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国联通日常知识产权法律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公告

2025年中国联通日常知识产权法律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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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本比选项目为 2025 年中国联通日常知识产权法律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编号:
21-04-04D-2024-D-C22760C01),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充分发挥专业力量优势,及时做好权利注册登记和维护管理,跟
进监管执法实践和司法裁判尺度,提升知识产权运营管理水平,有力支撑公司品牌和科技创
新,结合商标、著作权等工作专业服务需求,选聘知识产权代理机构。
1.2 采购内容:
对包含采购人核心商标元素的标识在中国境内开展商标监测,对拟使用和注册的标识开
展预检索、商标注册保护;开展各类著作权登记,提供商标注册保护、著作权登记、行政诉
讼、知识产权投融资的法律建议,提供法律咨询、合法性审核及法律论证服务。
1.3 采购预算:339.62 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详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应答人应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为无效报价,其应答将被否决。
1.5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6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年。
1.7 技术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须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 应答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应答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应答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应答人如
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并加盖
公章;
2.1.2 应答人须在中国商标网进行备案,需提供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中国商标网备案截图
(https://wssq.sbj.cnipa.gov.cn:9443/tmsve/agentInfo_getAgentDljg.xhtml)。
2.1.3 应 答 人 ( 含 分 公 司 ) 具 有 良 好 的 商 业 信 誉 , 以 评 审 当 日 信 用 中 国
( www.creditchina.gov.cn ) 网 站 中 失 信 惩 戒 对 象 或 全 国 律 师 执 业 诚 信 信 息 公 示 平 台
(https://credit.acla.org.cn/)中行业处分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查询结果为准(已执行完
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1.4 应答人在近 3 年(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不存在被责令停业整顿或处于吊销执
业许可证书状态的;在最近三年内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选情形的。以加盖
企业公章的合规经营承诺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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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 知识产权服务经验:提供获得官方支持/胜诉(部分胜诉)的案件文书;
(1)须提供驳回复审决定、准予注册决定、不予注册决定、不予注册复审决定、撤销决
定、撤销复审决定、无效裁定,共计 7 类的案件文书扫描页(至少包含案件标题、案号、委
托代理人姓名、委托代理人公司名称、含驳回复审决定/准予注册决定/不予注册决定/不予
注册复审决定/撤销决定/撤销复审决定/无效裁定、盖章页)。以上内容 7 类为一整套案件文
书,缺失任何一项视为不符合本项要求;
参与中国联通日常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机构信息核查(公告编号: ND12102407000181)
的应答人可仅提供中国联通日常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机构信息核查结果公示截图并加盖公章,
并以中国联通日常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机构信息核查结果公示信息进行评审。
2.1.6 应答人须承诺中选后不可同时为其他基础电信运营商的相同业务提供服务。
2.1.7 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
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应答。
2.1.8 处于禁入期内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中的禁入型供应
商不得参与应答。
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
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
的主要负责人。不同单位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
管理人员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2)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 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
不足 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
东。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的信息为准;
(3)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的信息为准
2.2.1 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2.2.2 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2.3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应答人须提交《合规经营承诺书》、《单位负责人及高级管理人员信息一览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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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及《承诺函》等。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
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获取比选文件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 12 月 10 日 17:00 时至 2024 年 12 月 16 日 17:00 时
(北京时间,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4.2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1)应答人访问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s://www.cuecp.cn)登录后,进入中国联通
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点击“比选项目管理→寻找商机”,找到要参与的项目,在售卖
时间内,填写并提交购买采购文件,将项目加入到购物车中,选择“网上支付”的方式并进
行结算;
(2)进入沃支付界面,若首次使用网上支付方式,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沃支付用户
注册;(如有对公沃账户注册、跟进审核进度及支付的问题请拨打:400-688-9900)若已有
沃支付账号,则直接输入账号及密码信息等登录账号,然后选择付款方式、输入密码进行付
款;
(3)支付成功后可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4)若支付失败,或临时退出支付页面,可进入“我的费用支付”功能,找到尚未完
成的订单,重复以上第二步。
注:潜在应答人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程。凡有意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但尚未注册的应答人,
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平台”(网址:https://www.cuecp.cn,
联系电话:010-66257263,邮件地址:hqs-cuecpadm@chinaunicom.cn)完成注册工作,成
为联通系统在册供应商。未注册或系统使用有问题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已注册的供
应商,请查验子账户联系人是否设置,数字证书是否购买或过期等问题。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300 元整,售后不退。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9 日 9 时 00 分(北京
时间)。
5.2 应 答 文 件 递 交 地 点 : 电 子 应 答 文 件 通 过 中 国 联 通 合 作 方 自 服 务 门 户
(https://www.cuecp.cn)递交。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应答人的法
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5.4.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指定地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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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中国招标投
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1 号中国联通大厦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西城区椿树街道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西翼 11 层 1115 室
联 系 人:韩洋、刘晶晶、闫茂壮、陆梦、宋晋刚、盛菲
联系电话:13240117473、15609667588、13940117473
电子邮件:13940117473@163.com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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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知识产权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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