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法律服务谈判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本部法律服务谈判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谈判方式采购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部法律服务谈判采购项目,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公司与B公司通过以建抵租方式对公司项下的划拨用地进行使用,其中公司提供土地并建设,B公司以租金方式返还建设资金,用于智慧高速物流业务,项目总投资额控制在6000万元以内。建成后,公司将房屋交由B公司使用21年,合同三年一签,期满后B公司无偿将物业移交公司。房屋建设期间,B公司与C公司开展经营合作洽谈,因合作经营需要,项目通过规划变更,增加了建设面积,双方约定业务用房建设超过6000万元部分的投资费用由C公司承担,C公司提前预付20年租金4000万元,并在合作期间向B公司支付经营收益,B公司与C公司就上述内容相继签署合作协议。2021年,房屋建成,公司与B公司签订租赁协议,租期为2021—2024年,B公司承租后,正式将房屋交付C公司使用,租期20年,后因C公司经营项目无实质进展,双方陷入僵局,现C公司起诉公司与B公司,要求解除合同,并承担赔偿责任。其诉求为:(1)公司、B公司向其返还4020万元预付租金及利息;(2)公司、B公司向其返还217.5万元合作经营收益款及利息;(3)公司、B公司向其返还安全协议保证金5万元;(4)公司、B公司返还其支付的工程费用4885.2万元及同期利息;(5)公司、B公司向其赔偿损失1457万元;(6)“项目用房”以及其全部附属设施归其所有。以上费用总计*****.7万元。现就该合同纠纷,公司采购专项法律服务。
采购范围:(1)参与公司案件讨论会议(包括现场讨论),分析研讨应诉策略,拟定专项服务方案;(2)拟定法院及公司所需的全部文件;(3)开展司法保全、调查取证、现场勘查等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措施;(4)参与案件全过程,与法院及其他相关单位进行联络沟通,协助公司了解跟进案件相关情况;(5)根据要求参与案件相关业务的复盘,并出具相关书面意见;(6)根据公司要求,参与讨论研究因案件产生的延伸纠纷应对;(7)参与公司安排的有关案件应对的其他事项。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依法办理主体资格公证认证的境外公司,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 资质要求:供应商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批准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包括分所),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从业人员
(工程类: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提出相应要求;材料设备类:根据生产商及经销商的不同要求进行设立)
√(2)业绩要求:供应商服务团队自2021年11月30日以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为准)起承接过3个法律顾问项目。(需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证明材料需体现服务内容及时间、合同双方的有效签章)
√(3)项目负责人要求:有7年以上法律从业经验,在建设工程领域、合同领域具有良好的专业能力。
√(4)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30日至竞价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检索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案由(供应商选择“单位行贿”,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选择“行贿”)?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5)其他要求:/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未填)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1个标段(包件)。
5、其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12-17 08:00至2024-12-19 23:59。(不得少于2个日)
2、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cncico.zjgzzc.com/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12-19 18:00。采购人将于2024-12-20 23:59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23 08:30;(不得少于3个日)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纸质响应文件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邮寄送至 (公司名称) (地址:(公司地址),联系人:先生(女士),电话: )。
?样品等的递交: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样品等邮寄送至 (公司名称) (地址:(公司地址),联系人:先生(女士),电话: )。
供应商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响应文件、样品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本次采购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纸质响应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响应文件开启会议的(仅当因系统故障等非供应商原因造成所有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均无法开启时方开启纸质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样品等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造成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参加多个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分别对每个标段(包件)单独递交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12-23 08:30。
6、其他要求: (由采购人视采购项目情况填写,无则填“/”)
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cncico.zjgzzc.com/)上发布。
地址:五星路199号明珠国际商务中心2号楼5楼
联系人:张先生
电子邮箱:
2、监督部门: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纪检室
3、系统维护联系电话:(0571)********
采购人: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公章)
日 期:2024-12-16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谈判方式采购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部法律服务谈判采购项目,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公司与B公司通过以建抵租方式对公司项下的划拨用地进行使用,其中公司提供土地并建设,B公司以租金方式返还建设资金,用于智慧高速物流业务,项目总投资额控制在6000万元以内。建成后,公司将房屋交由B公司使用21年,合同三年一签,期满后B公司无偿将物业移交公司。房屋建设期间,B公司与C公司开展经营合作洽谈,因合作经营需要,项目通过规划变更,增加了建设面积,双方约定业务用房建设超过6000万元部分的投资费用由C公司承担,C公司提前预付20年租金4000万元,并在合作期间向B公司支付经营收益,B公司与C公司就上述内容相继签署合作协议。2021年,房屋建成,公司与B公司签订租赁协议,租期为2021—2024年,B公司承租后,正式将房屋交付C公司使用,租期20年,后因C公司经营项目无实质进展,双方陷入僵局,现C公司起诉公司与B公司,要求解除合同,并承担赔偿责任。其诉求为:(1)公司、B公司向其返还4020万元预付租金及利息;(2)公司、B公司向其返还217.5万元合作经营收益款及利息;(3)公司、B公司向其返还安全协议保证金5万元;(4)公司、B公司返还其支付的工程费用4885.2万元及同期利息;(5)公司、B公司向其赔偿损失1457万元;(6)“项目用房”以及其全部附属设施归其所有。以上费用总计*****.7万元。现就该合同纠纷,公司采购专项法律服务。
采购范围:(1)参与公司案件讨论会议(包括现场讨论),分析研讨应诉策略,拟定专项服务方案;(2)拟定法院及公司所需的全部文件;(3)开展司法保全、调查取证、现场勘查等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措施;(4)参与案件全过程,与法院及其他相关单位进行联络沟通,协助公司了解跟进案件相关情况;(5)根据要求参与案件相关业务的复盘,并出具相关书面意见;(6)根据公司要求,参与讨论研究因案件产生的延伸纠纷应对;(7)参与公司安排的有关案件应对的其他事项。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依法办理主体资格公证认证的境外公司,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 资质要求:供应商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批准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包括分所),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从业人员
(工程类: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提出相应要求;材料设备类:根据生产商及经销商的不同要求进行设立)
√(2)业绩要求:供应商服务团队自2021年11月30日以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为准)起承接过3个法律顾问项目。(需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证明材料需体现服务内容及时间、合同双方的有效签章)
√(3)项目负责人要求:有7年以上法律从业经验,在建设工程领域、合同领域具有良好的专业能力。
√(4)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30日至竞价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检索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案由(供应商选择“单位行贿”,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选择“行贿”)?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5)其他要求:/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未填)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1个标段(包件)。
5、其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12-17 08:00至2024-12-19 23:59。(不得少于2个日)
2、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cncico.zjgzzc.com/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12-19 18:00。采购人将于2024-12-20 23:59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23 08:30;(不得少于3个日)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纸质响应文件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邮寄送至 (公司名称) (地址:(公司地址),联系人:先生(女士),电话: )。
?样品等的递交: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样品等邮寄送至 (公司名称) (地址:(公司地址),联系人:先生(女士),电话: )。
供应商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响应文件、样品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本次采购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纸质响应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响应文件开启会议的(仅当因系统故障等非供应商原因造成所有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均无法开启时方开启纸质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样品等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造成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参加多个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分别对每个标段(包件)单独递交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12-23 08:30。
6、其他要求: (由采购人视采购项目情况填写,无则填“/”)
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cncico.zjgzzc.com/)上发布。
地址:五星路199号明珠国际商务中心2号楼5楼
联系人:张先生
电子邮箱:
2、监督部门: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纪检室
3、系统维护联系电话:(0571)********
采购人: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公章)
日 期:2024-12-16
标签: 法律服务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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