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安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执法车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固安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执法车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固安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执法车辆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车辆/专用车辆/警车

采购单位固安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行政区域固安县公告时间2016年11月30日16:0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6年11月30日09:00至2016年12月06日17:00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廊坊市建国道东方新天地410室
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3日14:00
开标地点廊坊市建国道东方新天地410室
预算金额¥48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俊燕
项目联系电话153*****976
采购单位固安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固安县106国道北段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彦军 ****-*******
代理机构名称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3号楼20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郭俊燕153*****976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固安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固安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执法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固安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执法车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CZB-2016-120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俊燕

项目联系电话:153*****97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固安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固安县106国道北段

联系方式:刘彦军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郭俊燕153*****976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3号楼20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固安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执法车辆采购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本次招标货物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经销商(一标段需为生产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一标段投标人须为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协议供货目录企业;二标段须提供车辆相关检测及试验报告; 3、具备检察院出具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注:有意投标者请持以下证件:①营业执照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提供合一后证书);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投标企业法人报名);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金缴纳证明(投标企业法人授权代表报名);④《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⑤一标段单独提供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协议供货目录企业证明;二标段单独提供生产厂家的销售授权书(经销商)及蓄电池观光车(或旅游观光车)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经销商提供复印件).以上全部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A4复印件4套。到采购人处备案后我公司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1月30日 09:00至2016年12月0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廊坊市建国道东方新天地410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3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3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廊坊市建国道东方新天地410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执法车辆 交通警察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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