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中标原则 | 本项目确定一名中标单位,有效投标单位应在3家及以上,否则流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项目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根据评审小组的综合评分,对评审单位进行排名,推选综合排名前二名分别为第一、第二预中标单位。 |
预控措施 | 若第一预中标单位放弃等原因导致不能中标的,则由第二预中标单位中标,若第二预中标单位放弃等原因导致不能中标的,此项目作流标处理。 |
定标原则 | 委托评标委员会定标。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包 | | 资质业绩要求 | 是否接受代理商 | 交货期 | 最高折扣率限价(%) | 预估金额(含税)(万元) |
| | 个数 | 包号 | | | | | |
JXGH202416 | 国网嘉兴供电公司2025年离休慰问品采购 | 1 | 包1 | / | 本项目接受生产商、代理商、经销商投标 | 接到供货需求后到完成货物交接,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 | 99% | 80 |
采购公告
国网嘉兴供电公司 2025 年离休慰问品采购
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JXGH202416
1.采购条件
采购人为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嘉兴供电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
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资金来源已落实,并委托嘉兴恒创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博创物资分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采购。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应
答人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
制。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项目情况一览表》。(应列明合同包个数,采购货物及其数量,
实施地点等内容)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
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3 本次采购是否接受代理商应答见 3.6 专用资格要求。如接受代理商应答的,代理产
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 2014 年第 1 号)规定
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4 接受代理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应答时,其应答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
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
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应答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
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5 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应答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
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采购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分包(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允许外购
外协的除外)、转包行为的应答。
(2)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应答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
功运行时间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
则应答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制造商应满
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
制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
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若应答人为制造商,存
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应答人在应答
截止之日至成交公告发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
或应答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供应商关系相关管理办法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应
答将被否决。若应答人为代理商,应答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
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应答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在应答
截止之日至成交公告发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
或应答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供应商关系相关管理办法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应
答将被否决。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
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应答人不得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8)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应答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
的查询结果。如应答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
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审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应答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
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审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应答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审委员会将会对应答人进行不利评价。应答
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应答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供应商关
系相关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
(9)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采购技术
规范要求。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应答人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
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应答
人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2
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应答人应具备对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
散装的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
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应当具有可追溯性。
(10)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
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采购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
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应答人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
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应答
人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
(11)应答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
正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
不得选配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第 53 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 51 条所列违法行
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
(12)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品生产
的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13)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和试验
人员。
(14)应答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
(包括但不限于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
老化、毁损、丧失等)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15)应答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应答
人不再具备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应答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其应答无效。
(16)应答人应自行响应采购文件,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应答文件或代
行办理应答事宜,不得相互串通应答。
(17)投标人提供通过国网联合资格预审的证明(如有)。
3.6 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相应采购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项目情况一览表》。
3.7 本次采购不接受应答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应答文件或代行办理应答事
宜。
3.8 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4.2 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0 日 23:30(北京
时间,下同),登录“浙江云采购中心平台 https://www.zjycgzx.com/tendering_hy/dis
3
t/index.html#/hengchuang”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
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 CA 证书电子钥匙。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
信息系统账号和密码,以及 CA 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
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 文件上传说明:
“浙江云采购中心平台”平台文件上传说明:投标人投标文件需按分包为单位编制,
按照要求上传 PDF 格式的文件。技术/商务/报价文件只支持上传单个小于 150M 的文件;操
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首页“下载专区→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文件上传操作
问题联系云采购平台支持服务电话:0571-51214772、0571-51214779。使用投标工具电脑
配置要求:内存大于 8GB,64 位操作系统。
4.4 注意事项
清单以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为准。当系统内填写报价与不可编辑 PDF 电子版报价不一
致时,以系统内填写报价为准,系统报价作为评审依据。如开标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导
致未能生成开标记录表。待系统恢复后,投标单位可进系统查看开标记录表。。
4.5 未按上述时间和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将无法进行后续的应答及报价。
5.首次应答文件的提交
5.1 首次应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首次应答截止时间,下同):2024 年 12 月 26 日
10:00。
应答文件提交时间:所有应答文件应当在首次应答截止时间递交(提交)采购人。
应答文件提交地点:电子应答文件提交至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二轮报价时间:2024 年 12 月 26 日 10:00 时-2024 年 12 月 26 日 11:30 时(北京时
间)
电子应答文件递交方式详见第五章应答文件格式。
5.2 应答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的电子应答文件,
采购人不予受理。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的应答文件及应答文件的修改文件。不接受邮寄、
现场提交等电子提交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提交应答文件及应答文件的修改文件。
5.3 未按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并下载采购文件的应答,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浙
江云采购中心平台
(https://www.zjycgzx.com/tendering_hy/dist/index.html#/hengchuang)”上发布。
4
7.其他事项
7.1 评标办法
7.1.1
1)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分技术、商务、价格三个部分分别进行量化评
审,每个部分满分均为 100 分,并按如下权重合计计算最终量化评审得分。权重比例如下:
技术 40%+价格 50%+资信为 10%
2)7.1.2 价格评审办法。
3)价格评分按投标折扣率报价进行评分。
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单位的报价文件,筛选出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单位进
行多轮报价。各投标单位最后一轮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根据各投标单位的最
后一轮报价与评标基准价对比,计算出投标人的报价的评分值,即:
a. 投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 100 分;
b. 投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 1 分;
c. 投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 2 分;
以上报价评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7.1.3 本次招标项目部分分标设定最高限价(如有),详见项目清单:
7.1.4 授标原则:
中标原则
本项目确定一名中标单位,有效投标单位应在 3 家及以上,否则流标。在
最大限度地满足项目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根据评审小组的综合评分,对
评审单位进行排名,推选综合排名前二名分别为第一、第二预中标单位。
预控措施
若第一预中标单位放弃等原因导致不能中标的,则由第二预中标单位中
标,若第二预中标单位放弃等原因导致不能中标的,此项目作流标处理。
定标原则 委托评标委员会定标。
8.采购文件获取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嘉兴供电公司
联系人:郭工 13867388058
采购代理机构:嘉兴恒创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博创物资分公司
通讯地址:嘉兴市恬园路 282 号禾兴大厦辅楼一楼
联 系 人:刘工 何工
5
电
邮
话:18457309896 18857391937
箱:79516286@qq.com
代理机构技术人员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工、许工
联系电话:13957386040、15356625806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纪委办公室(审计监管部);电话:0573-82426146
9.合规声明
本采购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
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施行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10.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采购文件或公示信息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
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采购公告或公示信息等
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
载、使用本采购文件或公示信息的,采购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
采购公告附件:
《项目情况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合同包
个
数
包号
资质
业绩
要求
是否接受代理商
交货期
最高折扣率限
预估金额(含税)(万
价(%)
元)
JXGH202416
国网嘉兴供电公司 2025
年离休慰问品采购
1
包 1
/
本项目接受生产商、
代理商、经销商投标
接到供货需求后到完
成货物交接,响应时间
99%
80
不超过 1 小时
注:
1. 本项目接受生产商、代理商、经销商投标;
2. 物品要求: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生产日期一个月内,货品进货渠道规范、保证正品;
3. 服务期限: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4. 求投标商完全按照清单格式报价,若以上有涉及到品牌的均等同于或相当于,涉及品牌以外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产能及产品质量。
备注:1.为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现全面取消项目投标保证金的收取,缓解投标人资金压力;
2.增值税税率执行国家规定,不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填报增值税税率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
946 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投标人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被“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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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