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宣教厅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竞
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HNXZ-2024-038)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乐东黎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宣教厅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7.17486 万元,招标人为乐东黎族
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用户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宣教厅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宣教厅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标讯正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19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 3 号互联网金融大厦 A 座 3501-A(海南信正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20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 15 号 4 栋中坚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海南省招标投标
协会)开标室 1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20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 15 号 4 栋中坚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海南省招标投标
协会)开标室 1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受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拟对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
宣教厅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 3 号互联网金
融大厦 A 座 3501-A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 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
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XZ-2024-038
2.项目名称: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宣教厅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人民币 27.17486 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响应文件将视作无效响应
5.采购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6.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
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
3.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记录并加盖单位公章);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
立之日起计算)(提供声明函);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9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 3 号互联网金融大厦 A 座 3501-A(海南信正招标代
理有限公司);
3.方式:现场购买;
4.售价:人民币 500 元/份(文件售后概不退);
5.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加盖公章的介绍信(或委托函)、委托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20 日 15:0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
收;
2.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 15 号 4 栋中坚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海南省招标投标协会)
开标室 1;
五、开启
1.时间:2024 年 12 月 20 日 15:00(北京时间);
2.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 15 号 4 栋中坚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海南省招标投标协会)
开标室 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2.有关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
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竞争性谈判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
告内容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海南省乐东县抱由镇永明大道 6 号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信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 3 号互联网金融大厦 A 座 3501-A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方式:0898-65363682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海南省乐东县抱由镇永明大道 6 号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0898-8553649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信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 3 号互联网金融大厦 A 座 3501-A
联 系 人: 陈工
电 话: 0898-65363682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