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炉烟囱、焦炉机侧除尘地面站、酚氰废水处理站废气排放口新增污染源排放因子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控设施建设、联网及验收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焦炉烟囱、焦炉机侧除尘地面站、酚氰废水处理站废气排放口新增污染源排放因子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控设施建设、联网及验收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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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鞍山盛盟煤气化有限公司焦炉烟囱、焦炉机侧除尘地面站、酚氰废水处理站废气
排放口新增污染源排放因子(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控设施建设、联网及验收服务项
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M202412FW0001/0722-2024FE3107NMF)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鞍山盛盟煤气化有限公司焦炉烟囱、焦炉机侧除尘地面站、酚氰废水处理站废气排放
口新增污染源排放因子(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控设施建设、联网及验收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3 万元,招标人为鞍山盛盟煤气化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鞍山盛盟煤气化有限公司焦炉烟囱、焦炉机侧除尘地面站、酚氰废水处理站废气
排放口新增污染源排放因子(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控设施建设、联网及验收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鞍山盛盟煤气化有限公司焦炉烟囱、焦炉机侧除尘地面站、酚氰废水处理站废气
排放口新增污染源排放因子(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控设施建设、联网及验收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鞍山盛盟煤气化有限公司焦炉烟囱、焦炉机侧除尘地面站、酚氰废水处理站废气
排放口新增污染源排放因子(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控设施建设、联网及验收服务项目)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
2.投标人必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截图(网址:
www.creditchina.gov.cn);
3.单位(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
控股、管理关系;
4.投标人具有对采购后的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设备(在线检测设备不含在线检测设施内)
安装、调试、联网、验收相关资质。能配合企业完成生态环境局平台联网基础信息登记并与
上级生态环境局进行联网,最终通过数据采集仪上传数据,完成联网工作的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23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线上/现场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1 月 07 日 13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鞍山市铁西区千山西路 320 号人才园(鞍山双创街)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1 月 07 日 13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鞍山市铁西区千山西路 320 号人才园(鞍山双创街)
七、其他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鞍山盛盟煤气化有限公司焦炉烟囱、焦炉机侧除尘地面站、酚氰废水处理站废气排放口新增
污染源排放因子(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控设施建设、联网及验收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3 万元,招标人为鞍山盛盟煤气化有限公司。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鞍山盛盟煤气化有限公司焦炉烟囱、焦炉机侧除尘地面站、酚氰废水处理站废气排放
口新增污染源排放因子(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控设施建设、联网及验收服务项目;具体技术要
求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需聘用具有符合专业的运营维护服务资质机构开展企业“焦炉烟囱、焦炉机侧除尘地
面站、酚氰废水处理站”废气排放口挥发性有机物废气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包含彩钢房及检
测站房内所有检测设施的安装、调试)、联网及验收等工作 ,项目已审核审批通过,具备招
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包组,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鞍山盛盟煤气化有限公司焦炉烟囱、焦炉机侧除尘地面站、酚氰废水处理站废气排放口新增
污染源排放因子(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控设施建设、联网及验收服务项目,技术要求详见招标
文件。
项目简介:为贯彻落实上级生态环保部门监管部署,要求企业 12 月底前全面完成《关于加
强环境监管重点单位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控设施建设、联网、验收》文件中规范要求,保障
企业“焦炉烟囱、焦炉机侧除尘地面站、酚氰废水处理站”废气排放口排放过程依法依规,
需采购专业的运营维护服务机构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废气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全套)、联网及
验收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
2.投标人必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截图(网址:
www.creditchina.gov.cn);
3.单位(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
控股、管理关系;
4.投标人具有对采购后的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设备(在线检测设备不含在线检测设施内)
安装、调试、联网、验收相关资质。能配合企业完成生态环境局平台联网基础信息登记并与
上级生态环境局进行联网,最终通过数据采集仪上传数据,完成联网工作的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23 日 16 时 00 分,每日 9:30-
11:30;13:00-16:00 (北京时间)
获取方式:线上/现场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
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
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
的无需提供);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5、投标人具有对采购后的挥发性有机
物在线监测设备(在线检测设备不含在线检测设施内)安装、调试、联网、验收相关资质。
能配合企业完成生态环境局平台联网基础信息登记并与上级生态环境局进行联网,最终通过
数据采集仪上传数据,完成联网工作的能力(需提供承诺函)以上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本项目线上报名(写清项目及联系人、联系方式),将加盖公章的材料扫描后提交到,
szyuandongguoji@163.com,预报名成功后,下载邮件中附件中的报名材料表,填写盖章后
将纸质报名材料,以及报名表 PDF 版回传给代理公司,成功后获取打款账号,附汇款凭证,
领取招标文件。纸质版报名材料开标现场交给代理公司。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 月 7 日 13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文件纸质,现场递交/邮寄
邮寄联系人:柴工(15940570411)
邮寄地址:鞍山市铁西区千山西路 320 号人才园(鞍山双创街)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1 月 7 日 13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鞍山市铁西区千山西路 320 号人才园(鞍山双创街)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鞍山盛盟煤气化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鞍山盛盟煤气化有限公司
地 址:鞍山市千山区大屯镇
联系人:宋闯(技术)
电 话: 13889748821
电子邮件:179213099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 2-3 甲福融大厦 5 栋
联 系 人:柴工
电 话:15940570411
电子邮件: szyuandongguoji@163.com
注:公告中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如有不符,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鞍山盛盟煤气化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鞍山盛盟煤气化有限公司
地 址:鞍山市千山区大屯镇
联 系 人:宋闯(技术)
电 话:13889748821
电子邮件:179213099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 2-3 甲福融大厦 5 栋 702 室
联 系 人: 柴英贵
电 话: 15940570411
电子邮件: szyuandongguoji@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非甲烷总烃 污染源排放 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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