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装卸、搬运租赁采购公告

起重机械装卸、搬运租赁采购公告

一、采购要求
交货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石涧镇无为华塑矿业有限公司
报价是否含税 是,说明: 报价中标明税率
物资报价备注 可不填写
发票要求 专票
报价有效期 不填写
是否上传报价单
经营模式 商业服务
注册资金 100.00万元以上
入供应商库要求 本项目接受已在优质采平台注册通过,且满足本公告要求的所有供应商
基本证件 营业执照
供应商邮箱 非必填
是否允许自然人报价

二、项目概况
服务项目简要描述 租赁满足无为华塑矿业有限公司设备吊装及转场运输使用要求的8-130吨的汽车吊,平板车、升降车、直臂车等。
服务采购详细要求

三、时间要求
报价截止时间:公告发送至优质采平台后3天

四、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1)供应商需完整填写报名信息 ,并按采购公告要求上传相应报名资料的扫描件;

(2)供应商报名成功并通过资格预审后直接采用网上提交报价 ,并上传相应报价单扫描件;

(3)供应商报名资料中提供虚假资料 ,经核实后暂停参与我公司所有采购项目1年;

(4)供应商中标后由于自身原因不签订合同,禁止其参与我公司所有采购项目5年;

(5)供应商签订合同不供应货物暂停参与我公司所有采购项目5年;

(6)供应商报价后在结果公示前放弃本次报价的暂停参与我公司项目6个月;

(7)供应商报名联系电话一致的暂停参与我公司所有采购项目5年;

(8)供应商报名IP地址一致的暂停参与我公司所有采购项目5年;

(9)随货附带发货清单 ,清单按照合同约定的物资编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 ,如无以上资料 ,视为三无产品 ,可拒收;

(10) 随货必须附带产品合格证或检验报告 ,进口产品附带原产地证明、海关报关单、检验报告等 ,如无以上证明 ,均按三无产品处理;

(11)必须送达公司综合仓库或指定地点 ,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必须有收货人签字 ,收货手续留存 ,否则视为未收到货物。


五、其它事项说明

1、网上报名的供应商在通过资格预审后直接在网上进行报价;

2、供应商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网上报名 ,逾期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3、报名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休息)与联系人联系;

4、供应商应合理安排报名时间 ,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为防止在报名结束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 。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无法报名 ,责任自负;

5、供应商如有疑问可以在线提问并在线查看答疑澄清;

6、会员注册和网上报价的网址:www.youzhicai.com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8、各申请人应就采购项目全部内容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本次采购项目不分拆。


六、报价须知
报价须知 1.台班量的确认必须经甲、乙双方代表以书面方式进行签字确认,每天确认当天的租赁费用的确认,月底进行汇总。乙方设备及相关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相关管理制度和安全规章条款,如有违反,则按规定进行进行处罚,在每月的租赁费中予以扣除。
2.乙方保证甲方现场用车,必须在约定时间内到达,不能附带其它任何和要求。起重机械未按约定时间到达,100吨及以下车辆每次处罚乙方2000元,100吨及以上车辆每次处罚乙方5000元。
3.作业人员:现场如需要24h连续施工,司机必须保证。
4.乙方机组人员自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并且遵守甲方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安排,并与甲方签定安全协议书。
5.乙方需按照规定缴纳安全保证金,合同期满后未发生安全事故,申请退还。
6.乙方须出具三年无安全事故证明。若在施工中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安全事故的所有责任和费用。
7.施工中若发生安全事故时,责任划分原则为:吊钩以上属于吊车机械设备由乙方负责;吊钩以下(钢丝绳、吊耳、卸扣、捆扎、指挥等原因)由甲方负责。

七、响应指标
序号 条件名称 条件内容
1 违约责任 成交供应商延迟交货或提供商品服务不满足公告所列要求的视为违约,需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为成交供应商并拉入黑名单。
2 交货时间 不限
3 付款方式 一个月结算一次。结算前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次月支付发票金额(含税金),优先承兑付款。
4 招商代理要求 需有项目授权或区域授权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无为华塑矿业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卢顺
联系方式:138*****231

九、廉洁协议

为了规范买卖双方在履行购销合同时的廉洁从业行为,经双方约定,按照诚信规范原则,达成以下廉洁协议。

一、买卖双方在履行购销合同时应做到:

(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二)严格遵守党的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

(三)负责对本单位业务人员加强廉洁从业警示教育。

(四)在购销业务中如发现一方人员有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的苗头性问题,应及时向对方单位的纪检监督部门提醒。

二、双方业务人员严禁以下行为:

(一)索要或接受对方单位馈赠的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卡、微信红包和其他财物。

(二)接受或暗示对方单位报销应由本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参加对方单位或个人安排的涉及“四风”,违反中央八项定的活动。

(四)收受或长期借用对方单位或个人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等其他贵重物品。

(五)为谋求私利和对方单位及个人就合同有关约定而私下进行协商达成非法目的;或向对方单位及个人提出与正常购销业务无关的事项和请求。

三、其他

(一) 双方人员如在采购、验收、结算、质量纠纷处理等业务流程中,有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发生,应配合对方单位调查处理。

(二) 双方业务部门负责协调本单位相关部门,向对方监督部门提供核查购销业务的便利条件。

(三) 因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造成购销合同不能公平公正履行的,另一方有权中止合同。


十、保证金
保证金收取方式:不收取费用

十一、评审规则
评审规则:最低价法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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