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法庭审判桌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审判法庭审判桌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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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庄浪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审判桌椅采购项目 | ||
采购单位 | 庄浪县人民法院 | 交易编号 | GSZH2024-028 |
采购方式 | 公开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联系人 | 汝翠翠 | 联系电话 | 185*****874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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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2024-12-17 0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12-19 17:00:00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12-21 09: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12-21 17: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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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庄浪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审判桌椅采购项目001 | GSZH2024-028 | 货物类 | ******.0 |
公告内容
庄浪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审判桌椅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甘肃省2020-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甘肃正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庄浪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庄浪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审判桌椅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各投标人前来响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ZH2024-028
项目名称:庄浪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审判桌椅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3.55万元(大写:肆拾叁万伍仟伍佰元整)。
最高限价:¥43.55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服务需求:(本项目共一包)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服务内容及要求。
供货期限:90日历天内完成。
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
质量:合格
成交办法:系统自动评定、低价竞标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三证合一的须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个月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企业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资金凭证;免税企业,免缴社保企业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2.若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授权其他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人授权函(原件)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必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
5.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等证明材料。
三、投标报名及竞价时间
1.请投标人于2024年12月17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19日17时00分,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省级平台”(http://ggzyjy.gansu.gov.cn/)投标报名并上传投标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资质审核时间:2024年12月20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20日12时00分。
3.竞价时间:2024年12月21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21日17时00秒。
4.本次竞价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时间竞价者,视为无效投标。
5.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投标人超过三家时由评审专家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投标方案等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择优推荐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未按规定时限上传或内容不全者将不予通过。
6.本次竞价完成后,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采购平台上传内容一致的投标文件纸质版加盖公章(一正一副,胶装成册)递交或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相关企业承担。
四、结果公示
采购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ggzyjy.gansu.gov.cn/)进行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投标或无效投标的情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庄浪县人民法院
地 址:甘肃省平凉市庄浪县水洛镇东大街2号
联 系 人:马如飞
联系电话:0933-*******
代理机构:甘肃正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星泰广场A座1706室
联 系 人:汝翠翠
联系电话:185*****874
采购文件
标签: 审判法庭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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