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信阳艺术职业学院艺术楼实训室改造及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ZHXXY-2024-1215)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信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信阳艺术职业学院艺术楼实训室改造及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296207.40 元,招标人为信阳艺术职业学院。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信阳艺术职业学院艺术楼实训室改造及设备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1 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1 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23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27 日 16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27 日 16 时 31 分
开标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其他
项目概况
信阳艺术职业学院艺术楼实训室改造及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至中咨宏祥工程管理有
限公司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
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ZZHXXY-2024-1215
2、项目名称:信阳艺术职业学院艺术楼实训室改造及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96207.40 元
最高限价:296207.40 元
5、采购需求:信阳艺术职业学院艺术楼实训室改造及设备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
件)。
5.1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 15 日历天
5.2 质量要求:合格
5.3 质保期:二年(技术参数中有特殊要求的,以技术参数要求为准)
6、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 15 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3 年度财
务审计报告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提供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
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
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2.2 信誉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查询渠道:“信用中
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提供“信
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截图。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其他说明: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 年 12 月 17 日~2024 年 12 月 23 日,上午 9:00 时~11:30 时,下午 15:00
时~17:30 时(节假日除外)。
2、地点:信阳市羊山新区政和花园 C 区 15 栋 2 单元 103 室。
3、方式
3.1 现场报名,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的委托人身份证;
(2)上述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
以上资料报名时须提供原件查验,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
4、售价:3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27 日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逾期递交的、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磋商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
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
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联系方式
1、 采 购 人:信阳艺术职业学院
地 址:信阳市羊山新区经北一路与工业大道交叉口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376-6187007
2、代理机构:中咨宏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政和花园 C 区 15 栋 2 单元 103 室
联系人:时楠楠、陈莉
联系电话 :15225313576(办)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时楠楠、陈莉
联系电话:15225313576
4、监督信息
监督单位:信阳艺术职业学院纪委
监督电话:0376—676819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信阳艺术职业学院纪委。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信阳艺术职业学院
地 址:信阳市羊山新区经北一路与工业大道交叉口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376-618700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宏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信阳市政和花园 C 区 15 栋 2 单元 103 室
联 系 人: 时楠楠、陈莉
电 话: 15225313576(办)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