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聘二标段
选聘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聘二标段
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选聘2024-2025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服务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1.1本招标项目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选聘2024-2025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服务项目,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亿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1项目概况:根据四川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要求,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统一部署,对集团公司及下属所有分子公司(下属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能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天府清源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另外独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但在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开展2024-2025年度财务决算审计相关工作。
2.2招标内容:包含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各分子公司2024-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协助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2024-2025年度审计年度内中期母公司及合并附注、2024-2025年度决算系统(久其)中的国统和决算任务数据填报及审核工作、出具公益性业务分类核算专项核查报告工作(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完成时间满足四川省国资委及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统一部署要求)。
2.4服务地点:
一标段:成都市、成都市温江区、攀枝花市、巴中市通江县、德阳市、德阳市中江县、遂宁市、遂宁市安居区、绵竹市、绵阳市、绵阳市盐亭县、眉山市、眉山市仁寿县、资阳市安岳县、广安市、广安市邻水县、自贡市、雅安市、凉山州西昌市、达州市、泸州市、万源市、华蓥市、内江市、宜宾市、江油市、广元市、南充市、凉山州冕宁县、甘孜州德格县、重庆市綦江区、云南省昭通市、山东省威海市。
二标段:成都市、成都市青白江区、绵阳市、自贡市、雅安市、攀枝花市、达州市、广元市、巴中市、乐山市、德阳市、宜宾市、内江市、遂宁市、凉山州西昌市、射洪市、上海市、海南省海口市、广东省深圳市、吉林省长春市。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财会、审计相关行业规定及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服务要求。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各标段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7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2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标1个标段。
3.1一般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②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③投标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财政部或中国证监会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之中),分所投标的可提供总所的证券从业资格证明材料但需要总所出具授权。④投标会计师事务所须进入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前20位(排名以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最近一期综合评价排名信息为准)或全国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前40位(排名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最近一期综合评价排名信息为准)或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20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提供盖章的证书复印件)。
3.4财务要求:2021年-2023年无亏损(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为分所的,需提供总所授权书(提供盖章的总所授权书);
3.5.2投标人的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所投标段涉及企业审计服务满5年的,之后5年不得参与此次招标所涉及标段的投标,项目主要成员在不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同一企业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进行合并计算。投标人被同一国有企业连续聘任的未超过8年(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投标人中标后累计服务年限也不得超过上述要求,提供盖章的承诺函)。
3.5.3投标人须具备完善的内部执业质量控制体系,执业质量优良,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盖章的承诺函):
1.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暂停部分或全部经营业务、责令停业等行政处罚,尚未完成整改、恢复业务资质的;或因承担四川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审计业务受到上述行政处罚后恢复业务资质未满36个月;
2.近3年内因承担四川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审计业务受到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3次(含)以上;
3.近3年内因审计质量等问题被四川省国资委书面警示两次(含)以上或受到四川省国资委通报。
4.四川省国资委认定为不适当机构的。
3.5.4投标人所属注册会计师执业记录良好。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包括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复核合伙等,提供盖章的承诺函):
1.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吊销执业证书或暂停执业行政处罚,完成整改、恢复执业资格未满36个月;
2.近3年内因审计质量等问题受到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3.近3年内担任主要成员的财务决算审计项目因审计质量问题被四川省国资委书面警示。
4.四川省国资委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3.6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 2024年12月17日起登录四川能投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cnyw.tfygcgfw.com/)参与项目报名,并按页面指示缴纳标书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费用为 200元(其中平台技术服务费 50 元,招标文件费150 元,招标文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至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投标人须按所投标段分别报名并分别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按网页页面指示完成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并下载招标文件,以完成响应本次招标活动。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1月 6日09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256号中加国际10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能投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cnyw.tfygcgfw.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招 标 人: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剑南大道中段716号2号楼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 话:028-********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亿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256号中加国际10楼
联 系 人:武先生
电 话:028-********-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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