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东丽区生态环境局编外人员经费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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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2025年东丽区生态环境局编外人员经费项目 (项目编号:DLGP-B-*******)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6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项目概况
2025年东丽区生态环境局编外人员经费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东丽区新立街丽锦道136号二楼业务二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GP-B-*******
项目名称:2025年东丽区生态环境局编外人员经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8.16万元
最高限价:248.16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248.16 248.16 其他服务 编外人员派遣服务管理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四)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五)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16:00前“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七)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 注:金融机构相关信息请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板块(网址:http://tjgp.cz.tj.gov.cn/zcd/zcdList.jsp)了解。 注: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和微型企业采购,小型和微型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供应商为授权的分公司须持有总公司的有效授权书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 (3)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 B.开标前三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影印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 (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应提交2024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一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该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5)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参加采购活动要求: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被授权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16:00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9)本项目仅限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7日到 2024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东丽区新立街丽锦道136号二楼业务二室
方式: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如法人亲自报名,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如被授权委托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携带《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携带上述材料现场领取。(注:购买磋商文件前,请先电话咨询代理公司,再前往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电话:022-********);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东丽区新立街丽锦道136号二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东丽区新立街丽锦道136号二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地址: 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增4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东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新立街丽锦道136号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兴妹
电 话:022-********

天津市东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编外人员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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