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嵩县观湖一号露营基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SZB(2024)093 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嵩县
一、招标条件
本嵩县观湖一号露营基地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294.814739 万元,招标人为嵩县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占地约 1374 平方米,建筑面积约 500 平方米,在陆浑镇寺庄村沿伊河侧建
设湖景阳台、停车场、充电桩等配套设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嵩县观湖一号露营基地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嵩县观湖一号露营基地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名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
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单位与供应商一致)注
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
(3)投标人须按照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
诺书,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
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
性。
(4)、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23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现场获取须提供以下资料:①加盖企业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加盖企业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加盖企业公章的
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获取文件时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
件一套(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嵩县行政服务大厅对面邮政银行院内 1 单元 102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嵩县行政服务大厅对面邮政银行院内 1 单元 102 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SZB(2024)093 号
2、项目名称:嵩县观湖一号露营基地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预算金额:2948147.39 元
最高限价:2948147.39 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嵩县观湖一号露营基地建设项目 2948147.39 2948147.39
6、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1)项目内容:项目占地约 1374 平方米,建筑面积约 500 平方米,在陆浑镇寺庄村沿伊河
侧建设湖景阳台、停车场、充电桩等配套设施。
(2)项目地点:洛阳市嵩县境内
(3)工期:60 日历天
(4)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6)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名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
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单位与供应商一致)注
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
(3)投标人须按照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
诺书,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
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
性。
(4)、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3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
2.地点:嵩县行政服务大厅对面邮政银行院内 1 单元 102 室
3.方式:现场获取。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现场获取须提供以下资料:①加盖企业公章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②)加盖企业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人
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获取文件时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售价:300 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 年 12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嵩县行政服务大厅对面邮政银行院内 1 单元 102 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 年 12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嵩县行政服务大厅对面邮政银行院内 1 单元 102 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磋商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嵩县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嵩县城行政服务大厅市政局办公楼 3 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9-6069280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诚祥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 369 号 B-7 幢 2-101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15637822029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