台上线技术支持服务项目包组二

广东税务2024年税务人智慧办公平台上线技术支持服务项目包组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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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
1广东税务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税务人智慧办公平台上线技术支持1.001,419,000.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
1开标方式远程电子开标
2评标方式现场电子评标(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3评标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4报价形式采购包1:总价
5报价要求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
6现场踏勘不组织
7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
8投标保证金不收取保证金
9中标供应商数量采购包1:1名
10项目兼投兼中(兼投不兼中)规则无。
11中标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单位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顺序确认中标(成交)供应商。
12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http://gpcgd.gd.gov.cn/ywdt/tzgg/content/post_*******.html
13其他
14开标解密时长30分钟.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
15专门面向中小采购包1: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
企业采购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16投标文件要求一、电子响应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1 份(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 U 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使用情形 : 当无法使用 CA 证书在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中心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二、纸质响应文件:(1)纸质响应副本1份。纸质响应文件应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递交的纸质文件需密封完好,注明“副本”字样。如果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副本不符,应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纸质响应文件使用情形:当项目采购系统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电子响应文件评标时,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纸质响应文件评标。在电子响应文件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得因供应商未提交纸质响应文件而认定供应商响应无效。
序号情形适用对象比例说明
1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15.0000%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C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承接本项目的供应商符合相应条件时,给予C1的价格扣除,即:评标价=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
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
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a.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b.同时提供①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序号符合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
1投标(报价)总金额投标(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
2标的内容报价对标的内容没有报价漏项
3投标函提交投标函。投标文件完整,投标内容基本完整,无重大错漏,并按要求签署、盖章。
4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
5“★”号条款“★”号条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可接受的附加条件。
7书面确认修正报价如出现投标报价错误的处理原则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按规定书面确认。
8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
9书面澄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没有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仅适用于评标过程产生澄清的项目)。
10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11报价合理性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技术部分40.00分商务部分50.00分报价得分10.00分
评审因素分类评审项详细描述分值
技术评审(1)环境搭建根据用户需求书“环境搭建”相关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要求,得8分;实施方案完全满足采购要求,得6分;实施方案不能完全满足采购要求,得3分;未提供或其他,0分8.00
(2)数据加工服务根据用户需求书“数据分析和处理”相关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要求,得8分;实施方案完全满足采购要求,得6分;实施方案不能完全满足采购要求,得3分;未提供或其他,0分8.00
(3)应用系统初始化根据用户需求书“应用系统初始化”相关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要求,得8分;实施方案完全满足采购要求,得6分;实施方案不能完全满足采购要求,得3分;未提供或其他,0分8.00
(4)业务测试、压力测试根据用户需求书“业务测试”、“压力测试”相关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要求,得8分;实施方案完全满足采购要求,得6分;实施方案不能完全满足采购要求,得1分;未提供或其他,0分8.00
(5)上线切换、上线培训辅导根据用户需求书“上线切换、上线培训辅导”相关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要求,得8分;实施方案完全满足采购要求,得6分;实施方案不能完全满足采购要求,得3分;未提供或其他,0分8.00
商务评审(1)经验能力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应用系统上线实施服务类案例,每提供一个合同得1分,最高5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5.00
(2)能力认证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须与信息化相关),得5分;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并须同时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对体系证书的信息查询截图作5.00
为评审依据,已失效、暂停或撤销或不提供的不得分。注:如因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导致无法获得评价的,按对应得分。
(3)项目经理和技术经理1.项目经理(1人)(1)具备人社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税务师、中级(或以上)会计师之一的,得6分。(2)具有5年或以上信息化项目管理工作经验的,得4分。2.技术经理(1人)(1)具备人社部门颁发的系统分析师、系统架构设计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证书的,具备任意一项得4分,最高6分。(2)具有5年或以上信息化项目工作经验,得4分;1、2项备注:同时提供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工作经验以投标人加盖公章个人工作履历为准)以及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投标人缴纳的社保(须至少体现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20.00
(4)项目成员1.项目团队人员(项目经理和技术经理除外)(1)每投入一人具有三年或以上信息化项目工作经验,得1分,最高8分。(2)具有人社部门颁发得数据库系统工程师、软件设计师、网络工程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的(任意一项),每人得1分;具有系统分析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架构设计师的,每人得2分;以上最高8分(同一人具备多个证书的,不重复计分,证书跨段的,按最高分计;可仅提供某一段的资质)。投标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同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工作经验以投标人加盖公章个人工作履历为准)以及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投标人缴纳的社保(须至少体现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2)或提供承诺(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承诺函”) :承诺在签订合同后 10个工作日内投入满足上述要求的人员(须明确人员证书情况、数量、工作经验、到位时间)。2.承诺驻场人员投标人从上一项“项目团队人员”中有效计分,且驻场时间不少于4个月的(须参与采购人考勤),每提供1人得1分,最高得4分。投标时提交承诺,承诺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函》格式。20.00
价格分投标价格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10.0
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投标报价(元/%)交货或服务期交货或服务地点
1
2
序号品目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产地制造商名称单价数量总价
1
2
序号品目号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期限服务标准单价数量总价
1
2
序号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注册商标)制造商(开发商)制造商企业类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书编号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占比(%)
1
2
3
4
...
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以下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
序号设备名称或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及单位备注
1
2
3
...
序号客户名称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万元)签订合同时间竣工验收报告时间联系人及电话
1
2
3
4
...
序号标的名称参数性质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型号是否偏离证明文件所在位置备注
1
2
3
4
5
......
序号参数性质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是否偏离证明文件所在位置备注
1
2
3
4
5
6
......
序号拟定时间安排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实施方建议或要求
1拟定___年___月___日签订合同并生效
2___月___日—___月___日
3___月___日—___月___日
......___月___日—___月___日
___月___日—___月___日质保期
序号投标人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1
2
3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税务 2024 年国家税务总局税务人智慧办公平台上线技术支
持服务项目(包组二)
采购项目编号:GPCGD24C500FG151F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第一章投标邀请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受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
广东税务 2024 年国家税务总局税务人智慧办公平台上线技术支持服务项目(包组二) 。欢迎符
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广东税务 2024 年国家税务总局税务人智慧办公平台上线技术支持服务项目(包
组二)
采购项目编号: GPCGD24C500FG151F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1,419,000.00 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
采购包 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1,419,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1,419,00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元)
1.00
1,419,000.00 项
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
1
广东税务
2024 年国家
税务总局税
务人智慧办
公平台上线
技术支持
本采购包联合体投标情况:不接受
本采购包合同分包情况:不允许合同分包;
本采购包合同履约期限情况:详见需求
3.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广东税务将于近期完成收规模块的全面推广工作。为保障纳税服务的
质量,需采购收规业务模块的相关技术支持,主要包括环境部署、数据集成、应用测试、
功能培训和等。
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等。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采购包 1: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
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
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 2 种证明材料之一: a. 经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的 2023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b.同时提供①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基本存款
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
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
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
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 1: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 1:
1、其他条件: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对于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项目,则描述为: 供应商未成为本项目的除前期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以外的其它采购活动中标商(或成交商)(提供承诺函)
2、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本采购项目投标。
3、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
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
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
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https://gcycloud.cn/gateway/gp-auth-center/login?tenantId=ZF_DLJG_******)(以下简
称“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的供应商入口填写供应商相关信息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
目投标信息填写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
为无效)。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门户网
站(http://gpcgd.gd.gov.cn/)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地址: 广州市花城大道 767 号
邮编: ******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 112 号珠江国际大厦 3 楼
邮编: ******
联系人: 胡工/龙工
联系电话: 020-********/********(sczx3@gd.gov.cn)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工/龙工
电话: 020-********/********(sczx3@gd.gov.cn)
4.技术支持(仅解答平台使用技术问题)
联系电话:191*****279
第二章 采购需求
“★”号条款
标注有“★”号的条款必须实质性响应,负偏离(不满足要求)将导致投标无效。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不正当行为谋取不当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围猎”采购人税务人
员行为(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采取馈赠礼品礼金、邀请娱乐旅游消费、提供便利条
件等非正常交往手段“围猎”相关税务人员及其亲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
接受采购人相关处罚(投标时提交承诺,承诺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函》格式)。
★投标人必须承诺投标文件中所响应提供的资料属于真实有效的,有异议时,中标人
必须在采购人提出后 5 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复核。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
复核的,将上报有关监管部门(投标时提交承诺,承诺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
函》格式)。
★投标人承诺所投入人员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或签合同满一年的人员(投标时提供承
诺函,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函》格式)。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未出现《分包协议意向书》,则视
为未采取分包。
★供应商须保证,如中标(成交),投标(响应)文件所提供的材料,如果有效期(包
括需要年审、继续教育等完成后才能执业的行政许可、人员证书等情形)未能覆盖项目(包
组)合同履行期的,将提前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确保合同顺利履行(投标时提交承诺,
承诺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函》格式)。
第一章 项目概述
1.1 项目背景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基于“统一设计,统一开发,整体推进,分省实施”的工作原则,
需按照招标方要求于近期完成国家税务总局税务人智慧办公平台收规业务模块(以下简称“收规
模块”)在广东省的推广上线工作。收规模块依托金税工程最新的架构体系支撑,涉及关联系统
多、推广难度大,保障广东省税务局推广上线工作有序推进,确保在既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相
关工作。
1.2 项目目标
进一步践行“数据+规则”驱动理念和体现智慧税务成果,将创新充分融入场景分析、数据驱动
和智能规则等方面,聚焦业务实际补短板、强弱项,有效解决现有收规工作中“核算效率有待提
升”、“核算精细度有待拓宽”、“核算信息化支撑有待加强”等痛点难点问题,实现七大亮点
功能,使组织收入更加精准、会统核算更加高效、税收分析更加智能,不断提高收入规划核算业
务数字化水平。
新会统核算系统推广上线工作在国家税务总局统一指挥下,充分验证新老系统的功能迭代,做好
培训工作以及系统前后的业务衔接合理安排上线工作,以零差错、零投诉、零舆情的工作标准,
实现新会统核算系统平稳上线。
第二章 建设内容与建设要求
2.1 总体建设内容
项目内容主要包括:慧办平台(收规模块部分)上线实施以及培训辅导支持。推广上线实施主要
包含系统集成管控优化服务、集成联调服务以及上线过程服务。
推广上线实施主要包括广东税务慧办平台上线实施工作,和应用支撑平台(以下简称“税智撑”)
-支撑慧办平台部分的上线实施。税智撑支撑慧办平台部分主要包括:数据链路、数据加工、数
据展现等事项。
2.2 具体建设内容
2.2.1 应用系统集成管控
(一)上线团队建立
按照工作要求成立上线单位工作组,相应的推广团队,建立相应的工作群。团队包含统筹管理、
业务团队以及技术团队,统筹管理负责工作协调、工作进度推进、信息反馈以及上报并配合处理
专项重大问题;业务团队负责税务人岗责收集管理、业务初始化设置、业务流程、操作习惯、业
务规则确认、数据验证以及后续全省的业务培训指导等业务专业性工作;技术团队负责相关基础
环境部署、应用部署、系统初始化(除岗责数据、业务参数、业务规则采集及确认外)、策略开
通、压力测试、安全管理(安全测试、等保测评)、数据清理、技术保障、运行保障等相关工作。
(二)上线扩围策略
上线单位结合本省业务情况、资源到位情况,确定上线策略,分批次上线的需确定本地试点区域
及分批扩围策略,最终完成全省的全面上线。
(三)部署模式确认
新会统核算系统中的核算记账库支持独立物理部署以及与在汇聚区建立子集群共享资源两种部
署模式,上线单位需结合本省实际资源情况以及业务特点确定其部署模式。
(四)资源评估
严格落实总局节俭、廉洁的工作要求,优先复用相关项目已有资源作为税务人端生产环境的基础
设施资源。同时,根据税务人员规模、纳税人数量、数据体量等,充分评估本地资源需求,以最
少资源实现最大化成效。确认本省资源情况满足需求要求,经税智撑项目组评估确认后,再行按
规定流程推进部署实施等工作。
2.2.2 环境搭建
(一)基础环境准备及软件安装
涉及预生产环境与生产环境,在预生产环境进行相关的业务测试以及培训相关的工作,在完成各
项准备工作后正式启用生产环境。
1、应用系统资源验证
对基础环境中涉及的核算记账库、核算管理库、核算设计库、Rediss、腾讯云 TKE 以及 CVM 等云
上、云下资源验证测试,是否满足部署的需求。
2、税智撑公共资源验证
税智撑公共组件数据治理、规则引擎、省局汇聚区、公共数据服务库、支撑新电局库等其他关联
系统的公共资源组件的申请与验证测试。
3、安全策略验证
根据应用子系统的访问需求,对各应用资源之间、访问公共组件以及其他系统的安全策略的申请
与验证,确保数据链条的通畅。
4、基础软件的安装
应用系统使用的基础软件安装,包括不限于数据同步工具、集算器、规则引擎、发版机等。
(二)系统部署
涉及预生产环境与生产环境,在预生产环境进行相关的业务测试以及培训相关的工作,在完成各
项准备工作后正式启用生产环境。
1、应用部署
对会统核算系统、综合报表设计、运行系统、支撑新电局微服务(税收预测功能中涉及纳税人端
的采集功能,新电局提供页面采集功能,后端的预填、查询、保存等微服务由会统核算系统提供)
以及与自然人电子税务的 MQ 通信部署实施以及系统集成实施。
2、数据库部署
对核算记账库、核算管理库、核算设计库、支撑新电局库、公共数据服务库、行为库的数据表创
建、数据表的分片、索引等性能初始化创建,以对数据分布的收集为依据调整数据库系统参数等
数据库部署实施,以及对数据库版本的升级。
(三)链路搭建
涉及预生产环境与生产环境,在预生产环境进行相关的业务测试以及培训相关的工作,在完成各
项准备工作后正式启用生产环境。
1、省省数据链路搭建
在省局汇聚区、核算记账库、核算管理库、核算设计库、支撑新电局库、公共数据服务库、行为
库 7 个数据库之间的 11 条数据同步链路(包括:CDC 链路以及应用服务同步链路)的搭建与测
试。
2、总省数据链路搭建
在总局与省局之间核算记账库、核算管理库以及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的 6 条数据链路(包括:CDC
链路以及应用服务同步链路)的搭建与测试。
具体链路建设工作如下:税智撑支撑收规业务
序号 阶段 服务内容 具体内容
1 上线实施阶段 资源评估(准生产+预生产) 链路资源评估及申请
2 策略申请(准生产+预生产) 链路策略申请
3 账号权限申请(准生产+预生产)
4 数据库部署(准生产+预生产)
5 安装部署(准生产+预生产) 链路工具部署
6 链路建设(准生产+预生产)
7 数据验证(准生产+预生产)
8 联调测试(准生产+预生产) 与新核算系统的联通性测试验证工作
9 上线切换 制定切换计划、准生产环境数据清理、版本检查与升级、初始化检查、相关配置
检查、关联系统连通性验证等
2.2.3 应用系统初始化
(一)数据库初始化
涉及预生产环境与生产环境,在预生产环境进行相关的业务测试以及培训相关的工作,在完成各
项准备工作后正式启用生产环境。
1、配置表初始化
一是定时任务配置,以及系统启用日期、是否自动加工报表等系统参数的初始化设置;二是根据
资源使用情况,对系统参数阈值的评估与设定。
2、非核算数据初始化
对于会计监督的监督规则扫描、税收预测认定纳税人的信息统计以及其他公共业务数据(数据中
间层模型的数据,例如:行业宽表)等非核算数据初始化调度与生成。
3、核算实时流水初始化
由于核算实时流水为实时数据,对系统启用之前的历史原始凭证进行批量数据处理,确保前后的
数据衔接以及账务数据的准确性。
(二)业务初始化
涉及预生产环境与生产环境,在预生产环境进行相关的业务测试以及培训相关的工作,在完成各
项准备工作后正式启用生产环境。
1、岗责初始化
协助税务人管理人员在可信系统中收规条线以及其他条线对新会统核算系统中涉及的会统管理
岗、会统核算岗、会计监督岗、监督岗(管理岗)、监督岗(办理岗)、规划管理岗、收入快报
岗、税收预测岗的岗责与数据权限层级的设置。
2、会统核算业务初始化
核算单位、核算日期、票证核算单位设置、规划区域设置(自贸区、经济带、城市群)、核算规
则等业务规则的初始化。
3、会计监督业务初始化
会计监督规则的维护配置以及后续的任务分配规则的配置初始化。
4、税收预测业务初始化
相关直报预测企业的数据业务初始化。
5、综合报表设计系统
表样设置、数据源设置、分析区、任务管理、计算公式编辑、审核公式编辑等设计功能的初始化。
6、综合报表运行系统
一是对会统报表(角分)、会统报表(万元)、收入快报(角分)、收入快报(万元)、重点税
源以及税收调查 6 个任务关于 2023、2024 年两个版本的初始化配置;二是对报表汇总、清单列
表、多维分析、固定分析表、图表分析、示例查询、舍位平衡、报表下钻等功能的初始化。。
2.2.4 业务测试
涉及预生产环境与生产环境,在预生产环境进行相关的业务测试以及培训相关的工作,在完成各
项准备工作后正式启用生产环境。
1、申请与测试核算系统域名与策略
新会统核算系统部署完成后,根据应用部署产生的负载地址申请内网专用域名,以及开通税务人
内网 PC 机、其他关联系统的服务器访问域名地址的安全策略,对域名以及对应安全策略的测试
验证,确保税务人以及其他关联系统的正常访问。
2、与关联系统的联调测试,包含以下关联系统:
1)税智撑数据治理:任务中心的公共组件集成与联调测试。
2)新电局:一方面是税务人端的门户页面集成,将新会统核算系统的水上应用集成至新电局税
务人端门户;另一方面是对于税收预测纳税人端的采集功能,与新电局纳税人端的应用集成。
3)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与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的 MQ 数据集成以及应用集成。
4)可信系统:与可信系统的应用集成,对税务人身份的认证管理以及岗责的设置维护。
5)税智撑数字账户:与数字账户的应用集成,获取税收预测的算税数据。
2.2.5 压力测试
在生产环境对重点业务场景进行性能压力测试,评估判定资源的配置优化建议。
解决应用环境出现的相关网络安全问题,包括安全基线检查、漏洞扫描检查等。
2.2.6 安全加固
完成慧办平台(收规模块部分)生产环境与预生产环境出现的网络安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安全
基线检查、漏洞扫描检查、安全功能检测和渗透测试检查等),配合采购人进行安全整改、修复
及加固等技术支持工作。
2.2.7 上线切换
完成慧办平台(收规模块部分)上线切换阶段提供技术支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应用地址切换、
基础参数配置检查、数据链路切换、数据初始化、数据一致性验证、其他应用基础环境初始化、
开机及业务场景测试等工作。
2.2.8 上线培训辅导
支持试点地市开展业务系统操作培训。解答局方培训过程中遇到的操作问题。
支持试点地市在预生产环境进行相关的业务测试,解决局方在业务测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
部署的准确性与可用性。
1、会统核算业务
一是期初结转、实时核算、按日(按需)核算记账;二是与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系统的应用统一集
成测试,同一操作多系统同时响应;三是报表加工、报表审核、复核、上报、汇总的机生机汇模
式的流程测试。
2、会计监督业务
会计监督系统任务以及人工任务的多层级、多部门的全流程的业务测试。
3、税收预测业务
税收预测直报企业从认定、填报、审核、上报、数据分析的全流程测试。
4、综合报表设计任务
综合报表相关任务的报表设计、数据源设置、计算审核公式的设定以及任务的编辑与发布的全流
程测试。
5、综合报表运行任务
综合报表相关任务的数据下载、查询、计算、审核以及疑点监督处理、数据分析测试。。
2.2.09 日常运行支持
提供 2*12 人月的日常运行支持,包括环境保障、版本发布、数据分析调整等工作。
2.2.10 数据分析和处理
对试点地市的期初结转,以及比对年初数据和实际业务数据分析其差异原因,协助税务干部对错
误数据更正处理。
帮助完成试点地区的数据收集与预处理,描述数据的来源,说明如何清洗数据、加工数据、转换
数据;介绍使用的数据分析方法,如果适用,描述将采用的算法,如分类、聚类、降维等;结果
解释与应用,对分析结果进行详细解释,包括统计显著性、模型预测能力,讨论如何将分析结果
应用于实际问题;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措施,描述在数据处理过程中采取的数据保护措施,以确
保数据安全和隐私;技术与工具,列出用于数据分析和处理的软件工具和所需资源。
第三章 服务要求
3.1 总体要求
1.投标人应按照采购需求的要求提供详细的技术建议书。投标人提供的各项建议方案应完全符合
采购人指明的标准,并满足或高于采购人的要求。
2.投标人在其技术建议书中,对需求中所提各项要求能否实现与满足,应逐项诚实地予以说明和
答复。对本建议书中某项回答过于简单或未作明确答复的,将视为不能满足该项要求。
3.投标人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中标或参与磋商的授权代表来自同一企业的,省税务局对所造成
的损失有权追究中标供应商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3.2 保密要求
中标人及其驻场人员需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驻场人员应遵循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所接触
的广东税务专有信息仅限于本人在本项目中使用,不得向他人泄露,更不得用于演示或宣传。
3.3 对服务方的要求
1.在服务期间,中标人须按时提交月报并按照系统上线工作计划在里程碑节点提交工作报告,包
括但不限于系统联调测试报告、压力测试报告、用户测试报告、系统上线切换报告等产出物;上
线运行后根据需求执行版本发布工作;及时响应处置问题,提交周报、月报。上述工作应评估工
作量,并由采购人审核确认;服务工作结束后,须提交总结报告,由采购人进行评估验收。
2.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进行人员管理,驻场人员要服从采购人的日常管理,包括考勤管理、有关
规章制度约束等。准确填写并及时更新服务人员名册。
3.服务地点由采购人指定,驻场服务往返交通方式及费用、食宿费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4.用户有权要求更换不符合工作要求的相关人员;若驻场的人员有变更,需提前 1 周书面通知用
户,经用户同意后才能更换;驻场人员不得从事与本项目无关工作。
5.投标书需提供项目团队成员及简历等相关证明文件(参见评分标准的相关要求),投标时明确
的人员将作为投标人实际安排人员,如变更需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用户书面同意。
6.服务地点由采购人指定,驻场服务往返交通方式及费用、食宿费、办公电脑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7.中标人应提供项目经理一名,负责协调本项目相关服务事项的所有人员及资源调配,项目经理
应具有丰富的信息系统运营经验,具有项目管理方面资质。
8.项目团队人员(项目经理、技术经理除外)应覆盖应用系统集成管控、环境搭建、应用初始化、
业务测试、压力测试、安全加固、上线切换、上线培训辅导、日常技术支持、扩围期环境保障、
扩围期培训辅导等岗位人员,具备一年或以上系统运行维护或开发的经验。
3.4 知识转移和培训
中标人要采取有效方法、途径保证采购人能顺利完成本项目服务过程中各阶段服务方案产出的吸
收和转移。
3.5 知识产权
1.中标人在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技术资料、提交件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2.中标人交付给采购人的成果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果采购人因使用本项目成果或其中
一部分而被第三方起诉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中标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3.中标人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与本合同无关的单位或个人的技术资料、软件、工具及中标人已
有知识产权产品的使用权归采购人所有。
3.6 责任追究
合同总额的 30%为违约金总额。当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有权扣除部分违约金(直至全部扣完):
1.中标人违反安全或保密责任,采购人可每次以不超过合同总价 5%的幅度扣减违约金,若中标
人累计违反 2 次后,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中标人须一次性支付本合同总额 30%的违约金;
由此造成的采购人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2.中标人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约定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并要求中标人
进行整改;中标人超 5 天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中
标人支付本合同总额 20%的违约金,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还应赔偿相应的损失。
3.中标人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 3‰的数额向采购
人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双方按已提供服务的期限及内容结算
服务费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总额 30%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采购人经济损失由中标人
承担,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处理产生的费用等。
4.出现由于中标人单方面原因造成采购人损失时,采购人有权直接于应付款中予以扣除,如不足
以抵扣的中标人须赔偿补足。
5.采购人逾期付款,每日按应付未付款的万分之一向中标人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累计不超过
应付未付款的 5%。
6.中标人未经书面申请并征得采购人同意,擅自变更项目经理或项目组内重要成员,中标人需向
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 1%作为违约金。但因中标人无法控制或不可抗力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
员工离职、身体原因等)而需更换人员的情况除外。
7.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3.7 服务期限及进度要求
项目服务期限:根据广东省税务局初步编制的上线推广计划,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提供上线技术支
持,并按计划完成扩围工作。
3.8 项目实施地点
按照用户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广东省各级税务部门。
3.9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包括以下内容:
(1)系统技术方案,主要技术特点介绍应针对本项目的技术需求以及技术设计、技术管理。
(2)服务方案,包括服务团队架构、工作流程、质量管控、进度管控等。
(3)项目整体实施方案,包括系统部署方案、数据加工方案、应用初始化方案、应用联调方案
等。
第四章 采购要求
4.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4.2 项目预算(仅需列出项目预算总价)
本包组预算金额 141.9 万元。
4.3 付款方式
本项目分 2 次付款,付款进度及付款条件如下:
1.第一次付款:在合同签订并收到等额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50%;
2.第二次付款:项目实施阶段完成,验收通过并收到等额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
的 50%;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
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
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项目
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
一、名词解释
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
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
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
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
3.投标人:是指在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
件的供应商。
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
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
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
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
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
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
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
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
书”的文件)
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
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
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
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 CA 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
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
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
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
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
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
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
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
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
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
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
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
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
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二、须知前附表
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
条款名
内容及要求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开标方
远程电子开标

评标方
现场电子评标(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

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评标办
采购包 1:综合评分法

报价形
采购包 1:总价

报价要
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

现场踏
不组织

投标有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
效期
投标保
不收取保证金
证金
中标供
应商数

项目兼
投兼中
(兼投不
兼中)规

中标供
应商确
定方式
代理服
务费
其他
开标解
密时长
专门面
向中小
采购包 1:1 名
无。
采购单位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顺序确认中标(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http://gpcgd.gd.gov.cn/ywdt/tzgg/content/post_*******.html

30 分钟.
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
采购包 1: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
企业采
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16

投标文
件要求
一、电子响应文件(必须提供):
(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1 份(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
功上传至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 U 盘(或光盘)0 份,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与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必须完全一致。
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使用情形 : 当无法使用 CA 证书在综合管
理服务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
在中心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
二、纸质响应文件:
(1)纸质响应副本 1 份。
纸质响应文件应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递交的纸质文件需密封完好,
注明“副本”字样。如果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副本不符,应以电子
响应文件为准。)。
纸质响应文件使用情形: 当项目采购系统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电子
响应文件评标时,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纸质响应文件评标。
在电子响应文件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得因供应商未提交纸质响
应文件而认定供应商响应无效。
三、说明
1.总则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
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
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3.进口产品
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
内。
效。
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
4.投标的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
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5.1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
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
5.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
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
(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
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3 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
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
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
5.4 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5 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
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6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
任。
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
6.1 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
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
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2 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
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
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
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
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
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
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
业。 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
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
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
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8.纪律与保密事项
8.1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
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
谋取中标。
8.2 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
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8.3 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
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8.4 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
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
8.5 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
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
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8.6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
8.7 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
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
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
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
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9.1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
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
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
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9.2 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
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
10. 现场踏勘(如有)
10.1 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
项目现场。
10.2 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
10.3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采购人现有的
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
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发出;不足
15 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
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
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
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
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
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五、投标要求
1.投标登记
投 标 人 应 从 广 东 省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综 合 管 理 服 务 平 台
(https://gcycloud.cn/gateway/gp-auth-center/login?tenantId=ZF_DLJG_******)(以下简
称“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的供应商入口填写供应商相关信息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
目投标信息填写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
为无效)。
2.投标文件的制作
2.1 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
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
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投标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
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
2.2 投标人应使用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
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
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
(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
“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
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
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
2.3 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2.4 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
质性响应。
2.5 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2.6 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
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7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
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
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2.8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
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
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2.9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
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
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
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3.投标文件的提交
3.1 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综合管理服务
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以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
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
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3.2 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3.3 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
(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
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
(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4.1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
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
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
4.2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解密
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
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
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的,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投标文件一
同递交。
投标人可通过"金融服务中心"(https://gcycloud.cn/zcdservice/zcd/home/index),申请
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
6.2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
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2)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4)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终止采购活动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其
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备注: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6.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投标有效期
7.1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
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
证金。
7.2 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
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
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
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
8.样品(演示)
8.1 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
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8.2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
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
8.3 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
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
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
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9.1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9.2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9.3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9.4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9.5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六、开标、评标和定标
1.开标
1.1 开标程序
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
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
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
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
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
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 U 盘前往开标现场。
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
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应当登录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开标大厅进行
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
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
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
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
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
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
正常使用)。
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
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
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
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
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1.2 开标异议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
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3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
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
1.4 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
(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
(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
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
同时加密生成的)。
2.评审(详见第四章)
3.定标
3.1 确定中标人: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
顺序确定中标人,或者采购人直接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3.2 中标公告:
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
(http://gpcgd.gd.gov.cn/)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
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
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3.3 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
可在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
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中
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4 终止公告:
项 目 废 标 后 , 采 购 人 或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将 在 广 东 省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网
(http://gpcgd.gd.gov.cn/)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询问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
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
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质疑
2.1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
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
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
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
(4)提出质疑的日期。
2.3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
2.5 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
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
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
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
法处理。
2.6 质疑联系方式如下:
质疑联系人:陈小姐/龚小姐
电话:020-********/********
邮箱:gpcgdzgke@gd.gov.cn (推荐使用)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 112 号珠江国际大厦 3 楼质管科
邮编:******
3.投诉
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
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国家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监督裁决处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 13 号中船宾馆北楼四层 8401 室、8403 室
电话:010-****************
八、合同签订和履行
1.合同签订
1.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
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
质性修改。超过 30 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中国政府采
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
1.2 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
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3 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
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1.4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
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合同的履行
2.1 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
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
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
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2.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
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
过原采购金额的 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登录中国
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
第四章 评标
一、评标要求
1.评标方法
采购包 1:综合评分法
2.评标原则
2.1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
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
2.2 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
2.3 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
3.评标委员会
3.1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 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
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形,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 7 人以上单数。
3.2 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
(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法律法规另外规定情形除外;
(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4.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4.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4.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4.7 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该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该项目的
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
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同时,
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投标无效的情形
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
6.定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
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
7.价格修正
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
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
(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
准。
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
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
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节能、环保要求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
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
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
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
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
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采购包 1:
序号
情形
适用对象
比例
说明
1
小型、微型企业,监
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 15.0000%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
狱企业,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
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
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的采购项目,以及预
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
留部分采购包,对符
合《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
46 号)规定的小微企
业报价给予 C1 的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
参加评审。承接本项
目的供应商符合相应
条件时,给予 C1 的价
格扣除,即:评标价=
报价×(1-C1);监狱
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视同小型、微型
企业,享受同等价格
扣除,当企业属性重
复时,不重复价格扣

(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
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
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
(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
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
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3)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
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
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
三、评审程序
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
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
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
审查表)
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
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
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
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
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一般资格审查
采购包 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
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
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
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
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
2
3
4
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
提供以下 2 种证明材料之一: a. 经会计师事
构的授权书。
会计制度
务所审计的 2023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b.同时
提供①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基本
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
良好记录
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
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
明材料。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
能力
况。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
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
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
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
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
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
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6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的其他条件
特定资格审查
采购包 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其他条件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其他条件
其他条件
信用记录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
供承诺函)。 (对于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项目,则描述为: 供应商未成
为本项目的除前期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以外的其它采购活动中标商(或成交
商)(提供承诺函)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已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
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
料)。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 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采购包 1:
序号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投标(报价)总金额
投标(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
标的内容报价
投标函
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
对标的内容没有报价漏项
提交投标函。投标文件完整,投标内容基本完
整,无重大错漏,并按要求签署、盖章。
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
“★”号条款
附加条件
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
“★”号条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可接受的附加条件。
书面确认修正报价
如出现投标报价错误的处理原则修正后的报
价,投标人按规定书面确认。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
书面澄清
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没有超出投标文
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仅
适用于评标过程产生澄清的项目)。
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报价合理性
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
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
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
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能证明其报价合
理性的。
2.投标文件澄清
2.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
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
投标人需登录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
并加盖电子印章。
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
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
件的实质性内容。
2.2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
说明或补正。
3.详细评审
采购包 1:
评审因素
分值构成
评审标准
技术部分 40.00 分
商务部分 50.00 分
报价得分 10.00 分
评审因
素分类
评审项
详细描述
分值
技术评
(1)环境搭建
根据用户需求书“环境搭建”相关要求制定实施方
8.00

案:
实施方案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要求,得 8 分;
实施方案完全满足采购要求,得 6 分;
实施方案不能完全满足采购要求,得 3 分;
未提供或其他,0 分
根据用户需求书“数据分析和处理”相关要求制定
8.00
(2)数据加工服务
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要求,得 8 分;
实施方案完全满足采购要求,得 6 分;
实施方案不能完全满足采购要求,得 3 分;
未提供或其他,0 分
根据用户需求书“应用系统初始化”相关要求制定
8.00
实施方案:
(3)应用系统初始
实施方案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要求,得 8 分;

实施方案完全满足采购要求,得 6 分;
实施方案不能完全满足采购要求,得 3 分;
未提供或其他,0 分
根据用户需求书“业务测试”、“压力测试”相关
8.00
要求制定实施方案:
(4)业务测试、压
实施方案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要求,得 8 分;
力测试
实施方案完全满足采购要求,得 6 分;
实施方案不能完全满足采购要求,得 1 分;
未提供或其他,0 分
根据用户需求书“上线切换、上线培训辅导”相关
8.00
要求制定实施方案:
(5)上线切换、上
实施方案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要求,得 8 分;
线培训辅导
实施方案完全满足采购要求,得 6 分;
商务评

(1)经验能力
实施方案不能完全满足采购要求,得 3 分;
未提供或其他,0 分
投标人提供 2021 年 1 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
5.00
准)的应用系统上线实施服务类案例,每提供一个
合同得 1 分,最高 5 分。
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须与
5.00
(2)能力认证
信息化相关),得 5 分;
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并须同时提供全国认证认可
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对体系证书的信息查询截图作
为评审依据,已失效、暂停或撤销或不提供的不得
分。
注:如因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导致无法获
得评价的,按对应得分。
1.项目经理(1 人)
20.00
(1)具备人社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税务师、中级(或以上)会计师之一的,得 6 分。
(2)具有 5 年或以上信息化项目管理工作经验的,
得 4 分。
2.技术经理(1 人)
(3)项目经理和技
术经理
(1)具备人社部门颁发的系统分析师、系统架构
设计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证书的,具备任意一项
得 4 分,最高 6 分。
(2)具有 5 年或以上信息化项目工作经验,得 4
分;
1、2 项备注:同时提供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工作
经验以投标人加盖公章个人工作履历为准)以及
2024 年 1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投标人缴纳的社保(须
至少体现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
1.项目团队人员(项目经理和技术经理除外)
20.00
(1)每投入一人具有三年或以上信息化项目工作
经验,得 1 分,最高 8 分。
(2)具有人社部门颁发得数据库系统工程师、软
件设计师、网络工程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
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的(任意一项),每人得 1 分;
具有系统分析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架构
设计师的,每人得 2 分;以上最高 8 分(同一人具
备多个证书的,不重复计分,证书跨段的,按最高
分计;可仅提供某一段的资质)。
投标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同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工作经验以投标
(4)项目成员
人加盖公章个人工作履历为准)以及 2024 年 1 月
以来任意一个月投标人缴纳的社保(须至少体现养
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
(2)或提供承诺(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承诺
函”) :承诺在签订合同后 10 个工作日内投入满
足上述要求的人员(须明确人员证书情况、数量、
工作经验、到位时间)。
2.承诺驻场人员
投标人从上一项“项目团队人员”中有效计分,且
驻场时间不少于 4 个月的(须参与采购人考勤),
每提供 1 人得 1 分,最高得 4 分。
投标时提交承诺,承诺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中
《承诺函》格式。
价格分 投标价格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
10.00
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
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
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
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4.汇总、排序
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供应商名单:本项目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将各有效投标供应商按其评
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
的,由评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
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5.中标价的确定
除了按第四章第一点第 7 条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
时公开唱标价为准。
6.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
(1)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
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2)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
的。
(4)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
公正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第五章 合同文本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政府采购服务类信息化项目
合 同 书
采购编号:
合同编号:
项目编号: 粤信项
项目名称: 广东税务 2024 年国家税务总局税务人智慧办
公平台上线技术支持服务项目(包组二)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方:
话:
方:
话:

真:

址:

真:

址:
根据 广东税务 2024 年国家税务总局税务人智慧办公平台上线技术支持服务项目(包组二)的
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
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 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
二、 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 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项目招标书规定的服务内容,具体见附件 1;
(2) 本合同所指的服务应符合合同附件的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以及广东省税务局发布的需求管理
流程、测试管理流程等文件规范,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
准或行业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3) 服务地点:包括但不限于广东省广州市花城大道 767 号、广东佛山市南海区南国桃园南海税
务信息处理中心和广州市中山二路 35 号之二。
三、 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有效完成技术支持服务提供必要的支持,包括提供工作场所、及时下达工作任
务,为乙方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而协调必要的业务和技术支持;
(2)甲方有权对乙方现场服务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方法由甲方确定。如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
乙方整改并撤换不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乙方应及时配合整改。如出现更换后的服务人员仍未达
到甲方要求的情况超过两次,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
10 日内返还全部甲方已支付的剩余合同服务期的款项,还应按照合同总价的 30%向甲方支付违约
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驻场人员须具备一定的开发经验和较强的学习能力,熟悉 sql 语言,具备基于 mysql、oracle
和 java 开发能力。
(2)乙方需保证实际驻场人员与投标书、招标文件的要求相符,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进行调
整。服务中途若需更换人员,乙方应当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征求甲方意见,且更换人员的学历、
资历应当不低于原驻场人员。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安排驻场人员进行非本项目服务的其他工作。乙方应按时足
额支付其工作人员的工资、社保、交通费及福利补贴等费用,由此产生的一切争议纠纷与甲方无
关;如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乙方必须保证工作质量。在服务期间,乙方须按时提交服务工作月报;服务工作结束后,
须提交总结报告,由甲方进行评估验收。
(5)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的人员应当是乙方的正式员工(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由乙方购买社
保)。
四、 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
1. 委托服务期间自 2024 年__月至 2025 年___月止。
五、 付款方式
合同付款分两次进行,付款进度及付款条件如下:
1.
(1)第一次付款:在合同签订并收到等额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50%;(2)
第二次付款:项目实施阶段完成,验收通过并收到等额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50%。
2. 每笔款项支付时,乙方应同时向甲方提供等额、合法、有效发票(含货物款发票、货物安
装费发票及有关服务发票),否则甲方付款时间相应顺延。
3. 本合同的付款时间为甲方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
门审查的时间),如因政府财政支付管理流程导致的支付延期,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也不
作为乙方迟延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的理由。
六、 知识产权归属
1.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软件产品(或货物、或系统)或其中任何一部
分时,如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由乙方承担一
切责任。甲方因第三方主张权利造成的损失,无论发生在合同期内、合同期满或解除后,
甲方均有权向乙方追偿。
2. 乙方在执行合同中向甲方提供开发服务所产生的所有技术资料、文档和软件系统(包括源
代码和可运行系统)的所有权和软件著作权归甲方所有。
3. 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第三方技术资料、软件、工具及乙方已有知识产权产品的使用
权归甲方所有。
4. 乙方在执行本合同的内容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甲方享
有知识产权,乙方不得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
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七、 保密
1. 1.甲乙双方的保密协议(附件 2)将于合同签署时生效,有效期为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本
协议终止之日后满五年。乙方驻场人员须遵循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时间不得从事
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由甲方为本
合同提供的条文、规格、计划、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将
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
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甲方不得将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技术方案、技术
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
果、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等技术资料,以及甲方所知悉的乙方经营策略、客户名单、采
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商业信息提供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单位或
个人。
2. 除了合同本身之外,上款所列举的任何物件均是甲方的财产。如果甲方有求,乙方在完成
合同后应将这些物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甲方。
3. 技术支持过程中(含系统开发过程)至乙方正式向甲方付文档资料时止,乙方必须采取措
施对本项目过程中的数据、源代码、技术文档等资料保密,否则,由于乙方过错导致的
上述资料泄密的,乙方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 项目中所涉及的双方的内部资料、数据、业务流程、工作规范和开发过程中产生的文档记
录以及其它商业信息,甲、乙双方均有责任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
得以任何形式向其他方泄露。
5. 乙方保证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服务过程中所了解、知悉的甲方或相关单位的政府信息不
得对外泄露,否则应付全部法律责任。
八、 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 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本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并
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乙方 5 日内未完成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
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30%的违约金;因此造成甲方损失
的,乙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2.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 5‰的数额向甲方
支付违约金;逾期 15 天及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双方按已提供服务的期限及内容结
算服务费后,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额 30%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
担,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委托第三方处理产生的费用等。
3. 乙方未按照采购文件、本合同约定的要求提供服务,引发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外部交
换系统、税库银系统、社保费标准版、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含税控和底账)、电子税务
局等全省业务系统以及税务数字证书系统(省税务局端)、密码服务组件系统、双向安全
交换系统等基础系统出现故障(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导致全省范围内业务中断,持续时
间超过 4 小时,乙方须按照合同总价款的 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此造成甲方造成损失的,
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若故障未能在 24 小时内解决,或者类似事故一个月内发生 2 次以上,
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不予支付合同尾款。
4. 甲方逾期付款,每日按应付未付款的万分之一向乙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累计不超过
合同总金额的 5%。
5. 乙方不得另行开发本合同业务需求范围内、供纳税人(或缴费人)使用的软件,如有
违反,甲方有权将乙方纳入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名单
6. 乙方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违反网络安全规定行为,造成数据失窃或丢失、敏感信息泄
露、主要业务系统瘫痪等不良后果的,自甲方或甲方主管机关做出认定之日起三年内,甲
方及税务系统各单位可以拒绝乙方参与税务系统政府采购活动。
7. 乙方不得违法违规聘用离职的税务机关人员。乙方违法违规聘用离职税务机关人员的,甲
方有权视情况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①甲方要求乙方限期改正;
②乙方按合同总价 10%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③乙方 3 年内不得参加所聘人员原单位及下属单位的信息化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④甲方有权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
8. 乙方需保证所提供服务的正常运作,如因乙方原因出现纳税人投诉或相关部门反馈监督意
见等情形的,每出现一次乙方需支付本合同总额 1%违约金,并赔偿甲方遭受的损失。
9. 如乙方存在违背保密协议或廉政协议约定义务的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一次性
支付本合同总额 30%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0. 乙方因违反本合同约定所需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等,甲方有权直接于应付款中予以扣除,
如不足以抵扣的乙方须赔偿补足。
1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
仲裁费、公证费、差旅费、保全费、担保保函费等费用。
12. 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存在“围猎”甲方税务人员行为的(指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采
取馈赠礼品礼金、邀请娱乐旅游消费、提供便利条件等非正常交往手段“围猎”相关税务
人员及其亲属),自甲方及甲方主管机关认定或通报之日起三年内,甲方可以拒绝乙方参
与其政府采购活动。
13. 采购方可以对《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制度(试行)》制度列举的失信行
为进行认定,经其认定存在失信行为的服务商,3 年内限制参加税收信息化项目政府采购活
动。
14.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九、 争议的解决
1.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任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 不可抗力
1.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 日内向对方通报,
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对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
行或经对方同意后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免于承担部分或全部的违约责任。
十一、 税费
1. 与本合同相关的税费,依中国的税法规定由相应的承担方承担,本合同总价为含税价。
十二、 其它
1. 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
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
责任。
4.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如乙方擅
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的,甲方有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将乙方列
入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十三、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 合同一式份,甲方持 肆 份,乙方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附件:
附件 1:项目需求书(简化版)
附件 2:保密协议书
附件 3:廉政协议书
附件 4:网络和数据安全责任协议书
附件 5:采购评审结果通知
附件 6:乙方项目组核心成员列表
附件 7:报价明细表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开户名称:
银行帐号:
开 户 行:
签定日期:



附件 1:项目需求书((简化版),详见招标文件)
附件 2:保密协议书
保密协议书
为加强信息技术资料和数据的保密管理,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协商
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软件修改完善、数据处理和技术支持服务(下称项目)
等工作中的保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保密信息
(一)在项目中所涉及的项目设计、图片、开发工具、流程图、工程设计图、计算机程序、数据、
专利技术、招标文件等内容。
(二)甲方在合同项目实施中为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和资
料等;
(三)甲方应用软件在方案调研、开发阶段中涉及的业务及技术文档,包括税收政策、方案设计
细节、程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硬软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等;
(四)甲方为完成本合同提供的任何其他信息资料并且在提供时未说明是公开信息的。
二、保密范围
(一)甲方已有的技术秘密;
(二)乙方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经双方协商,乙方同意被甲方使用的;
三、保密条款
(一)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保守甲方的有关保密信息,不得以其他任何手段谋取私利,损害
甲方的利益。
(二)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向有关单位或个人泄漏甲方保密信
息。
(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对有关保密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
(四)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保密信息以任何方式(如 E-mail)携带出甲方场所。
四、保密信息的所有权
以上所提及的保密信息均为甲方所有。
五、保密期限
(一)本协议的保密期限为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终止之日后满 5 年。
(二)在本协议失效后,如果本协议中包括的某些保密信息并未失去保密性的,本协议仍对这些
未失去保密性的信息发生效力,约束双方的行为。
(三)本协议是为防止甲方的保密信息在协议有效期发生泄漏而制定。因任何理由而导致甲、乙
双方的合作项目终止时,乙方应归还甲方所有有关信息资料和文件,但并不免除乙方的保密义务。
六、关系限制
本协议不作为双方建立任何合作关系或其他业务关系的依据。
七、违约责任
乙方未遵守本协议的约定泄露或使用保密信息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项目合同,乙方应在收到甲
方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 10 日内按合同总价的 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
全部损失,甲方有权进一步追究乙方一切相关法律责任。
附件 3:廉政协议书
廉政协议书
为增强甲乙双方廉政意识,完善自我约束、自我监督机制,营造守法诚信、廉洁高效的工作
环境,使甲乙双方的业务往来充分体现公开、公平、透明、恪守诚信的精神,预防各种谋取不正
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发生,维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
洁自律规定,特订立本廉政协议书。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合同,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损坏国家和集体利益。
(四)双方应对各自工作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增强相关人员廉洁自律的意识。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书条款的行为,有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
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义务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亲属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得在
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
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
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经济活动。
(五)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以个人借用(包含甲方借给乙方或乙
方借给甲方)等名义与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发生现金、房屋、交通工具和贵重物品往来。
(六)不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内
容。
第三条 乙方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亲属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支付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不得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购
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三)乙方不得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
游等提供方便。
(四)乙方不得以谋取非正当利益为目的,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业务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
成利益默契。
(五)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借用(包含甲方借给乙方或乙方借给甲方)等名义与甲方工作
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发生现金、房屋、交通工具和贵重物品的往来。
(六)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政协议书规定的,应向甲方单位举报。甲方举报投诉联
系部门:省税务局纪检组。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书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
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书第一、三条,经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根据具体
情节和造成的后果,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处理办法:
1、甲方向乙方提出书面警告;
2、在一定范围(甲方及其关联单位)内通报乙方违约行为;
3、将乙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甲方招标;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主
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市场的处罚;
4、扣除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
5、甲方有权终止涉及违约的业务合同,拒绝支付涉及违约的业务合同余款;
6、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则全部由乙方赔偿。
(三)本协议中有关处理条款的约定不影响业务合同中有关违约责任追究权利的行使。
(四)如乙方或其工作人员涉及犯罪的,甲方有权报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条 本协议书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本协议书的签订并不免除双方的其他合同责任与义务。
附件 4:网络和数据安全责任协议书
网络和数据安全责任协议书
为加强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软件修改完善、数据处理和技术支持服务(下称“项目”)
等工作中的安全责任及违约条款达成如下协议:
1.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违反网络安全规定行为,造成主要业务系统瘫痪等不良后果的,
甲方有权每次以不超过合同总价 5%的幅度扣减应付未付合同款;合同期间内超过 2 次的,甲方
有权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损失。
2. 乙方对其派驻的服务人员负有管理责任,应定期组织开展数据安全检查。乙方在本合同履行
期间造成数据失窃或丢失、敏感信息泄露等不良后果的,甲方有权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甲方有
权每次以不超过合同总价 20%的幅度扣减应付未付合同款;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损失。经
甲方认定,按规定纳入失信名单并报国家税务总局。
3. 网络安全日常管理及应急演练要求。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网络安全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做好
网络安全攻防演习等重点工作。若乙方在服务期限内违反以下规定,甲方有权每次以不超过合同
总价 5%的幅度扣减应付未付合同款,合同期间内超过 2 次的,甲方有权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
造成严重后果的,经甲方认定,按规定纳入失信名单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同时,原项目合同或本
补充协议有其他特别规定的,乙方还应按特别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1 账号口令安全。乙方应定期检查账号和权限,严禁超权限配置账号,严禁共用、借用、混用
账号;定期检查修改应用系统、中间件、数据库、服务器、堡垒机、跳板机、网络设备、安全设
备等口令,多台设备不得使用相同口令,并要确保口令符合强度要求(至少 8 位以上,包含数字、
字母、字符和大小写);妥善做好账号口令保管,严禁在外网电脑或移动存储介质存放,严禁在
内网电脑集中保存、非加密保存。
3.2 源代码安全。应用软件上线前必须开展源代码安全审计,并完成问题整改后才能正式部署;
禁止将程序源代码上传至互联网共享平台;自建代码管理平台应具备身份鉴别及加密传输功能,
并遵循“工作必需”和“最小授权”原则进行账户权限分配;在源代码传递过程中,乙方必须采
取有效安全措施,严防代码泄露安全事件发生。
3.3 数据安全。严禁在开发测试环境使用税务生产数据;严禁未经审批授权查询导出数据;严禁
在公司或个人内(外)网电脑、服务器及移动存储介质留存税费数据;严禁通过互联网传输税费
数据;严禁非法提供、传播、公开、盗卖税费数据;严禁恶意篡改、破坏税费数据;乙方必须妥
善做好税费数据备份,防止数据意外丢失或损坏。
3.4 终端安全
3.4.1 办公终端安全。办公用的内(外)网终端,必须规范安装杀毒软件并及时更新,定期全盘
查杀各类病毒木马;不访问各类非法和风险网站,不点击下载各类异常链接和文件,卸载各类非
法应用和不安全软件,防止被恶意控制,攻防演习期间应尽量关闭或者减少使用互联网终端。严
禁自行卸载或通过重装系统等方式变相卸载甲方要求乙方人员安装的终端安全、网络准入等软
件。
3.4.2 其他终端安全。严禁使用手机、平板电脑、家用 PC 机等终端设备存储或传输税费数据、
税务内部文件资料、纳税人缴费人敏感数据以及应用系统账号、口令、网络拓扑、运行管理数据
等敏感信息。对于各类邮件、短信、电话、社交软件等保持警惕,必须严防社会工程学攻击,确
保安全使用,发现终端使用异常必须立即向甲方网络安全归总部门报告。
3.5 漏洞整改。针对甲方通报的各类网络安全漏洞,应及时全面排查整改。对于因特殊原因未能
整改的,必须采取官方提供的建议和方法配置相应的防护措施和管控手段。特别是攻防演习开始
前,必须保证漏洞数量“清零”。无条件修复漏洞,禁止以漏洞修复成本为由要求增加费用。存
在已公布的、被国家税务总局安全管理平台或其它权威安全机构发现并公开通报的安全漏洞,如
经认定属于乙方责任,甲方有权每次以不超过合同总价 1%的幅度扣减应付未付合同款,合同期
间内超过 2 次的,甲方有权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
3.6 网络及数据安全警示教育。乙方公司须定期(如每季度或半年)对乙方人员开展网络及数据
安全警示教育,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并作为合同验收时的提交材料之一。
附件 5:采购评审结果通知
注:中标后补充
附件 6:乙方项目组核心成员列表
注:中标后补充
附件 7:报价明细表
注:中标后补充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
注: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
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投标文件
(正本/副本)
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税务 2024 年国家税务总局税务人智慧办公平台上线技术支
持服务项目(包组二)
采购项目编号:GPCGD24C500FG151F
所投采购包:第 包
投标供应商名称:
日期:年 月 日
投标文件目录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分项报价表
四、政策适用性说明
五、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七、投标保证金
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九、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十、承诺函
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二、监狱企业
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十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十五、投标人业绩情况表
十六、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十七、商务条件响应表
十八、履约进度计划表
十九、各类证明材料
二十、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二十一、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二十二、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
二十三、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
二十四、附件
二十五、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
格式一:投标函
致: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投 标 函
你方组织的“广东税务 2024 年国家税务总局税务人智慧办公平台上线技术支持服务项目
(包组二)”项目的招标[采购项目编号为:GPCGD24C500FG151F ],我方愿参与投标。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广东税务 2024 年国家税务总局税务人智慧办公平台上线技术支
持服务项目(包组二)”项目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
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
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
力。
(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投标的
一切事宜。
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
(一)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与相关服务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 90 天。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
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
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
(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按规
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 则贵方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四)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
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
(六)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
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采购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七)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投标人,在此保证所
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八)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
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九)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
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此条不适用)
(十)我方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十一)我方未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
(1)对于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以外的采购项目:即
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2)对于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项目:即未成为本项
目除前期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以外的其它采购活动中标商(或
成交商)。
(3)对于设计施工一体化的项目:即未为本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
(十二)我方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十三)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
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十四)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
(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或因违法
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
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标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五)我方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六)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职 务: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二: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
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开标一览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且与投标客户
端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
样仅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元/%) 交货或服务期
交货或服务地点
采购包名称
1
2
投标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三:分项报价表
分项报价表
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
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
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
样仅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采购包:
序号
品目号 货物名
规格型
品牌
产地
制造商
单价
数量
总价


名称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1
2
序号
品目号 服务名
服务范
服务要
服务期
服务标
单价
数量
总价





1
2
投标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四:政策适用性说明
政策适用性说明
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
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
序号
主要产品
制造商
制造商企
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
认证证书
该产品报
/技术名
(开发商)
业类型
产品
编号
称(规格
型号、注
册商标)
1
2
3
4
...
价在总报
价中占比
(%)
注: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
或“微型”;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在对应“节能产品”、“环境标
志产品”栏中勾选,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五: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投标人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格式)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_____________现任我单位_____________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附:代表人性别:_____年龄: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投标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
供投标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
致: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是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
任________职务,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现授权 (姓名、职务) 作为我公司的全
权代理人,就“广东税务 2024 年国家税务总局税务人智慧办公平台上线技术支持服务项目(包
组二)”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编号为 GPCGD24C500FG151F ]的投标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
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七:投标保证金
采购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此提供保证金的凭证的复印件。
格式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格式九: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
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以下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
序号
设备名称或专业技术人员 数量及单位
备注
1
2
3
...
格式十:承诺函
(对于采购需求写明“提供承诺”的条款,供应商可参照以下格式提供承诺)
致: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承诺函
对于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我方郑重承诺如下:
如中标/成交,我方承诺严格落实采购文件以下条款:(建议逐条复制采购文件相关条款原
文)
(一)“★”条款
1.
2.
3.
.........
(二)“▲”条款
1.
2.
3.
.........
(三)非“★”、非“▲”条款
1.
2.
3.
.........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中小企业声明函(所投产品制造商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
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
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
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___(标的名称)___,属于___(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___行业;制造商为___(企业
名称)___,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
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___(标的名称)___,属于___(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___行业;制造商为___(企业
名称)___,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
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
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
填报
2: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
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扶持政
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
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承建本项目工程为中小企业或者承接本项目服务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
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
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
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___(标的名称)___,属于___(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___行业;承建(承接)企业
为___(企业名称)___,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___(标的名称)___,属于___(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___行业;承建(承接)企业
为___(企业名称)___,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
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
填报。
2:投标人应当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并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十二:监狱企业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监狱企业
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格式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
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
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
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函未填写或未勾选视作未做声明。
格式十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立约方:___(甲公司全称)___
___(乙公司全称)___
___(……公司全称)___
___(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___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
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的响应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
项目的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
一、联合体各方关系
___(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___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
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响应。(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作为联合体成员,若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甲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双方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
办、协调工作。
2.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
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在
承担连带责任。
3.如果本联合体中标,(甲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___________部分,(乙公司全称)负责
本项目___________部分。
4.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
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联合体成员(公司全称)为(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合同总金额_____%的
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中有小型、微型企业时适用)。
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参与本采购包响应,联合体各方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
单独响应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参加本采购包响应。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响应成为无效报价,
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四、联合体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本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同
意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
五、本协议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内有效,如获中标资格,合同有效期延续至合同
履行完毕之日。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_____份,随投标文件装订_____份,送采购人_____份,联合体成员
各一份;副本一式_____份,联合体成员各执_____份。
甲公司全称:____(盖章)________,乙公司全称:____(盖章)________,……公司全称:____
____年____月 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盖章)________
注:1.联合响应时需签本协议,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确认。
2.本协议内容不得擅自修改。此协议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之一。
格式十五:投标人业绩情况表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序号
客户名称
投标人业绩情况表
签订合同时
项目名称及
竣工验收报
联系人及电
合同金额(万

告时间

元)
1
2
3
4
...
料。
根据上述业绩情况,按招标文件要求附销售或服务合同复印件及评审标准要求的证明材
格式十六: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序号
标的名
参数性
《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采购文
投标文
型号
是否偏


件规定
件响应

的技术
的具体
和服务
内容
要求
1
2
3
4
5
......
说明:
证明文
备注
件所在
位置
1.“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 “技术
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上表“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采购
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
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
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2. 参数性质栏目按招标文件有标注的“★”、“▲”号条款进行填写,打“★”号条款为
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
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
款。
3. “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
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4.“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
格式十七:商务条件响应表
序号
参数性质 采购文件
投标文件
是否偏离 证明文件
备注
《商务条件响应表》
规定的商
响应的具
务条件
体内容
所在位置
1
2
3
4
5
6
......
说明:
1. “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 “商务要求”
的内容保持一致。
2. 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上表“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
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
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
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 参数性质栏目按招标文件有标注的“★”、“▲”号条款进行填写,打“★”号条款为
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
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
款。
4. “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
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5.“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
格式十八:履约进度计划表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履约进度计划表
序号
拟定时间安排
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 实施方建议或要求
1
2
3
拟定___年___月___
签订合同并生效

___月___日—___月
___日
___月___日—___月
___日
......
___月___日—___月
___日
___月___日—___月
质保期
___日
格式十九:各类证明材料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各类证明材料
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格式二十: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致: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如果我方在贵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广东税务 2024 年国家税务总局税务人智慧办公平台上
线技术支持服务项目(包组二)招标中获中标(采购项目编号:GPCGD24C500FG151F ),我方保
证按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时间及缴纳方式,承担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
我方如违约,愿凭贵单位开出的违约通知,从我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
采购人在支付我方的中标合同款中代为扣付;以投标担保函(或保险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时,同意和要求投标担保函开立银行或担保机构、保险保函开立的保险机构应广东省政府采购中
心的要求办理支付手续。
特此承诺!
投标人法定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格式二十一: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投标人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序号
1
2
3
注:投标人完成本项目需要采购人配合或提供的条件必须在上表列出,否则将视为投标人
同意按现有条件完成本项目。如上表所列附加条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格式二十二: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和格式自拟。
格式二十三:政府采购投标(响应)担保函
附件(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政府采购投标(响应)担保函
编号:【 】号
(采购人):
鉴于__________(以下简称“投标(响应)人”)拟参加编号为__________的(以下简称
“本项目”)投标(响应),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响应)人参加投标(响应)时应向你
方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且可以投标保险凭证的形式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应投标(响
应)人的申请,我方以保险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保险凭证:
一、保险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响应)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险责任:
1.中标(成交)后投标(响应)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响应)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险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响
应)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本保险凭证自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开标日后的 90 天内。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索赔通知。索赔通知
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户名和开户行,并附有证明投标(响应)人发
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15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
责任情形的,我方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响应)人向你方支付相应的索赔款项。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
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
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
责任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响应)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响应)人
投标(响应)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
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采购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
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
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_______(公章)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格式二十四: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
编号:
(采购人):
鉴于贵方在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为__________以下简称“项目”)的采购中,确定
__________为中标人/供应商,拟签订/已签订项目相关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依据
主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向贵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
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金额
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___%,数额为__________(大写),币种
为人民币(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三、我方保证的期间为: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止。
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如被保证人违反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我方将在收到你
方提交的本保函文件及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索赔通知后 30 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证金额为限支
付你方索赔金额:
(一)索赔通知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列明索赔金额,并由你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索赔通知文件必须同时附有:
1.一项书面声明,声明索赔款项并未由被保证人或其代理人直接或间接地支付给你方;
2.证明被保证人违反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以及有责任支付你方索赔金额的证据。
(三)索赔通知文件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以下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保函保证金额将随被保证人逐步履行保函项下合同约定或法定的义务以及我方按你
方索赔通知文件要求分次支付而相应递减。
六、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
其项下任何权利,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全部消灭。
七、本保函项下的合同或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本保函无效;
被保证人基于保函项下的合同或基础交易或其他原因的抗辩,我方均有权主张。
八、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按以下第 (一)种方式解决:
(一)向我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 此栏空白 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此栏空白)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
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九、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其他条款:
1.本保函有效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本保函自动失效,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自动
全部消灭,此后提出的任何索赔均为无效索赔,我方无义务作出任何赔付。
2.所有索赔通知必须在我方工作时间内到达本保函规定的地址。
十一、本保函自我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___________(盖章)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开立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致被保险人__________:
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
鉴于你方____________(招标方/被保险人)接受投保人____________(投标方)参加
____________(采购)项目的投标,向投保人签发中标通知书,投保人在我公司投保《采购合同
履约保证保险》,我公司接受投保人的请求,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愿意就投保人履行与你方订立
的采购合同,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保险:
一、我公司对上述采购项目出具的《采购合同履约保证保险》保单号:
二、上述保单项下我公司的保险金额(最高限额):人民币 (¥: 元)
上述全部保险单的保险金额随投保人逐步履行采购合同约定的义务或我公司的赔付而递
减。
天。
三、本保险的保险期间自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起至___年___月___日___时止,共计___
四、本保险合同仅承担履约保证责任:在本保险期限内,供应商在《采购合同》的履约过
程中,因下列情形给你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在收到你方提交的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全部条件的书
面文件,我公司依据保险合同有关约定并与你方达成一致赔偿意见后 30 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险
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
(一)投保人未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采购标的;
(二)投保人供应采购标的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不符合《采购合同》的约定。
五、索赔文件
(一)经被保险人有权人签字、加盖被保险人公章的书面索赔声明正本,索赔声明须注明
本保险凭证对应的保单号并申明如下事实
(1)投保人未履行采购合同相关义务;
(2)投保人的违约事实。
(二)保险单正本;
(三)《采购合同》副本及与采购项目进展、质量、缺陷有关的证明文件(包括《中标通
知书》、投标书及其附录、会议纪要、其他合同文件等);
(四)保险人要求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
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五)仲裁机构出具的裁决书或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判决书等生效法律文书(适用于仲裁
或诉讼确认损失的方式);
六、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本保险凭证与保险合同不得转让、质押,否则保险人在本保险
凭证与保险合同项下的保险责任自动解除。
七、本保证保险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向保险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保证保险适用的保险条款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保险责任免除及其他本保险凭证未载明事宜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十、本保险凭证自保险人加盖保单专用章起生效。
保证人: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立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格式二十五: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
说明:本部分格式为投标人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投诉函时使用,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的
组成部分。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询问函
我单位已登记并准备参与“广东税务 2024 年国家税务总局税务人智慧办公平台上线技术
支持服务项目(包组二)”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PCGD24C500FG151F )的投标活动,现有以下
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一)
(1)____________________(问题或条款内容)
(2)_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3)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议)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二)
...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询问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质疑函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疑项目的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律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疑事项 2:_____________________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
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
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采购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
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诉书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投诉人 1: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投诉人 2:____________________
……
相关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项目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____年____月____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采购人/代理机构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
内作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律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诉事项 2: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签章): ________公章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诉书制作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
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
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
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
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技术支持 办公平台 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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