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信息科技运营中心软件产品维保及支持服务主机BMC工具、BPPM监控工具支持服务分包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2025 年信息科技运营中心软件产品维保及支持服务(主机 BMC 工具、BPPM 监控
工具)支持服务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86-24300A263423N)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 2025 年信息科技运营中心软件产品维保及支持服务(主机 BMC 工具、BPPM 监控工具)
支持服务分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主机 BMC 工具是中行主机平台监控分析管理工具,承担着主机操作系统、数据库、
存储、各中间件及核心银行等多个主机平台应用的实时监控任务,为中行系统稳定运行提供
着有力的保障。BPPM 监控工具是我行开放和 x86 平台云下系统应用的监控工具,目前承担
着黑山扈/海鹰/张江重要生产环境开放平台、Linux 平台系统层面、应用层面以及外设设备
(负载均衡器/SSL 加速器等)的监控。第三方技术支持能通过现场服务支持工具客户化和功
能挖潜,协助工具运维场景建设和预防维护等工作。通过第三方厂商专业技术支持充分发挥
主机 BMC 工具、BPPM 监控工具产品功能,确保工具问题的及时解决,保证工具正常、高效
运行,并不断提高中心的监控能力。本项目拟续购主机 BMC 工具和 BPPM 监控工具支持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2025 年信息科技运营中心软件产品维保及支持服务(主机 BMC 工具、BPPM 监控
工具)支持服务分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2025 年信息科技运营中心软件产品维保及支持服务(主机 BMC 工具、BPPM 监控工
具)支持服务分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
2. 投标人须在北京设有常驻服务机构。投标人须提供当地的自有房产产权证明文件或房产
租赁证明文件来证明。
3. 投标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证明文件签订日期为准)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具有 5 年内 2
个(含)以上全国性银行(全国性银行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
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浦东发展银行、民生银行、华夏
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渤海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下同)总行级类
似项目(主机工具软件及 x86 监控工具软件技术支持)的成功案例。
备注 1:投标人须具有至少 2 个主机工具软件技术支持的成功案例。同一客户、同一单位的
全国性银行总行级案例不重复计算。
备注 2:投标人须具有至少 2 个 x86 监控工具软件技术支持的成功案例。同一客户、同一单
位的全国性银行总行级案例不重复计算。
备注 3:如投标人提供的全国性银行总行级主机工具软件技术支持成功案例与 x86 监控工具
软件技术支持成功案例签署在同一合同/协议中,分别计算。
投标人须如实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或最终用户盖章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如为
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复印件,还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项下的最终用户盖章的订
单复印件,或同时提供最终用户订货电子页面截图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中一
般应包含合同或协议标的物、货物/服务名称、品牌/型号、数量、签订时间、合同或协议正
文第一页等关键信息,如评标委员会认定提供材料不能完整提供上述信息,则可能被视为证
明无效。合同或协议的买方必须为最终用户。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
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情形
4. 项目分包:
■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 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 近 3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
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 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
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
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
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 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
■本项目
□本项目的同一标段/分包。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 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 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
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1. 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
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2. 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
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 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
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1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南楼二层第 9 评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1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南楼二层第 9 评标室
七、其他
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就
“2025 年信息科技运营中心软件产品维保及支持服务(主机 BMC 工具、BPPM 监控工具)支
持服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
2025 年信息科技运营中心软件产品维保及支持服务(主机 BMC 工具、BPPM 监控工具)支持
服务分包
二、招标编号: 0686-24300A263423N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主机 BMC 工具是中行主机平台监控分析管理工具,承担着主机操作系统、数据库、存储、
各中间件及核心银行等多个主机平台应用的实时监控任务,为中行系统稳定运行提供着有力
的保障。BPPM 监控工具是我行开放和 x86 平台云下系统应用的监控工具,目前承担着黑山
扈/海鹰/张江重要生产环境开放平台、Linux 平台系统层面、应用层面以及外设设备(负载
均衡器/SSL 加速器等)的监控。
第三方技术支持能通过现场服务支持工具客户化和功能挖潜,协助工具运维场景建设和预防
维护等工作。通过第三方厂商专业技术支持充分发挥主机 BMC 工具、BPPM 监控工具产品功
能,确保工具问题的及时解决,保证工具正常、高效运行,并不断提高中心的监控能力。本
项目拟续购主机 BMC 工具和 BPPM 监控工具支持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
需求书。
【标包划分:共分为 1 个标包。】
响应缺漏项处理: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其他情形
中标人数量:1 家
【服务期:合同签订起始日(最早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具体详见第
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
2. 投标人须在北京设有常驻服务机构。投标人须提供当地的自有房产产权证明文件或房产
租赁证明文件来证明。
3. 投标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证明文件签订日期为准)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具有 5 年内 2
个(含)以上全国性银行(全国性银行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
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浦东发展银行、民生银行、华夏
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渤海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下同)总行级类
似项目(主机工具软件及 x86 监控工具软件技术支持)的成功案例。
备注 1:投标人须具有至少 2 个主机工具软件技术支持的成功案例。同一客户、同一单位的
全国性银行总行级案例不重复计算。
备注 2:投标人须具有至少 2 个 x86 监控工具软件技术支持的成功案例。同一客户、同一单
位的全国性银行总行级案例不重复计算。
备注 3:如投标人提供的全国性银行总行级主机工具软件技术支持成功案例与 x86 监控工具
软件技术支持成功案例签署在同一合同/协议中,分别计算。
投标人须如实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或最终用户盖章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如为
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复印件,还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项下的最终用户盖章的订
单复印件,或同时提供最终用户订货电子页面截图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中一
般应包含合同或协议标的物、货物/服务名称、品牌/型号、数量、签订时间、合同或协议正
文第一页等关键信息,如评标委员会认定提供材料不能完整提供上述信息,则可能被视为证
明无效。合同或协议的买方必须为最终用户。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
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情形
4. 项目分包:
■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 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 近 3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
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 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
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
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
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 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
■本项目
□本项目的同一标段/分包。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 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 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
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1. 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
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2. 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
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 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
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招标文件发售:
1. 凡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前往中国银行中银智采平台
(https://ctpch.fmscop.bankofchina.com)(以下简称“中银智采平台”)进行免费注册。
并关注以下事项:
1)请有意愿参与采购工作的供应商尽早在“中银智采”完成注册工作,并在招标/邀请文件
领取截止日前 1 工作日内完成注册。注册方式详见详见中国银行中银智采平台
(https://ctpch.fmscop.bankofchina.com)“最新动态”中的“供应商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2)在“中银智采”系统中提交材料不能代表注册成功,中国银行将对供应商提交材料进行
注册审核,审核通过后供应商才注册成功。请供应商于提交材料当日晚些时间或第二日进行
注册审核情况查询,实时关注注册审核结果,以免影响使用。未注册成功的供应商无法参与
中国银行采购项目。
3)如供应商在领取招标/邀请文件截止当日(工作日)注册,请联系采购项目联系人或技术
支持人员,申请加急审核,并关注注册材料审核结果。因供应商提交材料质量等原因,无法
保证供应商注册审核通过,所造成的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注册成功的投标人请登录注册账号后并于中银智采平台的“工作台-操作手册”处下载“供
应商投标业务操作手册”或下载中国银行中银智采平台
(https://ctpch.fmscop.bankofchina.com)“最新动态”中的“供应商投标业务操作手册”
中的附件。
2.本项目实行中银智采平台发售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无纸质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
间为 2024 年 12 月 17 日 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12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节假日除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招标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中银智采
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3.发售领取招标文件操作流程:
(1)出 售:1、关注“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公众号,点击招标业务-选择信息填报按
提示流程报名,提交信息后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电子版、本项目名称、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 liushaofeng@cbwtc.com 邮箱并说明已提交报名信息。2、待我司
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即可点击招标业务-查询支付进行付款,报名期间请及时查看审核结
果,以免错过付款时间。
注: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且登记备案,未能购买招标文件并且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
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2)售 价:每套人民币 28.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在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保留付款凭证,登录
中银智采平台供应商界面后点击“公开商机”→“申请领取文件”→页面上传付款凭证→“提
交审核”。
(4)下载招标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投标人方可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操作流
程:(登录中银智采平台供应商界面后点击“公开商机”→“领取文件”→“下载”)。
4.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将通过中银智采平台公告澄清或
者修改的内容。
5.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实名认证、供应商资料准备及上传、供应商注册申请后台审
核、项目审核、招标文件下载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务必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 1 个工作日
前完成,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
6.投标人需在中银智采平台“基础管理-软件下载”页面,及时下载中国银行投标客户端,
用于申请 CA 证书、制作投标文件。目前投标客户端仅适用 Windows 系统。
7.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 个工作日前申请 CA 证书,否则将不能使用 CA 证书
进行后续操作,例如投标文件加密、解密和加盖 CA 电子印章操作等。
8.投标人针对技术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银智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66593459,工
作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30,其他时间及法定节假日不提供技术支持。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银行中银智采平台(https://ctpch.fmscop.bankofchina.com/pcm)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http://)上进行发布。
七、投标文件递交
1.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6 日 9 时 30 分。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银行投标客户端上传
至中银智采平台。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中银智采平台将拒收。下文中所指“电
子投标文件”均是指上传至中银智采平台的投标文件。
2. 凡通过中银智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通过中国银行投标客户端上传投标文
件,上传成功后中银智采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投标人应保留上传成
功回执。建议投标人在中银智采平台技术支持服务时间内(即工作日)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如有问题可参考“供应商投标业务操作手册”,或拨打技术支持联系电话予以解决。未按要
求执行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 中银智采平台中无投标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 本项目需要同时递交密封完好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1)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 年 1 月 6 日 9 时 00 分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南楼二层第 9 评标室。
(3)若中银智采平台中无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投标人在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电子投标文件的,其纸质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除特别约定外,本项目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将使用纸质版投标文件线下开标、评标,以纸质版投标文件为准:1)
因为系统原因造成任一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2)成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
标人大于 15 家。在上述两种情况下,若投标人未能按要求递交符合规定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八、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 开标时间:2025 年 1 月 6 日 9 时 30 分。
2. 开标地点: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南楼二层第 9 评标室。
3. 除特别约定外,本项目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评标。开标会开始后,招标代理机构将
通过中银智采平台发起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规定解密时间内(60 分钟),通过 CA 证
书或解密秘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
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须在开标后尽快解密。
4. 投标人所使用的电脑须下载谷歌浏览器、中国银行投标客户端等相应插件。解密时使用
的电脑需要和加密电脑为同一台电脑,如若更换电脑,需要进行 CA 证书补发流程,或使用
解密秘钥方式解密。建议投标文件加密和解密使用同一台电脑。如因电脑问题以及其他非系
统故障原因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 转线下开标、评标的规则: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将使用纸质版投标文件线下开标、评标:1)
因为系统原因造成任一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2)成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
标人大于 15 家。
九、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
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
为。
举报电话:010-66591529
举报邮箱:dwgzbjgjwbgs_hq@bank-of-china.com
十、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3 号
邮 编:100020
联 系 人:刘绍锋
联系方式:010-85343371
电子函件: liushaofeng@cbwtc.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 3 号
联 系 人: 刘绍锋
电 话: 010-85343371
电子邮件: liushaofeng@cbwtc.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