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石港库部分过期防汛物资报废处理公告
金湖县石港库部分过期防汛物资报废处理公告
受金湖县防汛物资管理中心的委托,中诚运玛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就金湖县石港库部分过期防汛物资报废处理项目,现面向社会公开出售,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报名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金湖县石港库部分过期防汛物资报废处理项目
2.出售单位:金湖县防汛物资管理中心。
3.出售底价:编织袋0.20元/条,投标报价低于底价的作废标处理。
4.出售标的物及数量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编织袋 | 85cm*50cm | 条 |
二、竞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无不良记录的境内企事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要求
1.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的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之一:
(1)企事业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
2.报名方式:本项目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携带以上材料报名成功后当即发放竞价文件。报名人可携带U盘前来拷贝竞价文件等电子文件。
3.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7日至12月20日(8:30-11:3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4.报名地点:平安路2-6号(中诚运玛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四、竞价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15:00(北京时间)
开启时间:2024年12月23日15:00(北京时间)
地点:金湖县神华东路1号
注:开标时间截止后竞卖单位将拒绝投标人提交的报价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元整,递交方式:现金,单独密封随报价文件一并递交。
2.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3.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开标现场退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的五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4.下列任一情形发生时,申请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
(1)申请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成交人或成交侯选人无故放弃中标。
(3)成交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
(4)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被确认是不真实的。
(5)投标人被证明有妨碍其他人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
(6)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六、成交人确定标准:根据符合竞价要求并报价最高来确定,即标的物的最高价成交。评标委员会从有效投标人中按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排出第一、二、三名中标候选人,如最高价存在重复的采取抽签方式确定。如中标人放弃或存在违规行为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七、其他事项
1.如果竞价截止时单个标的物竞价人数不足三家,重新招标。
2.报名后,由报名者自行去现场看货,自行检量,费用自理。仓库联系人:陈仕清 133*****463
八、招标代理(下称代理人):招标人委托中诚运玛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代理本次招租的相关事宜。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租人信息
名称:金湖县防汛物资管理中心
地址:金湖县
联系方式:倪主任 152*****906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诚运玛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平安路2-6号
联系方式:闵工 153*****9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闵工
电话:153*****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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