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站真空卸污补强工程甲供物资招标
广州南站真空卸污补强工程甲供物资招标
广州南站真空卸污补强工程甲供物资招标
招标编号:WZ-2024-63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广州南站真空卸污补强工程项目根据广州局集团公司计统部《关于广州南站真空卸污系统补强的函》(广计更批(托管)〔2024〕02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建管甲供物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广州南站真空卸污补强工程包括更换既有 3 排真空卸污设施及新设7排真空卸污设施、新建真空卸污中心泵房及变电所等。更换 7~8、13~14、25~26 股道间既有 3 排真空卸污设施;在 1~2、3~4、5~6、11~12、15~16、17~18、27~28 股道间新设 7 排真空卸污设施;真空卸污系统配置信息监控设备,系统监控数据上传至广州南站安全生产指挥中心管控平台等。
2.2招标内容:详情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诚信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6日9时至2024年12月20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新交易系统)(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需要说明的有关事宜具体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进行单位相关信息录入登记,同时将投标人全称、对应所登记的招标编号及包件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相关信息发送到crmscgz03@163.com,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确认的重要依据。登记成功并经确认后,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新交易系统)(http://www.gzggzy.cn/)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电子签章,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建设工程新交易系统)(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5.2 本次项目为电子招标,免收标书费,实行网上信息登记及招标文件下载。
5.3投标人登记前须在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bidding-crmsc.com.cn)完成注册。详细步骤请参考登录页面的《使用手册》。
5.4购买招标文件后未参加投标的,招标人将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的规定,对其进行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5年1月6日 9 时00分至2025年1月9日 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1月9日10时00分。
6.2递交方式及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需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如果电子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电子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6.3需同时递交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及含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资料,递交时间为:2025年1月9日9 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 9 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等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
地 址:广州市共和西路45号附楼
邮 编:******
联系人(异议受理):廖敏
电 话(异议受理):020-********
电子邮件:ggswzb1@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五号院鼎兴大厦A座1109室
邮 编:******
联 系 人:郭工、刘工
电 话:181*****505
电子邮件:gtsanzu@163.com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
2024年 12月13日
招标公告附表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备注 |
---|---|---|---|---|---|---|---|
一 | WZ-01 | 真空卸污系统 | 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且制造商承诺提供售后技术服务)。 2.许可和认证要求:/。 3.生产能力:生产企业具有本次招标物资设备生产经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4.财务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应提供由通过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投标产品(凸轮泵真空机组、卸污单元、信息管理监控设备)合格检测报告,满足《铁路站段真空卸污系统》(Q/CR52-2017)标准。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2019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凸轮泵真空卸污机组(不低于60kW)在铁路车站或动车段(所)的供货业绩(包括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含数量和交货期信息)及对应的产品集团公司(铁路局)或铁路车站、动车段出具的运行一年及以上的安全运行证明文件。 7.履约信用:/。 8.本包件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1 | 卸污单元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座 | 238 | |||
2 | 卸污单元信息采集模块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座 | 238 | |||
3 | 凸轮泵真空机组(带配电箱、机组信息管理设备)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套 | 4 | |||
4 | 信息管理监控设备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套 | 1 | |||
5 | 卸污泵房视频监控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套 | 1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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