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园一期建设250KVA临时变施工招标公告

安福园一期建设250KVA临时变施工招标公告





海安市安福园(一期)建设项目250KVA临时变施工(项目名称)

交易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安福园(一期)建设项目250KVA临时变施工(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海安瑞海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代建单位;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海安市安福园(一期)建设项目250KVA临时变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高新区大里村。

(2)工程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3)招标范围:海安市安福园(一期)建设项目250KVA临时变施工(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请单)。

(4)工期: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24日,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或交易发起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5)质量要求:合格。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分包编号

招标内容

最高限价

(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负责人

资格等级

G202*****3125(GK002)******

海安市安福园(一期)建设项目250KVA临时变施工

9.******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交易响应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交易响应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交易响应人自行承担。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 26 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其他省从其规定。

3.3业绩要求:无。

3.4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22年12月 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3年 12 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交易发起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24年 09月 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其他条件:a、授权委托书;b、投标时,只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c、交易响应人承诺书;d. 交易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e. 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项目负责人应满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施工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网上备案标准及有关管理要求的通知》的通知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的要求,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要素归集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要素归集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8)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交易响应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投标人如为省外企业,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要求,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当保持企业注册执业人员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企业注册执业人员达标情况,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所需的注册一级建造师按“标准”考核,其他资质所需的注册执业人员暂时按“标准”中同类别最低等级资质的要求考核。注册执业人员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注册人员数量进行认定。江苏省外的投标人某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企业注册执业人员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各交易响应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限中1个标段。

4.交易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交易响应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交易发起人不组织交易响应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交易响应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凭企业CA证书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交易响应人→手册下载)。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0日 16:00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此项目使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形式。

5.2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交易发起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海安市人民政府网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交易文件、图纸、最高投标限价、交易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7.其他事项

7.1本工程交易保证金为 1800 元,详见附件。

7.2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交易响应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到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开标当日,交易响应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与现场交易发起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交易响应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无偿提供纸质版(与投标电子版一致)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同时提供电子响应文件和提供壹套响应文件的清单大师、造价师 3000、新点、赛德、神机妙算等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 用普通光盘或 U 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8. 联系方式

8.1 对网上投标部分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软件系统驻场技术人员:徐工152*****971,技术支持0513-********

8.2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交易发起人提出,由交易发起人负责答复。

交易发起人:海安瑞海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海安街道宁海南路66-1号

联系人:张建邺

电 话: 139*****277

代建单位: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宁海南路66-1号

联系人:钱江

电 话: 181*****578

8.3 对项目交易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代理公司提出。

代理机构: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江海东路10号

联系人:李益

电 话:137*****882

9.特别提示:

9.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开标当日,交易响应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评标全过程中,各交易响应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交易响应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交易响应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交易响应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交易响应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请交易响应人保持响应文件中填写手机号码并保证通讯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9.2 本项目报名、下载、上传均通过互联网操作,请供应商充分考虑网络拥堵及平台操作所需时间等因素。

9.3 本项目招投标全流程均使用招投标系统操作和发布,操作和发布平台为海安市限额以下交易平台。响应文件须使用IE11以上版本浏览器制作、下载。响应文件必须使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招投标过程。交易响应人响应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交易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交易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交易响应人自负。交易响应人如对正确使用招投标专用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和软件公司的服务人员联系,他们会根据交易响应人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交易响应人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联系电话:徐工152*****971

9.4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易发起人提前进入海安市限额以下交易平台,播放测试音频,各交易响应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提前进入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交易系统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扫码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交易响应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废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9.5 本项目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相关的询问、质疑均向交易发起人提出,并由交易发起人负责答复。

10.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投标供应商仅需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

11.评标流程:

本工程为智能化评标,无须交易响应人进行解密。交易发起人审查交易响应人资格,对未通过审查的交易响应人现场告知原因。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核合格的交易响应人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交易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按照交易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核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标评审打分,汇总并公布商务技术标得分后,交易发起人当众解密价格标进行唱标,最后汇总两部分得出总分,总分最高的为中标(成交)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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