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兰苑学校报废资产处置服务招标公告
金兰苑学校报废资产处置服务招标公告
一、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2.必须具有广东省境内环保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
3.必须具有效期内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书》,及地(市)级以上相关部门核准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证书》。商业信誉良好,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4、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5、具有相应的管理机构、人员、措施和制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名资料中必须包含企业的以下相关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该企业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可查且状态正常),《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书》、《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证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的扫描件(盖公章)。
2、环保部门颁发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扫描件,以及相关环保部门对该企业此项资质的官网公示网页的网址和页面截图(盖公章)。以上三者需同时提供。如不提供或少提供,或提供资料有误的,视同为无资质,该报名无效。
3、地(市)级以上相关部门核准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证书》扫描件,以及相关发证部门对该企业此项资质的官网公示网页的网址和页面截图(盖公章)。以上三者需同时提供。如不提供或少提供,或提供资料有误的,视同为无资质,该报名无效。
4、企业代表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如企业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时,还应上传法定代表人对企业代表的授权书(盖公章)。
三、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文件属无效文件:
1.不按要求编制的报价文件。
2.报价文件未密封及装订。
3.逾期交报价文件。
四、递交材料
五、本单位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汾水小区剑兰街1号
联系人:关老师老师,联系电话:********
广州市荔湾区康有为纪念小学金兰苑学校
2024年12月16日
标签: 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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