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冬季用电安全提醒

校园冬季用电安全提醒

各部门、各单位,全体师生:

随着气温下降,我校用电负荷急剧上升。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用电安全管理,切实消除和杜绝各类用电安全隐患,下面就冬季用电安全等有关注意事项提醒如下:

一、办公场所用电安全

1.校内原供电线路承载能力有限,各用电单位不要私自在办公场所增设、安装大功率用电设备或自行更换高功率空调;

2.下班前切记关闭电脑、空调等各类电器设备电源,尤其是取暖电器,切实做到人走断电;

3.固定式插座只能接一个移动式插座,严禁多个互接。各单位应控制办公场所电器使用数量,尽量错时使用,防止过载跳闸和电源线路短路引发事故;

4.及时清理办公室、资料库等场所易燃易爆物品,切勿在电气设备周围堆放易燃物品及其它杂物。

二、教学、实验场所 

1.禁止在教学、实验场所为电动车充电;

2.相关单位要定期、不定期组织本部门本单位进行安全用电与防火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3.使用人要随时检查管辖区域内电器设备情况,一旦发现有供电线路破损、漏电、接头老化、发热或绝缘损坏、导体外露等问题,应及时断电并向总务物业报告,由专业人员检查修理,禁止私自操作处理;

4.教学、实验场所需要新增用电设备时,务必向总务处提出用电增容申请,待完成对供电线路的检测并确定供电线路可承受新增负载后,方可接入。 

三、学生宿舍

1.不得擅自拆除、自增公寓内的供电线路及设施;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主要指电炉、电磁炉、电饭煲、电熨斗、电热杯、电火锅、电吹风、热得快、打印机、洗衣机、饮水机、电冰箱、电水壶、加湿器等所有功率超过300W的电器,以及功率不足300W与烹饪蒸煮有关的电器)、产热电器(主要指电热毯、电暖器、电热袋、暖手宝、烘鞋器、电直/烫发器、蒸脸器等电加热器)和不合格电器(主要是指使用“三无”电器以及没有国家强制标准标识的电器);

2.宿舍内所有电器同时使用时间过长,会造成线路发热,使用中要注意让电器适当断电休息,错时使用,使用完要及时关断电源;

3.人员离开寝室时应及时关闭电源开关,不得将手机、电脑、空调等电器的电源线或充电器处于运作状态;

4.电脑、充电器和台灯等用电设备在使用时,要防水、防潮及远离易燃物,切勿将其安放在床铺护栏上或被褥中,铁质床铺护栏禁止缠绕电线;

5.如发现用电器或供电线路有冒烟、冒火花、发出焦糊的异味等情况,应立即关掉电源开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物业。

物业报修电话:花津校区:*******;赭山校区:*******

同时,节能减排是国家的一项方针政策,建设节约型校园是我们每一名师生共同的责任,因此,我们倡导全校师生,节约用电,减少空调使用时间,制热温度不高于20°C,尽量使用自然光照明,利用日常点滴,实现节约型校园。


总务处

2024年12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全 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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