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历史遗留不动产“登记难”清理化解工作-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鉴定机构入库项目招标公告

解决历史遗留不动产“登记难”清理化解工作-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鉴定机构入库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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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历史遗留不动产“登记难”清理化解工作-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鉴定机构
入库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CS-20241206)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濮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解决历史遗留不动产“登记难”清理化解工作-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鉴定机构入库
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0,招标人为濮阳市住房
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根据河南省清理化解专项行动专班《关于印发河南省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
“登记难”清理化解若干措施的通知》,决定开展化解不动产“登记难”专项行动,需招标
第三方服务单位对申请登记的不动产进行房屋质量安全鉴定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解决历史遗留不动产“登记难”清理化解工作-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鉴定机构
入库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解决历史遗留不动产“登记难”清理化解工作-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鉴定机构
入库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鉴定机构(检测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须同时具有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
测、钢结构工程检测资质(涉及地基基础承载力时,须具有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和结构计
算分析软件;且能满足鉴定工作需要。
3、鉴定机构(设计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具有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证书和结构计算分析软件;
②同时具有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资质(涉及地基基础承
载力时,须具有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能满足鉴定工作需要。
4、鉴定机构从业人员满足以下要求:
①鉴定机构人员分为:一般鉴定人员、鉴定报告编制人、鉴定项目负责人、鉴定报告审核人、
鉴定报告批准人。
②鉴定机构应当至少配备 8 名鉴定人员,在岗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得少于 1 人 ,具有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不得少于 5 人。
③一般鉴定人员应当具备建筑工程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须从事检测、设计、鉴定
相关工作三年以上。
④鉴定报告编制人应具备建筑工程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须从
事检测、设计、鉴定相关工作三年以上。
⑤鉴定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建筑工程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注册结构工程师,中级及
以上技术职称,须从事检测、设计、鉴定相关工作五年以上。
⑥鉴定报告审核人、批准人应当具备建筑工程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具备建筑工程相关
专业高级职称 ,须从事检测、设计、鉴定相关工作十年以上,其中 1 人有一级注册结构工
程师。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投标人(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查询日期为公
告发布之日或之后,查询渠道:“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 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 cn)等【开标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即时查询信用结果作为最终资格
审查依据】;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
参加招标【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
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 2 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证
书。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职责,明确联合体的授权代表。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投标。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双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双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
任;
③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双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
的全面履行。
④投标文件盖章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签署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
负责签署投标文件。
8、满足《河南省住建厅关于做好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建质安[2022]114
号)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23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须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壹份(并附加盖公
章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1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1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
河南畅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就解决历史遗留不动产
“登记难”清理化解工作-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鉴定机构入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
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解决历史遗留不动产“登记难”清理化解工作-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鉴定
机构入库项目
2、项目编号:HNCS-20241206
3、项目概况:根据河南省清理化解专项行动专班《关于印发河南省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
动产“登记难”清理化解若干措施的通知》,决定开展化解不动产“登记难”专项行动,需
招标第三方服务单位对申请登记的不动产进行房屋质量安全鉴定。
4、服务范围:协助解决(濮阳地区)历史遗留不动产“登记难”清理化解工作。
5、入围数量;10 家。
6、服务期限:2 年(1+1 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双方未提出异议续签)。
7、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省、市等有关规定,且满足招标人要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鉴定机构(检测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须同时具有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
测、钢结构工程检测资质(涉及地基基础承载力时,须具有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和结构计
算分析软件;且能满足鉴定工作需要。
3、鉴定机构(设计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具有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证书和结构计算分析软件;
②同时具有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资质(涉及地基基础承
载力时,须具有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能满足鉴定工作需要。
4、鉴定机构从业人员满足以下要求:
①鉴定机构人员分为:一般鉴定人员、鉴定报告编制人、鉴定项目负责人、鉴定报告审核人、
鉴定报告批准人。
②鉴定机构应当至少配备 8 名鉴定人员,在岗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得少于 1 人 ,具有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不得少于 5 人。
③一般鉴定人员应当具备建筑工程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须从事检测、设计、鉴定
相关工作三年以上。
④鉴定报告编制人应具备建筑工程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须从
事检测、设计、鉴定相关工作三年以上。
⑤鉴定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建筑工程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注册结构工程师,中级及
以上技术职称,须从事检测、设计、鉴定相关工作五年以上。
⑥鉴定报告审核人、批准人应当具备建筑工程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具备建筑工程相关
专业高级职称 ,须从事检测、设计、鉴定相关工作十年以上,其中 1 人有一级注册结构工
程师。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投标人(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查询日期为公
告发布之日或之后,查询渠道:“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 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 cn)等【开标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即时查询信用结果作为最终资格
审查依据】;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
参加招标【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
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 2 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证
书。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职责,明确联合体的授权代表。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投标。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双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双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
任;
③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双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
的全面履行。
④投标文件盖章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签署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
负责签署投标文件。
8、满足《河南省住建厅关于做好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建质安[2022]114
号)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3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畅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濮阳市中原路与桃园路交叉口西北角)。
3、方式:现场获取,获取磋商文件须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壹份(并附
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售价:¥300.0 元(人民币),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2025 年 01 月 8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839318818
地址:濮阳市华龙区人民路 112-2 号
代理机构:河南畅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孟女士
联系电话:0393-4680799
地址:濮阳市中原路 240 号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纪委。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路 112-2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93-6666056
电子邮件:274072738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畅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濮阳市中原路 240 号
联 系 人: 孟女士
电 话: 0393-4680799
电子邮件: 41140077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房屋建筑工程 质量安全 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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