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冀州后冢村中央财政补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河北省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冀州后冢村中央财政补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河北省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冀州后冢村)中央财政补助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5-01-03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02*****400*****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12-17至2024-12-23, 00:00-12:00-12:00-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1-03 14:00(北京时间)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 2.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http://hsggzy.hengshui.gov.cn/)”在线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潜在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http://hsggzy.hengshui.gov.cn/)”提出。潜在供应商如未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河北CA,未办理CA的供应商,需进行企业CA注册。具体事宜可联系400-707-3355。逾期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3.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4.依据《河北省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冀财采[2023]5号,供应商无需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 5.依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的通知》(冀财采[2021]7号),本项目不收取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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