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东川区全民所有自然资产清查工作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TPZB-KM-2024-170)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东川区全民所有自然资产清查工作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59 万元,招标人为昆明市东川区自然资源局。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59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东川区全民所有自然资产清查工作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东川区全民所有自然资产清查工作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
类似法定凭证的证明材料。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商业信誉承诺及 2023 年
财务报表及报告或提供单位财务报表或提供磋商截止日期前 3 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
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扫描件(注:成立时间不足 1 年的须提供磋商截止日期前 3 个月内
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或提供成立至今的单位财务报表)。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
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 01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的税
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
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未产生税务缴纳的单位提供情况说明);
提供 2024 年 01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相关部
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属于个体工商户
或自然人的只需提供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自然人本人的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证明材料。无需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新成立尚未缴纳社保的单位提供情况说明);
1.5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
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
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为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以磋商
当天由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须具备:(1)供应商须具备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土地估价
机构备案函或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具备注册土地估价师证
书或注册测绘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1)和(2)需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20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报名者,请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0 日,每日上
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天平工程项目
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西城时代 A 座 21 楼)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持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出席无须提供)、经办人身份证
及社保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只接受投标单位现场报名,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
人民币 300.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26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昆明市五华区西城时代 A 座 21 楼)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26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昆明市五华区西城时代 A 座 21 楼)
七、其他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招标投标领域公平
竞争审查规则》、《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日录及标准(2024 年
版)的通知》、昆明市东川区自然资源局会议纪要第十期及相关规定,现对“东川区全民所有
自然资产清查工作技术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
加。
一、项目名称:东川区全民所有自然资产清查工作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2.1 采购需求: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发〔2024〕127 号)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方案》、《云南省全民所有
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摸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夯实自然资源
资产管理基础,服务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
制等工作,更好支撑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按照《云南省全民所有自然资
源资产清查工作技术指南》等技术规范,开展东川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查清
资产实物量,结合已建立的各类资源资产价格体系核算价值量,摸清各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
资产底数;理清使用权状况,形成包括实物量图层、价值量图层、产权图层等,并通过云南
省自然资源厅验收。具体工作内容为:
(一)查清实物量
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在东川区范围内,利用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
系统、矿产储量数据库、分等定级、各类自然资源专项调查等成果,全面掌握各类全民所有
自然资源资产的数量、质量、用途、分布等实物属性信息,形成实物量图层。
(二)价格体系相关数据收集
采集、汇总东川区各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不包含湿地资源、水资源)资产价格体系更新所
需基础数据资料。
(三)核算价值量
结合东川区实物量清查成果,核算资产经济价值,形成价值量图层。
(四)理清使用权状况
在东川区地籍调查成果覆盖范围内,利用确权登记、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矿业权
登记及信息发布系统、理清使用权主体、类型、来源、年期、权利变化、合同金额等信息,
形成产权图层。侧重理清国有建设用地、矿产等以利用为主的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状况。持
续开展各类资源资产使用权状况清查。
2.2 服务期限:严格按照省自然资源厅要求的时间完成相关工作。
2.3 服务地点:昆明市东川区。
2.4 项目总投资:590000.00 元。
2.5 质量要求:严格按照《云南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技术指南》执行,确保成果资
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
他类似法定凭证的证明材料。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商业信誉承诺及 2023
年财务报表及报告或提供单位财务报表或提供磋商截止日期前 3 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扫描件(注:成立时间不足 1 年的须提供磋商截止日期前 3 个月
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或提供成立至今的单位财务报表)。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 01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的
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
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未产生税务缴纳的单位提供情况说明);
提供 2024 年 01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相关部
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属于个体工商户
或自然人的只需提供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自然人本人的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证明材料。无需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新成立尚未缴纳社保的单位提供情况说明);
3.1.5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
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
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为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以磋
商当天由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2.1 供应商须具备:(1)供应商须具备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土地估
价机构备案函或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具备注册土地估价师证
书或注册测绘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1)和(2)需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报名者,请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0 日,每日上午 9:00 时
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
公司(昆明市五华区西城时代 A 座 21 楼)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出席无须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及社保报
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4.2 只接受投标单位现场报名,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300.00 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26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 地点: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昆明市五华区西城时代 A 座 21 楼)。
5.3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采购人
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公告
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
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昆明市东川区自然资源局
地 址:昆明市东川区炎山路 35 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 话:1360871346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五华区西城时代 A 座 21 楼
联 系 人: 罗工
电 话: 13987627507
电子邮件: 54511421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