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卷烟厂消防系统整改第二次-招标/资审公告
重庆卷烟厂消防系统整改第二次-招标/资审公告
重庆卷烟厂消防系统整改(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重烟厂招2023-16号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即重庆卷烟厂消防系统整改已由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卷烟厂,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第二次公开招标,特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重庆卷烟厂消防系统整改(第二次)。
2.2 招标内容:本项目对重庆卷烟厂消防系统整改,包括库房水幕整改、停车场消火栓整改、办公大楼1楼水炮整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技术标准及要求)”。
2.3 项目规模:含税约58万元。
2.4 项目工期: 60 日历天。
2.5 项目地点:重庆卷烟厂(重庆市南岸区弹子石涂山路579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经相关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有效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3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 从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出之日止,不含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合同签订时间及对应发票开具时间都须在该时间段内)投标人承担过一个消防系统改造或消防系统维修或消防系统整改业绩。
3.1.5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至少1名,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3.1.6 投标人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1.7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8 属于应当回避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和管理关系的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3.1.9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被列入烟草行业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报名时仍在禁入期内(含禁入截止时间当天),其报名将被拒绝。
3.2 本招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 本招标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外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24年12月16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www.cqggzy.com/)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本招标项目的答疑、补遗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是否已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关资料,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本次招标过程的全部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2 招标文件制作工本费:500元/套,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卷烟厂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弹子石涂山路579号
联 系 人:程老师
电 话:023-********
招标代理机构: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汉水路76-2、4、6、8号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中渝爱都会写字楼1栋15-2
联 系 人:刘先生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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